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LCC 最近,一個叫絕地求生的游戲(大吉大利,今晚吃雞)火遍了全球,游戲愛好者們一方面享受著游戲帶來的刺激和樂趣,一方面也為游戲中的外掛泛濫吐槽不已。 這是一款射擊類的大逃殺游戲,使用了外掛的玩家可以擁有透視、極速奔跑、自動瞄準等神奇功能,正常玩家在這些外掛前根本不堪一擊,毫無游戲樂趣可言。同時,這個游戲的外掛泛濫程度,已經達到了每天都要封號數(shù)萬個的程度。玩家們一進入游戲就可以聽到有人在游戲內用語音推銷外掛: “賣掛賣掛!透視自瞄!樣樣都有!” 今天LCC就來說幾個制作、銷售游戲外掛的案件以及定罪分析。 制作、銷售《穿越火線》的透視外掛,公訴機關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程序罪起訴,法院判處侵犯著作權罪。 《穿越火線》是騰訊公司旗下的一款第一人稱射擊游戲。 在這起案件當中,犯罪嫌疑人制作了一款可以在游戲中實現(xiàn)透視功能的外掛程序,然后在淘寶網上進行銷售,并且不斷對外掛程序進行維護和升級,人均獲利都在10萬元以上。通過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該外掛程序的功能為:通過注入DEL文件的方式修改游戲客戶端,在游戲中增加“方框透視”的功能。 法院認為:被告人在游戲客戶端不具備透視功能的情況下,增加了透視功能,改功能的實現(xiàn)必須復制互聯(lián)網游戲程序的源代碼,而被告人制作的外掛程序與游戲程序有高度的相似性。同時,被告人想要使其制作的外掛程序和《穿越火線》對接,勢必要破譯和擅自使用原網絡游戲的通信協(xié)議,截取并修改游戲發(fā)送到游戲服務商的數(shù)據,修改客戶端內存中的數(shù)據,以達到增強客戶端透視功能的目的,其行為符合侵犯著作權罪的“復制發(fā)行”的要求,因此,其行為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侵犯著作權罪,是我國刑法217條的罪名,指的是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其他作品。將制作銷售游戲外掛程序理解為對原游戲程序的一種復制發(fā)行行為,是將此類案件定性為侵犯著作權罪的基本理由。 但是侵犯著作權罪主要保護的是游戲程序的知識產權,制作、銷售游戲外掛的行為不僅僅損害了游戲公司的產權,更嚴重的是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以及游戲消費者的游戲體驗。猖獗泛濫的外掛很大程度上,能夠毀掉一款火爆的游戲。 制作、銷售《奇跡MU》的自動加血、自動打怪外掛,法院判處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程序罪。 判決書文號:(2017)蘇04刑終字44號 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制作的游戲外掛擁有自動打怪、加速移動、加速攻擊、強化攻擊等等功能,這些功能的修改,增強了《奇跡MU》游戲的原有功能,避開了《奇跡MU》游戲具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保護措施,未經授權,通過替換、篡改原有程序的方式,實現(xiàn)干擾、控制《奇跡MU》游戲計算機系統(tǒng)運行過程中原有的節(jié)奏和進程的功能,屬于破壞性程序。因此,法院將該外掛定性為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的程序、工具。 使用《熱血傳奇》游戲外掛幫助玩家有償代練,法院判處非法經營罪。 判決書文號:(2011)寧刑二終字第10號 犯罪嫌疑人結伙成立了一個游戲工作室,購買數(shù)十臺電腦,向他人購買外掛后用于經營代練升級。直至案發(fā),該游戲工作室共替一萬多個“熱血傳奇”游戲玩家的賬號代練升級,獲利達到了數(shù)百萬元。 法院認為:該游戲工作室購買、使用的外掛是利用外掛程序直接連接游戲服務器,同一臺計算機可以同時運行數(shù)個外掛程序,并同時登陸數(shù)個熱血傳奇游戲賬號。該外掛通過游戲封包的加密與解密算法的破解,通過發(fā)送網絡數(shù)據包攻擊、入侵游戲服務器,以達到增加和修改用戶在服務器上的游戲數(shù)據。幫助用戶完成自動循環(huán)操作。因此,被告人的行為干擾了熱血傳奇游戲的正常運行,同時破壞了網絡游戲的游戲規(guī)則,嚴重影響了盛大公司的生產經營秩序。 被告人明知是破壞了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互聯(lián)網游戲作品的技術保護措施并修改他人游戲作品數(shù)據的非法互聯(lián)網出版物(游戲外掛),仍將其使用到游戲程序中,進行有償代練,牟取巨額非法利益,屬于出版非法互聯(lián)網出版物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 非法經營罪,可以說是我國刑法中的一個口袋罪名。用非法經營罪來定性游戲外掛代練的基本思路為:把游戲外掛定性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而把使用外掛代練的行為定性為對外掛程序的發(fā)行、傳播,屬于出版非法互聯(lián)網出版物的行為。從而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游戲產業(yè)可以說是市場經濟產業(yè)中最活躍、變化最快、甚至朝生夕死的一個產業(yè),對于游戲軟件的知識產權、玩家利益進行保護,我們勢必需要一個特殊法條進行規(guī)制,現(xiàn)有的刑事實務中對于此類案件的法律適用仍然存在著極大的不統(tǒng)一。也許只有清晰明確的立法,才能發(fā)揮法律的警示作用,讓更多的人都知道: 制作、銷售游戲外掛,是刑事犯罪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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