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一起普通殺人案,驚動皇帝,最后變成王安石、司馬光交鋒戰(zhàn)場 北宋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夏,登州倒流河子鎮(zhèn)。老光棍韋大醉醺醺地從酒館回到了自己的茅屋。韋大今年五十二歲,家中只是略有薄田,他生了一副朝天鼻,金魚眼,臉上還有一層大麻子,被當(dāng)?shù)氐娜怂土藗€綽號——韋蛤蟆。 韋蛤蟆今晚去酒館喝酒,確實是有高興的事情,因為他馬上就要娶妻了。距離本鎮(zhèn)兩里地,有一個清河堡,清河堡是個一兩百戶的小村子,村中有一戶人家,戶主名叫沈二牛。 沈二牛的哥哥沈大牛死得早,只留下遺孀王氏拉扯著自己的女兒阿云過活。阿云13歲的時候,王氏因為操勞過度也去世了。 阿云一個孤零零的女孩,自然無法自己生活,他就來到了沈二牛的家,過起了寄人籬下的日子。沈二牛貪圖韋大的二十吊錢聘禮,就將阿云許給了老光棍韋大。 阿云得知消息,并在暗中看到了韋大驚天動地的長相后,他哭著說:“二叔,這門親事,我,我不愿意!” 沈二牛冷笑道:“想退掉這門親事,除非韋大死了!” 阿云可是個烈性的女子,當(dāng)天晚上,他摸到韋蛤蟆住的村子,韋蛤蟆因為酗酒,晚上基本不關(guān)門,阿云哆嗦著雙手,高高舉起了菜刀“咔嚓”一聲,菜刀正砍落到了韋蛤蟆的身上!…… 韋蛤蟆一身是血,幸虧沒被砍死,他急忙騎著毛驢,趕到登州縣報案去了。 登州縣的劉縣令得知韋蛤蟆在清河堡定親的情況,劉縣令一拍桌子道:“不用想,這個兇手十有八九,便是阿云!” 劉縣令領(lǐng)人直奔清河堡,可是阿云卻不在沈二牛的家里,阿云在昨天晚上,就已經(jīng)失蹤了。再找沈家的菜刀,已經(jīng)不見了蹤影。 劉縣令當(dāng)即斷定,昨夜的兇手一定是阿云,阿云砍傷了韋蛤蟆,現(xiàn)在已經(jīng)畏罪潛逃了??墒遣犊靷儗⑶搴颖缀醴藗€底朝天,卻連阿云的影子都沒見到半個。 太陽快壓山的時候,劉縣令領(lǐng)著捕快們回到了縣衙,可是他們卻在石獅子的旁邊,發(fā)現(xiàn)了那個衣襟上,還沾著血點的阿云。 捕快們蜂擁而上,將身體弱小的阿云擒獲,劉縣令隨后升堂,阿云倒也干脆,她對揮刀砍殺韋蛤蟆的事情供認(rèn)不諱。 按照《宋刑統(tǒng)》律法的規(guī)定——阿云弒夫的罪行,屬于十惡不赦的大罪。劉縣令提起筆來,他將判阿云死刑的文書寫好,然后派快馬送到了自己的頂頭上司陽州知州許遵的手里。 許遵今年36歲,他是大理寺外派到地方的官員,他做了一陣知州后,便會回轉(zhuǎn)大理寺,繼續(xù)當(dāng)他高高在上的京官。 阿云弒夫一案,證據(jù)確鑿,定罪準(zhǔn)確,并不需要他特別關(guān)心,可是許遵拿起劉縣令寫好的文書,當(dāng)他讀到阿云父亡母喪,最后還被自己的叔父強(qiáng)行嫁給韋蛤蟆的時候,他心里不由得針扎似地痛了一下。許遵也是孤兒,自幼便在叔父家長大,那種寄人籬下痛苦和屈辱的生活,他早就已經(jīng)品嘗過了。 許遵在同情阿云同時,心中不由得萌生了一個想法,那就是要幫阿云減輕罪名。許遵打定主意后,他又將案卷從頭到尾,仔仔細(xì)細(xì)地看了一遍,當(dāng)他讀到阿云父亡母喪這一句的時候,他點了點頭,說:“阿云,你命不該絕呀!” 北宋的《宋刑統(tǒng)》律中,有這樣一條嚴(yán)苛的規(guī)定,那就是子女在守喪期內(nèi),不許婚嫁,阿云被沈二牛強(qiáng)行許配給韋蛤蟆,這件事情本身就違法,既然違法再先,那么就可以明確地說,阿云并不是韋大的媳婦,現(xiàn)在阿云只是揮刀砍人,暗夜殺夫這樣的死罪就和她不挨邊了。 許遵將改判的文書謄寫了兩份,一份上交刑部,一份上交大理寺。 一個月之后,兩份批復(fù)的案宗就被公差送到了登州府,許遵打開案卷一看,只見上面全都寫道——?dú)⑷艘詡呓g! 這句話的意思是阿云即使不是韋大的媳婦,但她謀殺未遂,砍人至殘,也一定要判死罪,只是死罪由砍頭,變成了絞刑。 許遵天生便是個執(zhí)拗和堅持的人,為了不讓阿云這個十三歲的花季少女最后變成冤魂怨鬼,他坐著大轎來到了登州縣,劉縣令一聽自己的頂頭上司駕臨,他急忙身穿官服,出衙迎接。 許遵走進(jìn)縣衙,他拉著劉縣令的手,說:“劉縣令,我今日登門是有一事相求!”許遵是讓劉縣令將阿蘭揮刀砍人,最后被捕的案情經(jīng)過,再仔細(xì)地講了一遍。 劉縣令連聲說好,當(dāng)許講到捕快們是在縣衙門口的石獅子旁邊,擒獲的阿蘭的時候,許遵問道:“劉縣令,你說阿蘭行兇之后不選擇逃亡,她來縣衙干什么?” 劉縣令躊躇地說:“莫非她想自首?” 許遵點了點頭說:“我覺得她是有那個意思!” 許遵命人將阿蘭從監(jiān)牢中提了出來,經(jīng)過詢問,阿蘭遲疑地說:“那日我確實是想自首,但劉大人的縣衙無人,她便站在石頭獅子底下等待,可是劉大人領(lǐng)人回來的時候,我就稀里糊涂地便被捕快們抓起來了!……” 宋神宗皇帝為了體現(xiàn)自己的仁慈,曾經(jīng)頒布過這樣一道圣旨——謀殺已傷,按問欲舉,自首,從謀殺減二等論。那意思就是,只要有自首的情節(jié),罪行便可以減輕兩級。 許遵剛剛寫好替阿云辨罪的文書,朝廷升任他為大理寺卿的旨意便發(fā)到了登州府,許遵回京后,便找到刑部的官員,他以阿蘭有自首情節(jié)為由,希望刑部重新斟酌對阿蘭的判決。 金殿之上,文武百官分成了兩派,一派要嚴(yán)懲阿蘭,將其絞殺,以正律法。而另一派則支持許遵,請皇帝開恩,赦免阿蘭的死罪。 宋神宗左右問難,最后他只得采納了許遵的建議,讓王安石和司馬光兩位重臣來負(fù)責(zé)審斷此案。 王安石和司馬光在政見上是死對頭,他們在阿蘭弒夫案的判決上,更是水火不容,而且一開始就各自走上了極端,王安石贊同許遵的建議,以阿蘭有自首為由,應(yīng)判阿蘭監(jiān)禁二十年。 而司馬光卻贊同刑部的判決,阿蘭自首的情節(jié),在事實上難于成立,當(dāng)處以絞刑,以正國法。兩人從大理寺,一直吵到了刑部,他們從刑部又吵到了金鑾殿,而金殿上的文武百官,也加入了大論戰(zhàn),兩三天的時間里,金鑾殿就成了吵架的戰(zhàn)場,國家大事在這幾天也都荒廢了。 神宗皇帝的腦袋被吵得多大,右仆射呂公著一見這樣無休止地吵下去,實在不是辦法,他就出班跪倒,說:“萬歲,老臣覺得阿蘭殺人案總得有個結(jié)局,是殺,是囚,還是請?zhí)熳颖菹伦鰝€決斷吧!” 神宗皇帝躊躇再三,他決定還是支持王安石,并在許遵替阿蘭開罪的奏折上,提起朱筆,御批了一個重若千鈞的“可”字。 許遵的臉上終于露出了滿意的微笑,阿蘭的性命,因為這個“可”字,終于能夠保住了。第二天,令許遵沒有想到的事情便發(fā)生了,分管刑部的齊恢等人來到金鑾殿之上,他們聯(lián)名上奏,請皇帝收回成命。并要和許遵、王安石等人繼續(xù)辯論阿云的案件。 神宗皇帝本想駁回這些奏折,可是齊恢等人卻以碰柱而死相逼,神宗皇帝沒有辦法,只得同意了齊恢等人的要求,再接下來的五六天中,金鑾殿上,文武百官議論的都是阿云這個卑微的女孩的名字。 阿云生死之爭,最后竟演變?yōu)橐酝醢彩⑺抉R光為首的改革派和守舊派的派系之爭,最后,北宋最高的兩個權(quán)利機(jī)關(guān)——樞密院和中書省也被被攪了進(jìn)來,面對紛亂的形勢,宋神宗只得對自首的界定和量刑又重新頒布了一條新的旨意,阿云最后在神宗皇帝的堅持下,終于由死罪,變成了徒役。 阿云入獄不久,便遇上了天下大赦,她很快就恢復(fù)了自由身。但是,17年后,宋哲宗繼位,司馬光又重新得勢,他上臺后舊事重提,再一次將嫁人生子的阿云逮捕,并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將其斬首示眾。 阿云,這個普通的登州女孩,當(dāng)他舉起菜刀的那一刻,她真的沒有想到自己竟會卷入到了北宋中期,就在變法與守舊兩黨的權(quán)力之爭中,她的死也終于為這場曠日持久的斗爭畫上了最后一個句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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