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體闡釋”以文本的自在性為依據(jù) 《中國社會科學報》:您在剛才的論述中揭示了當代西方文論“強制闡釋”的重大弊端。但這是“破”不是“立”。對西方文論的辨析和檢省,只是重建當代文論的一個起點。接下來的問題必須是,當代文論的出路在哪里? 張江:我提出一個新概念:本體闡釋。確切表達,“本體闡釋”是以文本為核心的文學闡釋,是讓文學理論回歸文學的闡釋?!氨倔w闡釋”以文本的自在性為依據(jù)。原始文本具有自在性,是以精神形態(tài)自在的獨立本體,是闡釋的對象。“本體闡釋”包含多個層次,闡釋的邊界規(guī)約本體闡釋的正當范圍。“本體闡釋”遵循正確的認識路線,從文本出發(fā)而不是從理論出發(fā)?!氨倔w闡釋”拒絕前置立場和結(jié)論,一切判斷和結(jié)論生成于闡釋之后?!氨倔w闡釋”拒絕無約束推衍。多文本闡釋的積累,可以抽象為理論,上升為規(guī)律。 《中國社會科學報》:這段話理論含量太大,要一句句來。首先請您解釋什么是文本的自在性。 張江:文本的自在性是指文本自身的確當含義是自在的。這個確當含義隱藏于文本的全部敘述之中。敘述一旦完成,其自在含義就凝固于文本,他人,包括作者無法更改。文本的自在性對文本的闡釋以規(guī)約,對文本自在含義的闡釋是闡釋的基本要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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