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無數(shù)人心目中清廉公正的象征,他的鐵面無私在歷朝歷代都廣為稱頌,人稱“包青天”。身為“龍圖閣大學(xué)士”和“開封府尹”的包拯也可謂位極人臣,那這樣的一位高管在宋朝這樣一個十分重視讀書人的朝代,一年能掙多少錢呢? 宋朝有專門記錄各級官員工資的《嘉佑祿令》,其中記載了“龍圖閣大學(xué)士”每年有1656貫錢的收入,并且有10匹綾、34匹絹、2匹羅及100兩綿。 包拯的另一個官職為開封府尹能有多少收入呢?根據(jù)《宋史·職官志》記載,開封府尹每月有30石糧食、20捆柴、40捆干草及1500貫公使錢。 如果你認為包拯的收入就這么多,那就大錯特錯了。包拯除了拿日常工資外,還有北宋朝廷分給他的20頃土地。20頃土地也就是2000畝,包拯可以將自己的土地出租獲取地租,并且不用向朝廷納糧。這些土地中的收益無疑也十分可觀。 非但如此,朝廷甚至允許地方官員放高利貸,利息不低于二分,收益一半上繳朝廷,一半歸官員自己所有。包拯當然也做過這樣的借貸,不過在當時這是完全合法的。 那么包拯一年能掙多少錢呢?如果只看他的工資,包拯每年的合法收入高達2萬貫,如果按照購買力來看,相當于現(xiàn)在的1000多萬。要知道當時的普通百姓一年的收入大概是40貫,包拯的收入是普通百姓的500倍。除了錢,包拯每年還會受到糧食、布匹、木炭等物資,十分豐富。在當時的北宋東京,一所豪宅需要10000貫錢,包拯一年的收入就可以在首都買兩套房子,難怪他廉潔奉公,因為根本沒有貪污的必要。 或許因為極高的待遇,宋朝才有那么多人擠破頭參加科考,希望一舉高中,因為當時是真的“書中自有黃金屋”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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