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頡剛 (1893-1980) 文 | 顧頡剛 摘自《國史講話:春秋》,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 一般人都以為“男女有別”是三代圣王傳下的教訓,在很古的時候,整個社會的男子與女子已經(jīng)“不相授受”和“不通音問”了。這個觀念至少可以說有一半是錯的!我們謹慎些說,“男女有別”,在戰(zhàn)國以前,只是上層貴族間所守的禮教;至于中等以下的階級,滿沒有這回事! 我們先從最可靠的《詩經(jīng)》里看看當時(春秋時)中等以下階級的男女間的關(guān)系:號稱周初的詩而實際上大半是西周以后的作品《召南》里有一首《野有死麕》,它敘述一個武士向一位閨女求愛的情形:“他用白茅包了一只死鹿,當作禮品,送給懷春而如玉的她。她接受了他的愛,輕輕對他說道:'慢慢地來呀!不要拉我的手帕呀!狗在那里叫了!’”這首詩證明了那時的男子可以直接向女子求愛。男女們又有約期私會的,如《邶風》的《靜女》的作者說:“美好的女兒在城角里等候我,我愛她,但找不見她,使我搔著頭好沒主意。她送給我一根紅色的管子,又送給我一束荑草,這些東西是何等的好——唉,我哪里是愛的這些,只為它們是美人的贈品!”又如《鄘風》的《桑中》記著一位孟姜在桑中的地方等候她的情人,又在上宮迎接他;相會過之后,就到淇水上送他回去。我們看那時女子們的行動是何等的自由。她們可以到東門外像云一般的團聚游玩,她們可以同男朋友坐在一輛車上或并肩行走去游玩。 據(jù)說,鄭、衛(wèi)兩國的風俗是最淫亂的。在衛(wèi)國的詩《邶風》里有一首《新臺》,這首詩從前的經(jīng)學家說是衛(wèi)國人做了諷刺衛(wèi)宣公當扒灰老的,這實在是笑話!我們看看這首詩里說些什么話:“新臺下面河水彌彌漫漫地流著,我們所需要的是美丈夫,可恨只見了許多丑漢!漁網(wǎng)本為打魚設(shè)的,不料投進了一頭鴻鳥。我們所需要的是美丈夫,可惱得到了一個駝背老!”這原是一首女子們自由求配偶的戲謔詩歌。在《鄭風》里有一首《溱洧》,里面記述得更是熱鬧:“溱水與洧水正在慢慢地流呀,男的和女的手里拿著蘭花正在玩呀。她說:'我們一同到那邊去玩玩罷?’他答道:'那邊已經(jīng)去過了?!终f:'再去玩玩也何妨!’他就和她來到洧水之外,這真是快樂的地方呀!男人們和女人們盡說著笑話,采了芍藥花,他送了她,她又送他。”這是怎樣美麗的一幅仕女春游圖的寫真! 但是她們也有時被家長們監(jiān)視著,《鄭風》里就有一首詩記著一位閨女被拘禁的呼聲。她嚷著:“仲子??!你不要跳過我的墻,你不要折了我家種的桑。并不是我愛惜這些東西,只因怕我的父母哥哥們說閑話呀。你固然是可愛的,但是父母哥哥們的閑話也是可怕的呀!” 他們和她們固然“邂逅相遇”,就可以“適我愿”,但是這樣容易的結(jié)合,自然有許多流弊出來?!多嶏L》里還有兩首詩記著:“她循著大路,牽著他的衣袖,對他央告道:'你不要討厭我呀!舊好是不該輕易忘記的呀!’”這是一位柔弱的女子被男子遺棄時的悲聲?!澳闳邕€愛我,我就牽了衣裳涉過溱水來會你;你如不愛我,難道我就找不到別人?無賴漢呀你好無賴也!”這是一位潑辣婦對付她的無情男子的痛罵。 大家讀了上面的敘述,不免感到當時下層社會男女間只有自由的結(jié)合而沒有較嚴格的婚姻制度。你們?nèi)绻辛诉@種觀念,我又要告訴你們,這是錯的!他們的確也有較嚴格的婚姻制度存在著:“怎樣種麻?先須把田畝橫直耕耘好。怎樣娶妻?先須稟告自己的父母!”“怎樣砍柴?非用斧子不可。怎樣娶妻?非請媒人不得!”在這兩段話里,證明了那時的正式婚姻已需要“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了。請不到好的媒人,婚姻是要“愆期”的。得不到“父母之命”便怎樣呢?《鄘風》里記著一位叛逆的女性的呼聲道:“柏樹做成的舟,正在河中飄流,那位頭發(fā)披向兩面的他,才是我的好配偶。我至死也不變心。呵,那像天帝一般威嚴的母親!你真太不原諒人了!”她甘心殉情了。 當時有勢力的男子為了得不到女子的愛,甚至拿打官司去壓迫對方,《召南》里又有一首詩記著一個女子反抗強暴的男子的說話:“誰說雀鳥沒有角?它已經(jīng)把我的屋子觸穿了。誰說你沒有財產(chǎn)?竟至于拿打官司來壓迫我了。但是無論怎樣,我是決不和你同居的!”但是有時女子們也很需待男子來求婚,她們?nèi)轮骸懊窐涞娜~子落完了,梅果兒已裝滿一籃子了。求我的男子們呀,你們可以來提親了!”看她這樣的迫不及待! 正式的婚姻雖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結(jié)合,但也有先期由男女雙方自己私訂終身的。例如《邶風》的《擊鼓》記著一位戰(zhàn)士和他的愛人在“死生契闊”的當兒訂成了婚約,“手攙著手,甘心偕老”。又如《衛(wèi)風》的《氓》詩記著一個女子自述半生的經(jīng)過道:“呆蠢的他抱著布來買絲;他并不是真來買絲,實在是來和我商量訂婚的事。我送他涉過淇水,一直來到頓丘,對他說:'并不是我故意愆期,只因你沒有請得好媒人來。請你不要憤怒,我們就在這個秋天訂婚期罷!’”在這段話里,使我們知道男女的婚姻可以由雙方自己談判,但是其間也缺少不了媒人。 這種半自由戀愛的婚姻也會收到壞結(jié)果的?!睹ァ吩姷淖髡邤⑹鏊麄冇喕橹蟮那樾危骸拔页3U驹谌眽ι线h遠盼望那從復關(guān)里出來的他;看不見他的時候,哭得眼淚汪汪。好容易見到了他,又喜笑,又談話;據(jù)他說:'在卜筮里得到的卦象也不差。’他就用一部車來,把我和我的積蓄一同帶到了他家。我在他家里整整做了三年的主婦,吃了不知多少的苦,早起晚睡,一刻不得閑功夫,這也算對得住他了;卻不料,他如愿之后,漸漸變起心來了,把我遺棄掉。我的兄弟們不知細情,背地里只管冷笑。想起從前,我們小的時候,海誓山盟,何等要好。萬想不到,會有變卦的今朝,我自己懊悔也來不及了。奉勸天下做女兒的,你們不要再與男子們相好了!男子們的心真是永遠的不可靠!” 以上所記述的都是下層階級(包括下等武士和庶民等)男女關(guān)系和婚姻習慣;至于中上層階級,男女間似乎是有較謹嚴的禮制的。戰(zhàn)國人所傳的《禮經(jīng)》中有一篇《士昏(婚)禮》, 記載著“士”階級的婚禮很是詳細,參以別種記載說起來,大致是先由媒人提親,繼以納采、問名、納吉、納征和請期等禮。納采、納吉、請期都是用雁做禮物,納征用幣(十匹黑帛,兩方鹿皮)做禮物。到了婚期由新郎親迎新婦回家成婚。詳細情形,不必贅敘。我們再從較可靠的書籍里尋取春秋時中等以上階級的婚姻習慣。 春秋時卿大夫們的婚姻是很講究門第的,他們所娶所嫁,往往是他們的敵體的人家,這國的貴族和那國的貴族常常借了通婚姻以結(jié)外援。他們也有時上娶嫁于國君,或下娶嫁于庶民,但這似乎只是例外。他們除了正妻之外(極少的例外,諸侯與大夫的正妻也可以有兩個以上),還有許多妾,多妻主義在貴族社會里差不多人人實行著。他們的正妻需要正式媒聘,至于妾,則有些是正妻的媵女,有些是奴婢升上的,有些是買來的,有些是他人贈送的,有些是淫奔來的,有些甚至于是搶奪來的。不好的妻可以趕掉,不好的妾自然也可以趕掉,送掉,甚至于殺掉。被趕掉的妻和妾同寡婦一樣可以隨意改嫁,卿大夫們?nèi)⒃偌薜呐訛槠藿z毫不以為恥辱,貴族的女子再嫁在當時人看來真是平淡無奇的事。例如鄭執(zhí)政祭仲的妻曾教導她的女兒道:“凡是男子都可以做女人的丈夫,丈夫哪里及得父親只有一個的可親?!边@證明了當時女子對于貞節(jié)是不大注重的,雖然例外也很多。 現(xiàn)在且說幾件春秋時貴族階級的婚姻故事:當魯昭公的時候,鄭國大夫徐吾犯有個妹子長得很美,鄭君的宗室公孫楚已聘為妻,不料另一宗室公孫黑又叫人去強納聘禮。徐吾犯為了這件事很著急,就去報告執(zhí)政子產(chǎn)。子產(chǎn)道:“聽你妹子的意思,隨便嫁給哪個都可以?!毙煳岱妇腿フ埩斯珜O楚和公孫黑兩人前來聽他妹子的選擇。公孫黑打扮得很漂亮進門,陳列了禮物然后出去。公孫楚穿著武裝進門,向左右拉把射箭,射完了箭,跳上車子就走了。徐吾犯的妹子在房里看了,說道:“子皙(公孫黑)固然長得好,但子南(公孫楚)卻是個丈夫的樣子。”于是她就嫁給公孫楚。在這件故事里可以看出當時女兒眼光中的標準丈夫,是要糾糾武夫的樣子的。我們知道鄭國最著名的美男子是子都,他就是一個能與勇夫爭車的力士。再看當時人做的詩,對于一位名叫叔的稱頌,也是歌詠他的“善射”“良御”和“袒裼暴虎”,他膺得了“洵美且武”的稱號;而“將叔無狃,戒其傷女”,似乎還是當時女兒們對于這位“叔”的一種輕憐密愛呢? 又當魯宣公的時候,陳國有一個大夫叫夏征舒,他的母親夏姬是鄭國的宗女,著名的美人,她的美名引得陳國的君臣爭著與她發(fā)生關(guān)系,結(jié)果弄得君死國亡,夏姬被擄到楚國。楚莊王想納她做妾,只為聽了大夫申公巫臣的諫勸而作罷。執(zhí)政子反也想要她,仍被巫臣勸止。莊王把她賜給臣下連尹襄老,連尹襄老戰(zhàn)死,她又與襄老的兒子通奸了。不料巫臣早想占有這朵鮮花,就暗地派人勸她回到娘家鄭國去,說自己愿意正式聘娶她為妻。他用盡了心計,才把夏姬送回鄭國。夏姬剛回到娘家,巫臣就派人去提親,鄭伯答應(yīng)了。后來巫臣就乘楚共王派他到齊國去的機會,帶了全家動身;一到鄭國,就叫副使帶了聘物回報楚王,自己卻接了夏姬一同逃奔晉國去了。像夏姬這樣淫濫的女子,堂堂大國的大夫竟至丟棄了身家去謀娶她,當時也沒有什么人批評巫臣的下賤,可見那時人對于女子的貞節(jié)觀念是怎樣的與后世不同了。 但是事情也不可執(zhí)一而論,我們試再說一個故事:當魯定公的時候,吳人攻入楚的國都,楚昭王帶了妹子季羋等逃走,半路遇盜,險些送掉性命。幸運落在他的一個從臣鐘建身上,他把季羋救出,背起來跟著楚王一起跑。后來楚王復國,要替季羋找丈夫,她謝絕道:“處女是親近不得男子的,鐘建已背過我了!”楚王會意,便把她嫁給鐘建。在這段故事里,又可見貴族間男女的禮教究竟是比較謹嚴的。又如有一次宋國失火,共公的夫人伯姬(魯女)因等待女師未來,守禮不肯出堂,竟被火燒死,這也可以證明當時貴族女子是怎樣的有守禮的觀念了。 從國君以下的貴族的婚禮,一樣也用媒人,一樣也由父母之命決定。國君們的妻子大致是從外國娶來的。他們尋常的嫁娶,是派臣下送迎。他們?nèi)⒁粋€妻子,或嫁一個女兒,照例是有許多媵女跟隨著。這種媵女的制度似乎通行于各級貴族之間。她們大致是正妻的姊妹或侄女等以及底下人,也有些是友好的國家送來的陪嫁。 周人的婚姻制度,有一條極嚴格的定律,一直流傳到后世,那便是“同姓不婚”制(到了清末,改同姓不婚為同宗不婚)。同姓不婚他們以為同姓結(jié)婚生育便不繁殖。雖然那時的國家或氏族也有因相好而互通婚姻,破壞了這條定律的,但例子究竟不多。 我們現(xiàn)在先把姓氏制度說一說:原來“姓”和“氏”兩個名詞在古代是有分別的。姓大約是母系社會的遺傳物,凡屬一系血統(tǒng)下的男女共戴著一姓。姓之下又有氏,氏就是小姓,是一姓中的分支,但“氏”似乎只是貴族階級特有的標幟。據(jù)古書的記載,諸侯以國名為氏,是天子所賜給的;大夫以受封的始祖的別字為氏,或以官名為氏,又或以邑名為氏,是諸侯所賜給的。氏或稱為“族”。大約以字為氏族的大夫多是公族,他們的定例是這樣的:諸侯的兒子稱公子,公子的兒子稱公孫,公孫的兒子就把他的祖的字為氏族。但也偶有例外:有以祖的名為氏的,有以父的名字為氏的,又有以伯仲叔季等為氏的。至于以“官”或“邑”為氏族的則大致是異姓的大夫,但也有同姓的公族摹仿這種例子的。又大夫的小宗也別有氏,大概也是用始祖的名字或官職地名等為氏的。他們的例子非常紛繁。當時的大夫又有以國名為氏的,如陳氏;有以爵名為氏的,如王氏、侯氏。 在周代,男子稱氏不稱姓,女子稱姓不稱氏。因為同姓不婚,所以婦人系姓非常重要。但在那時男女結(jié)婚,只要不是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用卜來解決),世代層是可以輕忽的:如侄女可以從姑母同嫁一夫,或繼姑母為前后妻;舅舅也可以納甥女為妻妾。 從較可靠的史籍里看,貴族的女子有師傅等跟著,似乎不能輕易自由行動。又據(jù)后世的傳說,周公已定下了“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的禮制。但是在事實上,春秋時貴族男女非禮奸淫的事卻多到不可勝計,有嫂子私通小叔的,有哥哥奸淫弟婦的,有嬸母私通侄兒的,有伯叔父奸淫侄媳的,有君妻私通臣下的,有君主奸淫臣妻的,甚至有子通庶母,父奪兒媳,祖母通孫兒,朋友互換妻子等令人咋舌的事發(fā)現(xiàn)。至于貴族男女間自由戀愛的例子也很多,如魯莊公與孟任私訂終身,陽封人的女兒私奔楚平王,斗伯比私通子的女兒等都是。這可見在春秋時代,非禮的男女關(guān)系和婚姻,無論在貴族或平民間都是盛行著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