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到底做沒做過開封府尹? 在很多影視劇中,我們常??吹桨芏鄷r候都是以開封府尹的身份出現(xiàn),其實這是不對的。 第一,包拯擔任的是“權(quán)知開封府事”,而不是“開封府尹”。 作為北宋都城,開封府又稱南衙或天府,天下首府,地位顯赫,而開封府牧、開封府尹更是不同于一般的州府長官,地位也很重要。在北宋時期,開封府牧、開封府尹并不常設(shè),宋太祖的弟弟趙光義(即后來的宋太宗)、宋太宗的皇子趙恒(即后來的宋真宗)就曾擔任過開封府尹,也就是說,任開封府尹者,一般為事實上的儲君,其后也多由親王兼任。 負責開封府行政事務(wù)的官職,也就是開封府的實際長官為“權(quán)知開封府事”, 寇準、包拯、歐陽修等人都曾擔任過此職。 第二,包拯擔任“權(quán)知開封府事”也僅一年半左右的時間,其余大多在其他地方任職,在京時也多擔任言官類的職務(wù)(如知諫院、權(quán)御史中丞),直至最后一年出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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