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嚴懲“洗歌”牟利保護原創(chuàng)作品
● 頻頻出現(xiàn)的“洗歌”現(xiàn)象,與當前流行音樂的整體發(fā)展環(huán)境有較大關系。權利人經常由于各種原因放棄維權,實則在客觀上縱容了侵權行為,因此受害者應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積極主張、維護自身權利 ● 對于“洗歌”行為,著作權法在這方面的規(guī)定已經比較完善。目前,被侵權人可以采取的維權方式主要包括提起民事訴訟、向版權行政執(zhí)法機構進行舉報、向網絡平臺舉報投訴等。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于侵權者的行為是明知或應知的,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 應當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尤其是通過進一步完善著作權法,加大懲處力度。那種有明顯惡意,專門靠侵權方式謀取不當利益,有組織、有目的的行為,和一般社會公眾為了好玩偶爾為之的行為是不一樣的,要區(qū)別對待,從法律上給予嚴懲 不久前,一首名為《孤芳自賞》的歌曲在網上突然走紅。但不少網友很快便發(fā)現(xiàn),這首所謂的原創(chuàng)作品與國外某樂隊的歌曲《Something just like this》高度重合。 近年來,伴隨著網絡直播和短視頻等快速發(fā)展,關于歌曲抄襲的爭論也屢屢見諸報端。由此可見,知識產權保護依然任重道遠。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洗歌現(xiàn)象愈演愈烈 侵權行為屢屢發(fā)生 在輿論的壓力下,《孤芳自賞》的作者楊小壯承認歌曲抄襲,這首歌也被全網下架。 對此,楊小壯在微博中表示:“我對自己之前的無知和沖動深感愧疚,錯了就是錯了,錯了就得認。這首歌曲,我會改掉抄襲的部分,改變旋律,換個名跟大家見面,我不去蹭這首歌的熱度。同時,我也委托公司去協(xié)調正版版權,我希望《孤芳自賞》這個名字再出來時,是首干干凈凈的歌曲?!?/P> 隨后,歌曲更名為《我承認我自卑》重新上架,但是旋律還是和《Something just like this》比較相似。 宋某某有著“90后神曲偶像第一人”之稱。2016年,其新歌《一厘米的距離》被指抄襲周杰倫的《夜曲》。其中,樂評人鄧柯認為,“《一厘米的距離》副歌所有和聲連接和《夜曲》完全重合”,“和弦切換點的旋律位置也完全重合”。 近年來,宋某某推出的不少歌曲都引發(fā)爭議。據(jù)了解,宋某某曾經發(fā)微博稱,“一首歌不管被多少人貶,也總有人喜歡,不管多少人捧也總有人討厭”,“作為一個新生代歌手,我至少每天都在努力創(chuàng)作”。 對于“洗歌”引起的種種爭議,不愿透露姓名的獨立音樂人孟三(化名)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頻頻出現(xiàn)的“洗歌”或者說抄襲現(xiàn)象,與當前流行音樂的整體發(fā)展環(huán)境有較大關系。 “出現(xiàn)‘洗歌’現(xiàn)象的很大原因,就是有些所謂的音樂創(chuàng)作者沒有創(chuàng)作思路,不明白什么叫創(chuàng)作。創(chuàng)作其實是一個從無到有的過程,但是現(xiàn)在大家急功近利,想要快速做出一個東西去發(fā)表,讓聽眾知道有他這樣一個人,不愿意踏踏實實沉下心來創(chuàng)作音樂?,F(xiàn)在有不少都是口水歌,像以前那種經典歌曲越來越少,也是因為一味迎合市場而造成的?!泵先f。 據(jù)孟三介紹,還有些人寫歌不是為了火,而是為了掙錢。他們在寫出新歌之后會把作品直接賣給演唱者,所以有些所謂的原創(chuàng)歌手,可能并不是歌曲的真正作者?!叭绻惆盐业母枨鏅噘I了,這首歌就是你的,并不算侵權。如果只是授予版權,就是你可以用我的歌,但要給我版權費,而這首歌的版權還是我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發(fā)布歌曲之后不寫我的名字就是侵權?!?/P> “有時候由于前期版權洽談疏漏,原作者在賣歌的時候沒有想到這首歌會火。后來火了之后,原作者就會站出來說這首歌是他寫的?!泵先f,歌手一旦面臨抄襲的指控,往往會由公關公司出面做一些解釋達到掩蓋問題的目的。 “抄襲這種事情很不好聽,所以公關公司最主要的目的是直接洗白?!泵先寡?,自己身邊這種抄襲現(xiàn)象也有一些?!耙驗槿ψ有。總€人都會知道一些事情,但是彼此之間又都很熟,而且有些人已經小有名氣。” 法律規(guī)范日臻完善 維權之路步履維艱 談到對“洗歌”的看法,孟三的第一感覺就是痛心。“因為我自己是做音樂的,對于原作者來說每個作品都是來之不易的成果。其實寫一個東西沒有特別難,但卻是我們用心創(chuàng)作出來的,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樣,如果有人在網上說這個孩子是他的,那我們會怎么想?” “最開始學做音樂時,老師會教我創(chuàng)作的思路是什么,創(chuàng)作原因有哪些,而不是說讓我去把哪些歌的曲子扒出來,或者歌詞扒出來重新組裝一下。某些情況下,哪怕是借鑒國外的一些曲子,拿回來填了詞,或者重新改編里面的弦樂,仍然是抄襲?!泵先f。 采訪中,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占領認為,“洗歌”行為如果構成著作權侵權,則侵犯了原音樂作品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是對別人智力成果的一種侮辱。沒有經過授權使用他人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的一些片段,實際上不利于保護創(chuàng)新,打擊了原作者的創(chuàng)作積極性。從長遠來看,這樣的侵權行為破壞了音樂版權市場的正常秩序,不利于文化創(chuàng)新。 根據(jù)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如果是歌詞完全照搬,那一定是侵權行為。還有的不是完全照搬,而是照搬了部分。判斷這種行為是否屬于抄襲,主要是看照搬部分的內容、比例、篇幅,以及在原作品中所占的地位。如果原作品中主要的幾句歌詞被抄襲了,那也構成著作權侵權?!壁w占領說,抄襲旋律同理,如果旋律完全一樣的,毫無疑問就是侵權。如果有部分片段一樣,那就需要判斷是否構成抄襲,主要是看這段旋律在原作品中占的比例、地位等。 目前,網絡上有時會出現(xiàn)熱心網友剪輯的對比視頻,將原作品與疑似抄襲作品進行對照,以此指證某些歌曲涉嫌抄襲?!耙卸ㄒ皇赘枨欠裾娴臉嫵汕謾啵罱K還是需要經過司法程序。如果沒有進入司法程序,大家可能各執(zhí)一詞,不好評判?!壁w占領說。 “在實際判定是否侵權的案例中,適用最廣泛的規(guī)則是‘接觸+實質性相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教授李順德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接觸是指對于指控的侵權人,有沒有可能接觸到被侵害的權利的客體。比如說歌詞、曲子是不是聽到過、了解過,如果一首歌還沒發(fā)表,那就沒有接觸的機會。而相似就是有過接觸之后,看涉嫌侵權的創(chuàng)作是不是跟原創(chuàng)作品實質性相似。 李順德認為,“接觸+實質性相似”只是判斷是否侵權基本的經驗和方法,而不是最后構成侵權的標準。接觸過表明涉嫌抄襲剽竊的可能性比較大,這是一個必須考慮的因素,但不是說有了接觸就一定會侵權。 “最根本的方法還是要具體案例具體分析。關于判定是否侵權,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涉及的具體條款、法律規(guī)范有很多,這種判斷通常都是根據(jù)個案具體情況、具體行為,對照相關的法律條款和規(guī)范來做出具體判斷的?!崩铐樀抡f。 趙占領認為,對于“洗歌”行為,著作權法在這方面的規(guī)定已經比較完善。被侵權人通常有這樣幾種維權方式:一是權利人自己維權起訴。這種情況下,權利人可能會綜合考量,比如維權成本、維權收益,來綜合評判是否選擇通過民事訴訟的途徑維權。二是向版權行政執(zhí)法機構進行舉報,版權行政執(zhí)法機構進行調查核實之后如果確實存在侵權,會給予侵權方行政處罰。三是向網絡平臺舉報投訴,這種情況通常依據(jù)的是《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所規(guī)定的通知刪除規(guī)則,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刪除侵權作品,否則將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對于侵權者的行為是明知或應知的,則直接對此承擔連帶責任。所以作者可以根據(jù)自己作品被侵權的情況,綜合考量選擇什么樣的方式進行維權?!壁w占領說。 多措并舉嚴加懲處 營造良好創(chuàng)作環(huán)境 “雖然‘洗歌’行為已經屢見不鮮,我們也都習慣了,但還是希望有更多原創(chuàng)作品。哪怕創(chuàng)作出來的歌曲沒有那么好,也不能去抄襲。不管是抄襲國內歌曲還是國外歌曲,都是一種很不道德的行為,真正的音樂人都看不起這樣的人。”孟三認為,杜絕“洗歌”固然離不開法律手段,但還有一項有效的措施就是,需要做好正面教育和引導。 在李順德看來,想要根治“洗歌”行為,很重要一點是要加強版權知識宣傳教育,增強社會公眾和權利人自身的保護意識。 趙占領認為,在權利人自己不舉報的情況下,除非是直接使用他人作品未經授權的,否則版權執(zhí)法機構不知道是否經過權利人授權、是否構成侵權,所以對于侵權行為需要權利人主動作為。但現(xiàn)實中,權利人經常由于各種原因放棄自己的維權,客觀上縱容了侵權行為,因此受害者應當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積極主張、維護自身權利。 盡管相關立法較為完善,但不是每一個權利人在受到侵害之后都會選擇起訴。 “權利人不起訴的情況往往是由于有一些顧慮,多數(shù)情況下是因為成本的問題,訴訟維權需要有成本,而侵權賠償?shù)臉藴视植惶?。有時候即使獲得賠償,也只是勉強達到維權成本,甚至得不償失,所以從經濟上來看并不劃算。還有的權利人身在國外,在境內維權并不方便,或成本較高。種種原因導致有些權利人維權的積極性并不是很高?!壁w占領說。 李順德認為,現(xiàn)有網絡侵權現(xiàn)象比較普遍,而這種侵權行為量大面廣,有時候因為侵權者比較多,又找不著具體對象,給維權增加了難度,即便找到了具體侵權者,取證也會面臨一些困難。“比如權利人今天在網上看到了涉嫌侵權的作品,過兩天又被刪了,便很難再找到?!?/P> 李順德建議,應當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尤其是通過進一步完善著作權法,加大懲處力度。那種有明顯惡意,專門靠侵權方式謀取不當利益,有組織、有目的的行為,跟一般社會公眾為了好玩偶爾為之的行為是不一樣的,要區(qū)別對待,從法律上給予嚴懲。(記者 杜 曉 實習生 李涵雯) (責編:宋心蕊、趙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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