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是南宋時期的著名學者,提出了一套客觀唯心主義的哲學體系。他的祖籍是微州婺源人,父親在福建做官。1130年(建炎四年),他出生于福建。 朱熹在少年時代,學術(shù)上就有所成就,十九歲登進士第,開始踏上仕途,任泉州同安縣主簿,管理一個縣的文書簿籍。他在浙江、江西、福建等地擔任過地方官。曾在中央任職40天,但因黨爭被指為“偽學逆黨”而革職。朱熹講學于白鹿洞書院,并曾和理學另一派的哲學家陸九淵在鵝湖寺辯論,轟動一時,史稱“鵝湖之會”。他的著作非常豐富,主要有《周易本義》、《四書章句集注》、《晦庵先生文集》、《朱子語類》等。 01“理”、“氣”二元理論從學術(shù)淵源上看,朱熹繼承了二程和佛教、道教的思想,提出了“理”和“氣”的關(guān)系的二元理論。 他說:“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是“生物之本”,氣是“生物之具”。這就是說:天地萬物的生成,要有理,也要有氣。理是產(chǎn)生萬物的本原,氣是構(gòu)成萬物的材料。 “理”究竟是指什么呢? 朱熹說:理就是原理、原因、秩序、法則等,只要有一個事物,便有該事物的“理”,“理”是永恒且先于物而存在的。理是“超然于萬有之上,廣大無邊”;理充塞于宇宙,無處不在。宇宙全體的“理”稱為“太極”,而“太極”也內(nèi)在于宇宙萬物之中。萬物包含的“理”是相通的,因為萬物的性質(zhì)就來自于“理”。 他把“理”和封建倫理道德聯(lián)系起來,認為理就是“仁、義、禮、智”?!拔从芯?,已先有君臣之理”。三綱五常是先天就有的。朱熹認為理是永恒不變的,“萬一山河大地都陷了,畢競理卻是在這里?!彼运f:“綱常萬年,磨滅不得”??梢娭祆渲v的“理”,就是指絕對精神,就是“道”。這套關(guān)于“理”的理論,歸根到底是為了維護封建秩序,也就是維護正在走向衰敗的南宋王朝。 話說回來,“理”終究是形而上且抽象的,如何能構(gòu)成具體的事物呢?朱熹繼承了張載“氣”的看法,認為事物的形體是由“氣”所構(gòu)成的。 “氣”又是指什么呢? 朱熹說:“氣則為金、木、水、火”,是構(gòu)成萬物的材料,“五行陰陽七者滾合,便是生物底材料”,也就是“器”。 舉個例子,如果說設(shè)計圖是理的話,那么材料就是氣。沒有設(shè)計圖,就不可能建造房屋;如果沒有材料,那就不可能有房屋存在。 人也是可以用理和氣的關(guān)系解釋。朱熹主張人具有上天賦予的本質(zhì)即“本然之性”,也就是理。這一主張就是程頤和朱熹所說“性即理”,“太極”在包括人在內(nèi)的萬物之中,但因為人所稟受于“氣”者各不相同,“理”的顯現(xiàn)也就各不相同,因為本然之性來自上天,所以理應(yīng)是善的。也就是說,人的本質(zhì)本來是善的,只是因為受到“氣質(zhì)之性”的污染,才會走向惡行。 那么如何才能避免人走向惡行呢?這就通過居敬和窮理來實現(xiàn)。所謂居敬,指的是克制感情的沖動,專心致志地守住本然之性;所謂窮理,就是要窮究萬物的道理。 理和氣的關(guān)系,也就是指精神和物質(zhì)的關(guān)系。朱景雖然也說理和氣“此本無先后之可言”,但是他接著又說:“必欲推其所欲來,則須說先有是理?!薄坝欣肀阌袣饬餍校l(fā)育萬物”。這就很明確地表達了他的哲學觀點,就是:理在先,氣在后,理生氣。這是唯心主義理論。 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承認宇宙是客觀存在著的,是由陰陽二氣演化而成的。他認為宇宙形成的過程,由氣體而凝聚,由流質(zhì)體慢慢地冷卻,“便結(jié)成個地在中央。氣之清者便為天,為日月,為星辰,只在外常周環(huán)運轉(zhuǎn),他便在中央不動,不是在下?!敝祆湔J為地球是圓形的,地球在宇宙之中;又認為“月之黑暈,…其光者,乃日加之光耳,他本無光也?!彼袛嘣鹿馐侨展獾姆瓷?,這些認識都有它正確的部分。這是朱熹在當時南方社會生產(chǎn)力的發(fā)展和科學技術(shù)進步的基礎(chǔ)上,對天文學作出的貢獻。 朱熹認為地球自身是生與滅互相循環(huán)的。這是循環(huán)論,是錯誤的。他認為未有天地萬物之前,就有“理”的存在,也是荒誕的。唯心論的實質(zhì),就是把心理的東西當作最初的出發(fā)點。 02知和行的關(guān)系在認識論方面,朱熹論述了知和行的關(guān)系。他提出三點:知先于行;行重于知;知行為一。 他講的“知”,偏重于對封建倫理道德的認識;“行”就是按照封建倫理道德去做。他注重“行”,是教人遵循封建倫理道德,即“仁、義、禮、智”那一套去做。朱熹說:“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以達到知行“為一”。他的知行觀,并不是教人通過社會實踐去認識客觀事物,而是教人去追求“理”。這是唯心主義的先驗論。 03什么是格物致知朱熹認為人性中有“天理”和“人欲”的對立?!疤炖怼笔侵辽频?,“人欲”是萬惡的,因此要“存天理,滅人欲”。 由于朱熹認為“理”內(nèi)在于人,而“理”之中包括仁、義、禮、智等道德準則。然而因為人的“氣稟”使內(nèi)在于人的“理”隱然不彰,讓人為物欲所蔽,所以問題就在于如何重新認識到“理”,如何“存天理去人欲”,朱熹認為要通過“格物致知”。 《大學》中提到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朱熹將其中的“格物致知”與理學結(jié)合,詮釋為通過具體事物來獲知內(nèi)在于其中之“理”,并且常存“敬心”,因為“敬則私欲不生,必心湛然,不流放開去,自然萬理畢顯”。朱熹認為“致知”和“用敬”是自我修養(yǎng)的兩項功夫,窮天下之“理”也就是窮人性之“理”,“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大學》所提到的其余條目也就能依序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