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正 “平正”,就是我們常說的“橫平豎直”,這是點畫結(jié)構(gòu)的一個基本原則。但要注意,“橫平豎直”的“平”,不是一般的平,而是帶斜勢的平,因為人的兩眼,視覺并不平衡,橫畫真正畫得平了,由于眼睛的錯覺,看去就像向右倒了下去(見圖二二),所以橫畫必須捎帶斜勢,但又不可斜得過分。 大致描畫斜度應該為5°—7°左右(圖二三)。超過這個角度,就是太斜(圖二四);不及這角度,就是太平(圖二五),都不好看。所謂豎直,就是每一個直畫,不論中間、左右、上下,都要畫得很直,不可歪斜傾側(cè)(但“門”的左直,“亻”“彳”等的直畫例外)。 (二)勻稱 “勻稱”,是指按照字形筆畫,對每字、每筆作適當安排,而不是“均勻”的意思。因為字形有長短,大小的不同,筆畫有多少、斜正的不同,如每字都依方格,四平八穩(wěn)地寫成同樣的大小,每筆都寫得一樣長短,均勻是均勻了,可是看上去不順眼。 總的來說,筆畫多的,宜寫得瘦些;筆畫少的,宜寫得肥些;每個字里,點畫的安排要長短合宜。試以橫直畫多的字為例(圖二六): (三)連貫 “連貫”是指點畫之間的氣勢相連,互相呼應,筆道之間有有機聯(lián)系,而不是每一筆都單擺浮擱、互不相干。注意了筆道之間的連貫呼應,就能使整個字顯得有氣勢而生動。試以“點”舉例(圖二七)。 (四)挪讓 “挪讓”是指組成字的各部分點畫之間彼此想讓,又互補呼應,使筆畫多的字不顯得密集,筆畫少的字不顯得疏空。 如“巒”當中的“言”上畫短,給兩旁的“糹”讓出地位;“辨”字當中的“力”寫得靠下,給兩旁的“辛”字的肩膀讓出地位;再如“馬”旁、“糹”旁、鳥旁的字,左邊都要寫得平直,給右邊的半個字讓出地位;其他有左右偏旁的字,也都依此類推: (五)變化 “變化”是指一個字中有兩個以上相同筆畫的,要變化形狀,避免雷同,如下圖所舉: (六)大小 字形大的寫得大些,字形小的寫得小些;筆畫多的寫得大些,筆畫少的寫得小些,這就叫大小得宜。如“日”字和“國”字大小懸殊,不能寫得一樣大;“一”和“二”字筆畫少,也不能寫得和“儀”“慮”等筆畫多的字一樣大。 (七)長短 “長短”是根據(jù)字形本身的長短不一,而安排不同的結(jié)體。字形長的,寫得長些;字形短的,寫得短些。如“東、自、目、耳、茸”等字,字形比較長,“西、白、日、臼、四”等字,字形比較短,就不能作統(tǒng)一安排。 (八)寬窄 “寬窄”是指根據(jù)字形本身的肥瘦作適當安排。筆畫多的字宜寫得肥些,上下結(jié)構(gòu)的字寫得瘦些,使其寬窄得宜。 (九)斜正 “斜正”是指根據(jù)字形的斜正分別作不同安排,如“朋”字字形斜,“黨”字字形正,寫起來不可把斜的強扭成正的,正的反寫成斜的,也要斜正得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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