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的終結》深刻探究了中華帝國制度形成和滅亡的原因,是易中天迄今為止最為用力也最為看重的一部著作。如該書副題“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批判”所昭示的,作者意在揭露和批判中國古代帝制的乖舛和荒謬。透過若干重大歷史事件和歷史細節(jié),作者對有著數(shù)千年歷史的帝國體制,給予抽絲剝繭式的剖析。該書承續(xù)了易氏著作生動、風趣、見解獨到的一貫風格,討論的是帝國體制命運這樣的大問題。 秦始皇稱“帝”,并非心血來潮 帝國是權力社會的典型形式,皇帝是帝國的核心。我們知道,大秦帝國建立之初的御前會議主要作出了兩個決定,一是帝國的元首從此稱為“皇帝”,二是廢除“封建制”,實行“郡縣制”。許多人認為,改稱“皇帝”,不過是為了滿足秦始皇的虛榮心,柏楊甚至稱之為“嬴政意淫”,并認為這說明他“智商平平”(《柏楊曰——讀通鑒?論歷史》)。依我說,這未免小看了秦始皇。不可否認,這里面確有虛榮心的成分。所謂“帝者天號,王者人稱”,帝與王原本就不可同日而語。王,是部落時代的稱號。大一點的部落首領都可以稱王,是為部落王。后來,大一點的諸侯國君也都稱王,是為諸侯王。比如楚的國君,就不管周天子只給他封了個子爵,早就自說自話稱王了。帝,卻不是隨便什么人都敢亂稱的(戰(zhàn)國末年,秦、齊均曾稱帝,但不久即恢復稱王),皇帝的稱號則更是聞所未聞。人人得而稱之的“人稱”(王),豈如獨一無二的“天號”(帝)?然而事情并沒有這么簡單。 實際上,秦始皇的更改名號,并非心血來潮。他并未將“秦”改為“周”或別的什么,就是證明。但不將“王”改為“皇帝”(或別的什么),卻萬萬不行。因為就政權而言,秦還是秦,并沒有變;但就國家而言,則“此秦”已非“彼秦”。過去那個“秦”是王國,現(xiàn)在這個“秦”是帝國。如果沿用“王”的稱號,不但無以與已滅諸國相區(qū)別(六國國君均稱“王”),也無法與周王室相區(qū)別(周天子也稱“王”)。周天子是名義上的“天下之主”,秦皇帝則是實質上的“天下之主”,豈能混為一談,統(tǒng)稱為“王”? 其實,周天子自稱為王,和秦始皇自稱為皇帝一樣,也是有特殊政治意義的,那就是要把事實上的國家變成法理上的國家?,F(xiàn)在,秦同樣有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從事實上的帝國變成法理上的帝國。如不稱帝,嬴政又怎么能給自己的帝國加冕?我們必須清楚,秦發(fā)動的這場“革命”,并不只是要換個“朝代”,而是要用一種新的制度(帝國制度)取代舊的制度(邦國制度)。秦始皇完全意識到了這一點,因此他才自稱“始皇帝”,即“新制度的第一人”。而且,正因為皇帝這一稱號是帝國制度的象征,所以始皇之后歷朝歷代的君主,也都自稱皇帝,沒人再改稱王。如此看來,柏楊先生的批評倒是顯得“智商平平”。 不要以為稱王或者稱帝是一件無所謂的事情。要知道,“皇帝”與“郡縣”共舉,而“王制”則與“封建”并存。依舊稱“王”,就意味著還要實行封建制。此為始皇所斷然不能同意(李斯的建議不過“正合君心”而已)。因為封建制是“天下共享”,郡縣制才是“一人獨裁”。按照封建制(即邦國制),從王(天子)開始,到公、侯、伯、子、男,甚至卿、大夫,都各有自己的領地和特權。就連最低一級的貴族——士,也有相對獨立的人格,可以在諸侯之間游走,高高在上的“王”則有如被架空的晁蓋。然而在郡縣制這里,天下臣民從黎庶(黔首)到官員無不聽命于皇帝。進退興廢,乾綱獨斷;賞罰臧否,莫測天威;生殺予奪,一言九鼎,而且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對于一個獨裁者來說,兩種制度,孰優(yōu)孰劣,一目了然,一手創(chuàng)建帝國制度的秦始皇豈能稱王而不稱帝? 更何況,在邦國制度下,不但有至尊的“王”,還有至強的“霸”。王至尊,霸至強。至尊與至強,并不是同一個人,而且爭霸還是合法的。這就會引起戰(zhàn)亂,并最終威脅到王。因此,必須將至尊與至強統(tǒng)一起來,而這個統(tǒng)一體,就是皇帝。事實上秦始皇也沒有僅僅滿足于一個皇帝的虛名,更沒有陶醉在春風得意之中,而是同時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馬不停蹄地開始了他徹底變革社會制度的步伐,而且雷厲風行,不容商榷。他統(tǒng)一了國土,統(tǒng)一了軍隊,統(tǒng)一了法律,統(tǒng)一了稅收,統(tǒng)一了貨幣,統(tǒng)一了度量衡,統(tǒng)一了道路和車軌的寬度,統(tǒng)一了書寫的文字,還試圖統(tǒng)一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包括規(guī)定庶民用黑布包頭稱為“黔首”,以及所有的紀數(shù)都從六(天下分為六六三十六郡,車寬六尺,冠高六寸),這就是所謂“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 統(tǒng)一不等于一統(tǒng);集權也未必專制,未必獨裁 秦始皇的這些變革,多半被視為“統(tǒng)一大業(yè)”而備受推崇。然而人們在贊美其蓋世偉業(yè)時,卻往往忽視了背后的專制與集權。沒錯,統(tǒng)一不等于一統(tǒng),集權也未必專制,未必獨裁。有著各自憲法和民選政府的十三個State(州),在聯(lián)邦憲法的框架下組成統(tǒng)一國家(美利堅合眾國),就是統(tǒng)一而不一統(tǒng);唐代政事堂制度,就是集權而不獨裁??梢娊y(tǒng)一可以是多樣,是和諧(多樣統(tǒng)一);也可以是多元,是共和(多元統(tǒng)一);一統(tǒng)才是專制,并很容易由專制而獨裁。顯然,這里的關鍵是集權。因為分權必不專制,集權就很難講。有專制的集權,有不專制的集權,還有半專制的集權(開明專制),這是一件麻煩事。 不過在秦始皇那里,這些都不成問題。對于秦始皇來說,統(tǒng)一和集權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專制則正是他夢寐以求的東西。當然,專制與帝制并不能打等號。不是皇帝也可以獨裁(如薩達姆),有皇帝也未必專制(如君主立憲),但沒有皇帝的帝國總歸不像帝國,有一個皇帝的稱號總歸更加便于集權(這其實是袁世凱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稱帝的原因之一)。因為它不但意味著決策權和審批權,還意味著立法權、司法權、監(jiān)督權和最高裁判權,簡直就是集天下一切權力于一身,豈非集權?那么,皇帝有什么理由擁有這樣一種絕對權力呢?沒有。不但無理,而且有害。事實上,皇帝這種不受監(jiān)督和制約的絕對權力,正是導致許多王朝覆滅的重要原因。何況歷史上的皇帝也五花八門。有漢獻帝那樣的傀儡皇帝,有晉惠帝那樣的白癡皇帝,有明萬歷那樣的罷工皇帝,還有許許多多幾歲就登基的娃娃皇帝。然而,盡管這些皇帝實際上并不起什么作用,卻沒有一個人說不要皇帝,或者可以架空皇帝。這說明什么呢?只能說明人們需要皇帝。有這么一個最高仲裁者在,至少讓人覺得公平和公正還有希望(比如還可以“告御狀”),讓人覺得陽光和雨露總有一天會從天而降,刀兵盜匪之類的無妄之災則可以幸免。 總之,有一個皇帝,我們就可以“做定了奴隸”,并享受太平。至于那些掌握了實權的陰謀家野心家,則可以“挾天子以令諸侯”,為自己攫取最大的利益。所以大家都要皇帝。一旦天下大亂,人們盼望“真命天子”的出世,就會如久旱之望云霓;而一旦所謂的“真命天子”君臨天下,人們則不知歡欣雀躍為何如。 秦始皇的稱帝正是順應了這種要求。而且,他還為天下黎民派去了牧守。每郡設守(行政長官)、尉(軍事長官)、監(jiān)(監(jiān)察專員)各一人,縣則有縣令或縣長(大縣叫縣令,小縣叫縣長)。他們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代表皇帝把帝國的陽光和雨露撒滿人間。中樞機關則設立了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總攬百官,相當于帝國的郡守;太尉掌握軍事,相當于帝國的郡尉;御史大夫負責監(jiān)察,相當于帝國的郡監(jiān)。這樣,從中央到地方,行政、軍事、監(jiān)察三權并列的“官員代理制度”,就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來了。事實上,帝國的各種官制,包括司法制度、行政制度、監(jiān)察制度和軍事制度,差不多都是秦草創(chuàng)的。秦,確實是帝國制度的始作俑者,是它首屈一指的著作權人。 重農輕商———使帝國陷入王朝更替輪回 “百代都行秦政治”。而秦王朝政治遺囑的第一執(zhí)行人,就是漢。 漢,是帝國制度成功的實踐者。這個王朝享國達四百多年之久,在公元前后各經歷二百年,全盛時期國內人口約六千萬,勢力范圍和現(xiàn)今中國的疆域面積相當,在世界上唯有同時代的羅馬帝國可以相提并論,在歷史上則只有后期的大唐帝國可以并駕齊驅。這是一個歷來被中國史家和作家極度恭維的朝代,它甚至被視為我們民族的代表和象征(漢人、漢語、漢字、漢學)。它創(chuàng)造的典章制度被多個朝代沿用,它留下的文化遺產至今讓人嘆為觀止。平民執(zhí)政而非貴族世襲,恰是帝國不同于邦國之處。由是之故,我們寧肯把秦看作帝國制度的預備階段和見習階段,而把漢看作真正的“第一帝國”。 奇怪!秦為什么失敗,漢為什么成功? 西漢初年的統(tǒng)治者一定想過這個問題。他們一定會苦苦地思索:秦王朝為什么會如此短命?結論是“仁義不施”。幾乎所有人都認為,秦王朝實行的是“暴政”。它甚至因此而被稱作“暴秦”。 正如我們前面指出,大秦王朝的統(tǒng)治者雖然將中國從武力社會導入了權力社會,卻還沒有學會正確和嫻熟地使用權力。權力是一種“非典型暴力”。它并不需要動用暴力就可以實現(xiàn)自己的目的,甚至實現(xiàn)依靠暴力無法實現(xiàn)的目的。唯其如此,社會支配資源和分配財富的方式,才終究要從使用武力(典型暴力)走向使用運作成本較低的權力。而且,正因為權力是一種“非典型暴力”,所以,在帝國時代的所謂“承平時期”,就會有一種溫文爾雅的情調和安定祥和的氛圍。同樣,善于使用權力者,也用不著輕易動武,露出殺機。漢王朝統(tǒng)治者的高明,就在于他們把“硬打壓”變成了“軟控制”,成功地實現(xiàn)了從武力社會向權力社會的轉型。 于是,高明的漢高祖劉邦,就做出了兩個聰明的決定。一是將秦代名目繁多的刑律簡約到只有“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這樣一句話,即“約法三章”;二是最大限度地減輕人民的負擔,放棄那些暫時可以不要的盤剝,即“與民休息”。說起來那時也真苦,就連皇帝都配不起由四匹純色駿馬駕駛的專車,文武百官甚至只能坐牛車,因此都能艱苦樸素,以身作則,克己奉公。高祖的幾個子孫也表現(xiàn)出極大的克制力。漢初規(guī)定地稅不過十五分之一,景帝時又減到三十分之一,不滿千錢的貧困戶還能得到國家救濟。文帝劉恒和景帝劉啟,輕刑法,減賦稅,親儒臣,求賢良,自己則恭儉無為,不事更張。這樣經過多年努力,就形成了帝國創(chuàng)立以來第一次被史家稱羨不已,號稱“文景之治”的相對安定繁榮局面。現(xiàn)在我們已經無法確知,漢初這幾位皇帝的克制和讓步,究竟有幾分出于自愿,幾分出于無奈。 這里有一系列的歷史事件,比如削藩,比如鑄錢,比如土地私有,比如鹽鐵專賣,比如獨尊儒術。所有這些,都是圍繞中央集權來進行的。事實上,統(tǒng)一和集權從來就沒有停止自己的步伐(比如不動聲色地將某些有錯或無錯的藩國借故削除)。只不過到了漢武帝時,已是全面出擊,左右開弓,從政治經濟,到思想文化,一直深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其實這正是帝國制度的題中應有之義。實際上,任何一個集權的社會,一個有可能由集權發(fā)展為專制的社會,都不會允許民間資本形成規(guī)模,因為那會造成一個足以與自己抗衡的財力社會。歐洲的帝國和王國,就是被這樣一些由民間資本形成的財力社會搞垮的。中華帝國的維護者們當然不會有這樣的“先見之明”,預見到資本社會游戲規(guī)則對專制社會王綱道統(tǒng)的顛覆。他們當然也意識不到市場經濟的自由本性是專制和集權的死敵,但卻對工商業(yè)懷有一種近乎本能的忌恨和敵視。比方說,后來明代江南商人沈萬三出巨資贊助朱元璋修城墻,并表示愿意犒賞軍隊,卻招致殺身之禍(后改為流放),便是證明。 正是出于這種忌恨和敵視,“重農抑商”的呼聲在帝國的歷史上不絕于耳,而且從來就是主流意識。早在秦王朝建立之初,秦始皇便“徙天下豪富于咸陽十二萬戶”,名為充實國都(內實京師),實則進行監(jiān)控(外銷奸滑),后來又將商人發(fā)配去修長城、戍五嶺(《史記?秦始皇本紀》)。漢則甫一建立,便實行抑商政策,下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并規(guī)定“市井子孫不得為吏”。至漢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更確定重農抑商為基本國策。此后歷朝歷代在具體政策方面雖略有變更和松動,但對民間資本和財力社會的忌恨和敵視卻不曾稍減。 事實證明,對民營工商業(yè)的遏制和打壓,確實維護了帝國的生存,卻使我們民族在進入近現(xiàn)代社會時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也使帝國陷入王朝更替的輪回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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