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名崗 (山東孫子研究會,山東 濟南 250000) 2014年1月,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石廟鎮(zhèn)庵里吳村村民在村西挖水庫時,挖出了《宋故天章閣待制吳公墓志銘》志石(以下簡稱《吳鼎臣墓志銘》)。志蓋早在1975年春天出土,志蓋平面近方形,盝頂式,頂部中間豎刻“宋故天章閣待制吳公墓志銘”12個篆字。碑石長100厘米,寬96厘米,厚22厘米,1886字,記載了吳鼎臣這位三品官員一生的主要事跡。 吳鼎臣是北宋仁宗朝慶歷后期的侍御史、刑部員外郎知諫院,曾以皇帝特使的身份到遼國訪問。他進士出身,長期主政州、縣,后被宋仁宗親自選擇為臺諫官員,任職時間雖不算長,但卻是臺諫監(jiān)督制度下的重要人物。《吳鼎臣墓志銘》的出土,為研究北宋這一重要時期的監(jiān)察制度等重大問題提供了實物依據(jù),墓志銘涉及王曾、李迪、蔡齊、宋綬、夏竦、楊懷敏等許多重要人物,具有多方面的重要價值。 《吳鼎臣墓志銘》全文如下: 宋故河北諸州水陸計度都轉(zhuǎn)運使兼西路營田都大制置屯田勸農(nóng)使、朝奉郎尚書刑部員外郎充天章閣待制騎都尉賜紫金魚袋吳公墓志銘 并序 朝奉郎守太常博士知深州軍州兼管內(nèi)勸農(nóng)事騎都尉借緋章君陳撰 將仕郎守大理寺丞知滄州樂陵縣事杜符卿 書 公諱鼎臣字希尹。其先本姬姓,太伯、仲雍犇荊,自號句吳。歷世蟬聯(lián),分封胙土,名勛系綴,概見緗圖。奕世家于無棣為著姓。曾王父志忠、王父明,皆含華隱耀,恬退不仕,鄉(xiāng)里稱其善人。 嗚呼!公起家登第,歷職二十五載,精審蒞事,盡心補國,無故未嘗一日少怠。朝廷聞其賢,數(shù)年間擢陛近侍,付以重柄,方欲竭誠勵志,上贊濃化,降年不永,何天奪之速也! 公娶董氏,柔儀令范,累封長安縣君。一男善長,字景仁,精誠開敏,懿行克家,任太常博士,通判并州。孫男:仁規(guī),試秘書省校書郎;文規(guī)、承規(guī)、傳規(guī)并試將作監(jiān)主簿,自公蔭也。 公善事祖母仇氏,篤孝敬、終知諫院回勛,恩追封福昌縣太君。 公力學勤謹,純粹沉靜,練達政事,雅好詩詠,雖在職任,常與名公唱和。喜賓客,閱經(jīng)史或至忘倦,家人徒隸未嘗見惰替容。以皇祐二年庚寅冬十一月十九日壬寅葬于棣州陽信縣歸德鄉(xiāng)之原,祔考屯田塋后,禮也。 偉人賦命,逢辰偶圣。挺時之英,為器之令。公生厥初,卓犖不群。 隸道至學,修詞業(yè)文。孝友特立,仕譽芳芬。宿官有守,治跡必聞。 憲臺肅威,諫垣抗直。補過盡忠,繩奸糾慝。席寵便藩,懋勉以德。 何不慭遺,哲人其萎。天理固順,休浮勿疑。壤樹方高,佳城已兆。 國僑遺愛,臧孫有后。山之崇兮川之流,與公之名兮不朽! 講經(jīng)律大德傳教沙門 法才篆蓋 磻 陽 王德遇刻 一、《呂祖謙全集》《宋史》《續(xù)資治通鑒》等有關吳鼎臣的記載呂祖謙是南宋人,逝于宋孝宗淳熙八年(1181年),《歐公本末》是其晚年編著的作品,被收入《呂祖謙全集》?!稓W公本末》有吳鼎臣的傳記,這說明《吳鼎臣傳》出于宋人手筆,極可能是北宋人的記述。元人編著的《宋史·吳鼎臣傳》與《歐公本末》完全相同。現(xiàn)抄錄如下: 鼎臣,棣州人。既逐京,會昌朝罷。夏竦自北京召為相,鼎臣先論竦在并州杖殺私仆,復與諫官御史言竦論議與陳執(zhí)中異,不可共事。竦既罷,遂以刑部員外郎知諫院。上言朝廷方與契丹保誓約,而楊懷敏增廣塘水,輒生事,民或怨叛,遂斬楊懷敏無及矣。遂為河北體量安撫令,經(jīng)度塘水利害。而鼎臣更顧望依違不能決。昌朝與都轉(zhuǎn)運使施昌言議河事不合,鼎臣自度支副使拜天章閣待制代昌言,數(shù)月而卒。(《呂祖謙全集·歐公本末》)[1]177 這篇傳記過于簡單,有多件重要事情沒有記入,如皇祐元年鼎臣作為皇帝特使出使契丹等。 另外,《宋史·志第七十八·禮二十八·兇禮四》還記載了吳鼎臣有關喪服的建議: 喪服雜議。慶歷七年,侍御史吳鼎臣言:“武班及諸職司人吏,曾因親喪出入禁門,甚有裹素紗幞頭者,殊失肅下尊上之禮。欲乞文武兩班,除以官品起復許裹素紗外,其余臣僚并諸職司人吏,雖有親喪服未除,并須光紗加首,不得更裹素紗?!痹t送太常禮院。[2]1970 《續(xù)資治通鑒卷四十八》記有: 二月,丙辰,命內(nèi)侍二員提舉月給軍糧,時侍御史吳鼎臣言:“諸軍班所給糧多陳腐,又斗升不足,請以內(nèi)侍糾察之。”翌日諸監(jiān)倉官進呈軍糧,帝諭曰:“自今當足其數(shù)以給之?!睍r侍衛(wèi)皆在殿下,殿前軍指揮使李昭亮因相率羅拜以謝。 從《宋史》的這些記載看,《墓志銘》說吳鼎臣:“公當言責主地,勤畏奉職、清白自任?;蛘蟪肌m廷巷伯亦抗疏而糾正之,切于彈剌,不避權貴。其如邊機軍政,民務刑章,戎狄之微情,國家之大事,安危之本末,君臣之綱紀,靡不究其利病,貫其得失”是可信的。 二、關于黃通要官問題《吳鼎臣墓志銘》寫道:“三月轉(zhuǎn)侍御史,公因披閱宋文萃。見黃通上樞密使杜衍書,言元昊耶律朔方將帥之事。公乃上疏曰:'黃通浮薄之輩,上書權要之門,斥言將帥之非人,兵糧之虛實,以至駭惑官僚,邀受饋遺,伏乞授一廣南簿尉,此羈縻有所戢懼?!枳?,詔可。”從這段文字可以得出如下信息。 首先,在當時的朝廷有一種機密刊物叫《宋文萃》,它集合了包括最高軍事長官樞密使和宰相的一些近乎私人信件的秘密文件。這個秘密文件到一定級別的官員才有權看到,“侍御史”大概是最低的官員,吳鼎臣是轉(zhuǎn)侍御史后才得以披閱《宋文萃》的。 其次,一些事關官員重要行為的事情要在一定范圍內(nèi)公開,要向監(jiān)督他們的臺諫官員公開,以便于事前或事后的監(jiān)督。黃通《上樞密使杜衍書》,是一份“乞授一廣南簿尉”的要官書,對這樣的書信,杜衍把他交給了《宋文萃》,他認為這是公事,個人不能私自處理。 第三,可見北宋時得官之難,沒有或少有買官賣官之事。黃通能上書樞密使,能“斥言將帥之非人,兵糧之虛實”,說明他關心國家大事,有一定能力。他“乞授一廣南簿尉”,但杜衍不但沒辦,還把它公開,惹得吳鼎臣給皇帝上奏,宋仁宗批準了吳鼎臣應禁止此類行為的建議,斷了黃通們的要官路。 黃通上書杜衍當在慶歷六年,他這時大概是位“鄉(xiāng)尉”,這有歐陽修和范仲淹的詩為證。其時范仲淹被貶到饒州任知州,因此黃通認識了范仲淹和歐陽修。歐陽修的《送黃通之隕鄉(xiāng)》曰:“君子貴從容,小官能養(yǎng)賢。無慚折腰吏,免食落頭鮮。困有亨之理,窮當志益堅。惟宜少避禍,親發(fā)況皤然?!盵3]805歐陽修是勸黃通不要急于當官,況且父母年事已高。此詩在《歐陽修全集》中沒有明確的寫作年代,但收在作于慶歷三年的《滑州歸雁亭》之后,作于慶歷五年春的《后潭游船見岸上看者有感》之前,因此斷定:《送黃通之隕鄉(xiāng)》極可能是寫于慶歷四年,就是范仲淹寫《岳陽樓記》的那一年。范仲淹亦有《送隕鄉(xiāng)尉黃通》詩。范仲淹在景祐三年(1036年)“坐譏刺大臣,落職知饒州”,也許在那時,黃通就認識了范仲淹。 事過黃通上書杜衍10年,到了嘉祐二年,歐陽修知貢舉,黃通才“以特奏名賜進士及第”,后方為“饒州浮梁縣主簿”,這可見宋朝得官之難。 三、檢舉李京要吳鼎臣為李寔要官事李京為李寔要官事雖不見于《吳鼎臣墓志銘》,也不見于《宋史·吳鼎臣傳》,但卻是《宋史·李京傳》中有關吳鼎臣的重要史料。對此,我們應放在當時的具體歷史條件下給以解讀。其內(nèi)容如下: 數(shù)上書論事,宰相賈昌朝不悅。京嘗屬侍御史吳鼎臣薦推直官李寔,鼎臣希昌朝意,以告中丞高若訥。若訥為鼎臣上京簡,謫京太常博士、監(jiān)鄂州稅。既至,引令狐亙、錢徽事言:“臣為御史諫官,首尾五年,凡六上章,四親對,自陳疾故,懇求外補。臣之出處,粗有本末。向者在臺,見入閣圖,三院御史立班各異。聞元日將入閣,而御史王贄、何郯皆謁告老。會推直官李寔歲將滿,因簡鼎臣宜留寔補御史,鼎臣亦謂協(xié)議公望,不意逾兩月,乃誣臣與寔為朋黨。臣初被黜,閱諸橐中,鼎臣所遺私書別紙故在,臣令男諶亟悉焚毀。臣與寔是僚友,鼎臣鄉(xiāng)曲之舊,鼎臣為御史,臣延譽推引,實有力焉。待之不疑,因以誠告,豈謂傾險包藏,甘為鷹犬,惟陛下察之?!蔽磶?,卒官。[2]8107-8108 這事在慶歷七年初,因賈昌朝罷于這年三月。事情很簡單,離任的監(jiān)察御史、新“授右正言、直集賢院、同管勾國子監(jiān),加史館撰修”李京要為他的部下加“僚友”推直官李寔要官,因此寫信給侍御史吳鼎臣說“宜留寔補御史”。據(jù)李京說,“鼎臣亦謂協(xié)議公望”。兩個月后,吳鼎臣把李京的這封要官信通過高若訥交給了皇上。因此李京由省部級降到了縣級,讓他當“監(jiān)鄂州稅”官去了。李京委屈,寫信給仁宗,說吳鼎臣“傾險包藏,甘為鷹犬”。 首先,李京寫信要吳鼎臣為李寔要官,在當時違法不違法?肯定是違法的,是違背皇帝旨意的。仁宗在寶元二年(1039年)十一月,“壬申,詔御史缺員,朕自擇舉”。(《宋史·仁宗本紀二》)[2]138在慶歷四年八月“戊午,詔輔臣所薦官,毋以為諫官、御史”。(《宋史·仁宗本紀三》)[2]146如果吳鼎臣按李京信中所說去做,肯定會受到處罰。對皇帝的詔書,身為御史的李京不會不知道,對違反的后果也應明白,他自己身為右正言為什么不親自推薦李寔?李京這種做法顯然是輟著活人上吊,不知到底是誰“傾險包藏”?即使吳鼎臣不按李京所說去做,把李京信件壓下,事后不但會被李京、李寔埋怨,如果泄露出去,吳鼎臣也有私下違旨的嫌疑。把它交給皇帝,放在陽光下,如果不違旨,或無大礙,那自然李京沒有問題。但皇帝據(jù)此貶了他的官,說明李京是嚴重違旨的。李京對皇帝不忠,罵忠于皇帝的人“甘為鷹犬”;對國家不忠,為朋友要官,破壞國家制度;對朋友不義,鼓動同僚犯法,反誣別人“傾險包藏”。后人不細讀史籍,不明事理,反以為吳鼎臣賣友求榮,豈不哀哉! 按照李京的說法,事前“鼎臣亦謂協(xié)議公望”,且“鼎臣所遺私書別紙故在”,似乎有什么把柄在他手上。他既然向仁宗告吳鼎臣“傾險包藏,甘為鷹犬”,就該把吳鼎臣的違法信件交給皇帝,可他“令男諶亟悉焚毀”,銷毀證據(jù)又誣人誣告,這是什么伎倆?官司打的是證據(jù),身為御史的李京既告吳鼎臣“傾險包藏”,又銷毀信件,好像在保護他的被告,這真奇了怪了!也別說,李京這手還真糊弄了宋人和今人,看看宋朝的野史和今人的網(wǎng)絡小說就是證據(jù)。 從李京為李寔要官案可以看出,宋仁宗時期對官吏的管束是很嚴的,特別是臺諫官員,皇帝不容別人插手。對此,蘇軾后來說:“圣人深意,流俗豈知?將以折奸臣之萌,而救內(nèi)重之弊也。”(《上神宗皇帝書》) 四、諫阻夏竦為宰相“夏竦自北京召為相。鼎臣先論夏竦在并州杖殺私仆,復與諫官、御史言竦論議與陳執(zhí)中異,不可共事。竦既罷,遂以刑部員外郎知諫院。”[2]8108仁宗聽吳鼎臣等諫,下詔說:“雖須前非必省”,肯定吳鼎臣檢舉夏竦以前在“并州杖殺私仆”的諫諍,任夏竦為宰相沒幾天就立即罷免他。 《吳鼎臣墓志銘》載:“公以大臣夏竦商販之爭,利薩惟岳,侵罰之訴冤寬。詔:'雖須前非必省’。公乃引本朝廉恥之戒,申諸臣約束之文,使畏憲防,以全名教。其敢言也如此。明年四月,改刑部員外郎知諫院?!边@里僅說大臣夏竦與商販之爭,事情說得比較委婉。而《宋史·吳鼎臣傳》則說:“夏竦自北京召為相。鼎臣先論竦在并州杖殺私仆?!闭葰⑺狡偷脑蚓褪恰吧特溨疇帯?,《夏竦傳》說:夏竦“性貪,數(shù)商販部中。在并州,使其仆貿(mào)易,為所侵盜,至杖殺之。”[2]7807這是嚴重犯法的殺人命案,吳鼎臣舉報了夏竦這件事,認為這樣的人不可以當宰相。仁宗也認為,雖然是以前的錯誤,也要省察?!秴嵌Τ寄怪俱憽吩谶@件事上提到了夏竦,說明對吳鼎臣來說是件不得不提的事。當時,夏竦尚在任上,不便直說,因此比較委婉,并省去了吳鼎臣諫其不可為相的另一件事。 五、彈劾內(nèi)官楊懷敏沿邊廣塘水以拒戎馬問題《宋史》和《吳鼎臣墓志銘》都提到了吳鼎臣上疏彈劾內(nèi)官楊懷敏增廣塘水這件有關國家安全的大事。 北宋前期,今河北東部靠海一帶有大片廣袤的澤地稱為“塘水”,成為北宋阻止契丹騎兵南侵的天然屏障。楊懷敏以預防契丹南侵為名請求“增廣塘水”,以行其掠奪百姓、個人發(fā)財之實。吳鼎臣上疏說:“朝廷方與契丹保誓約,而楊懷敏增廣塘水,輒生事,民或怨叛,雖斬懷敏無及矣。乞以閑土曠田免租十年?!盵2]疏奏,天子下其議??N紳之士相與驚駭。懷敏聞之,怒目切齒,思所構陷,幸虧仁宗明白,看清了楊懷敏等的用心,吳鼎臣方免于害。 楊懷敏是個在宮中很有勢力、老奸巨猾的官僚。歐陽修在《贈太子太傅胡公墓志銘》中介紹胡宿“知制誥”時說:“入內(nèi)都知楊懷敏坐衛(wèi)士夜盜入禁中警乘輿,斥出為和州都監(jiān)。懷敏用事久,勢動中外,未幾,詔復故職。公奉還辭頭,不草制,論曰:'衛(wèi)士之變,蹤跡連懷敏。得不窮治誅死幸矣,豈宜復在左右?’其命遂止?!?《呂祖謙全集》第九冊)[1]233。從這段記述,可見楊懷敏之為人和影響。還有,楊懷敏和夏竦也不是一般關系。《夏竦傳》說:“親事官夜入禁中,欲為亂,領皇城司者皆坐逐,獨楊懷敏降官,領入內(nèi)都知如故。言者以為竦結(jié)懷敏而曲庇之。”[2]7807 吳鼎臣先后檢舉在朝中這樣有權勢且勾結(jié)在一起的大臣,是十分危險的。這可見其為人之正直和敢于為國家擔當,當然這與宋仁宗對吳鼎臣的信任有很大關系。誠如《吳鼎臣墓志銘》所言:“賴圣明在上,燭之微隱,邪不干正,私不害公,不然殆矣?!?/p> 六、假諫議大夫,修聘遼庭宋仁宗慶歷七年(1047),朝廷任命吳鼎臣為特使到遼國祝賀遼太后生日?!鞍嗽鹿锩罚?14日),刑部員外郎、知諫院吳鼎臣為契丹國母生辰使,崇儀副使柴貽慶副之……尋命內(nèi)殿承制侯夏佺代柴貽慶?!?《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六十一·慶歷七年》)這是任命的時間,實際赴遼是第二年的正月。 祝賀遼太后生日,這種看似一般的禮儀來往,事實上卻是很重要的外交斗爭。所以朝廷總是精心選擇賢能飽學之士,以贏得契丹的尊重。劉敞奉命出使契丹曾遇到過這樣兩件事:契丹人為了向大宋使者顯示其地域遼闊,竟拉著他故意轉(zhuǎn)了很大的一圈。對北方的山川地理,道路里程都很熟悉的劉敞問他們?yōu)槭裁捶胖啦蛔咂D(zhuǎn)圈時,契丹人“相與驚顧羞愧”,說了實話。這時候,順州(今北京順義區(qū)一帶)山中有異獸,“如馬而食虎豹”。契丹人不知道這是什么神獸,就問劉敞。劉敞說這叫駮,并詳細說出了駮的樣子和聲音,還給他們背誦《山海經(jīng)》和《管子》有關駮的記載。契丹人一聽,和他們見到的異獸一模一樣,他們對劉敞更加佩服了。 契丹人向劉敞問駮之事,見于《宋史·劉敞傳》,亦見于歐陽修為劉敞寫的《集賢院學士劉公墓志銘》。歐陽修與劉敞是朋友,交往密切。 吳鼎臣這次出使契丹,完成得很好,朝廷很滿意。《吳鼎臣墓志銘》載:“尋假諫議大夫,修聘虜庭,禮成而還,就領河北安撫使?!辈坏嵘藚嵌Τ嫉穆殑眨€“恩得任子”令其弟良臣“補郊社齋郎”(《吳良臣墓志銘》)。 七、吳鼎臣與藍元用“往澶州經(jīng)度治河經(jīng)費”問題《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六十六載,皇祐元年春正月“己亥(初六),命度支副使、刑部員外郎吳鼎臣,洛苑使、眉州防御使,入內(nèi)副都知藍元用往澶州經(jīng)度治河經(jīng)費。庚子,以吳鼎臣為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zhuǎn)運使?!边@個與吳鼎臣一起經(jīng)度治河經(jīng)費的藍元用是個什么人呢? 藍元用是個宦官,他是宦官藍繼宗的養(yǎng)子?!端问贰ち袀鞯诙俣に{繼宗傳》載:“藍繼宗字承祖,廣州南海人?!B(yǎng)子元用、元震。元用終左藏庫使、梓州觀察使。”[2]10559 慶歷四年,已任內(nèi)侍右班副都知多年的藍元用要求外任,宋仁宗答應了他。歐陽修為藍元用寫的任用通知《洛苑使英州團練使內(nèi)侍省內(nèi)侍右班副都知藍元用可眉州防御使罷副都知制》講:“具官藍元用:爾之事予,陳力茲久,既明而敏,能濟以勤,慎密一心,不見過失,屢更器任,實簡予懷。屢披奏章,陳疾自請,愿解要職,以思便安。惟爾之舊予所嘉,惟爾有勞予所錄,雖可爾請,豈無加褒?服茲寵榮,勉爾后效????!币源丝梢娙首趯λ脑u價是很高的。正如允許藍元用外任之《制》所言,“勉爾后效”,大概四年后,藍元用又官復原職回到了皇帝身邊,這次與吳鼎臣經(jīng)度治河費用時,藍元用已經(jīng)六十多歲了。 《吳鼎臣墓志銘》涉及宋仁宗時的許多名重要人物,包括仁宗本人,涉及若干重大事件,是研究慶歷新政的重要資料。聯(lián)系到其家族墓志,也是研究黃河三角洲北宋文化的重要史料和切入點,應引起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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