湯劑改為散劑主要看方子的整體用量和方子中作用類似藥有多少來決定,方子小,作用類似的藥位數(shù)少,或方子中沒有作用類似的藥,可增大百分比用量.比如一個方子只有五六位藥,且毒性很低,總量不過六七十克,可取無五分之一到八分之一做為散劑用量.一般散劑以九克為常用量.毒性較大可取20分之一或更少用量.1,散劑又分煮散和口服散劑兩種.前者系生藥研成粗末,用量為湯劑的五分之一或六分之一即可.后者即研成細末,直接口服,用水沖下,或沸水點服(如沖茶一般). 2,有些方劑本是散劑,但改為湯劑則幾乎無效,如仲圣五苓散,四逆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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