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1)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 (2) 吾得執(zhí) 而殺之,孰敢?常有司殺者殺。 (3)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將斲。 (4) 夫 代大將斲者,希有不傷其手矣!(5)
【注釋】
(1) 此句傅奕、范應元本作“民常不畏死,如之何其以死懼之”。 河上本注云:“治國者,刑罰酷深,民不聊生,故不畏死也。治身者,嗜欲傷神,貪財殺身,民不知畏之也。”又云:“人君不寬刑罰, 教民去情欲,奈何設刑罰以死懼之?”政簡刑清,使民皆樂其生,斯善矣。
(2) 奇,《管子·自心篇》注:“奇謂邪不正?!笔恰捌妗奔础靶啊?,故王注云:“詭異亂群謂之奇也?!薄囤w策》“且服奇而志淫,是鄒魯無 奇行”,乃言鄒魯無邪行也。此句意謂:人君失無為之治,政煩刑重,故天下思亂而不畏死,奈何人君可專以刑罰懼之乎?蓋人君 清靜為化,雖無刑罰,民亦自化。若間有少數(shù)不受感化者,則天必執(zhí)而殺之,孰敢不服?河上注此句云:“老子傷時王,不先道德化 之,而先刑罰。”
(3) 河上本無下一“殺’’字。注云:“司殺者天。居高臨下,司家 人過,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失也。”
(4) 夫,范應元本無此字。傅奕本作“而”。謂,傅、范本皆無之?!兜啦亍吠醣敬司渥鳎骸胺蛩練⒄撸谴蠼硵?。”文義不全,疑有 脫誤。強本成疏及榮注引經(jīng)文作“夫代司殺者,是代大匠斲”,則成榮“是”字下皆無“謂”字。河上注云:“天道至明,司殺者常,猶 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斗杓運移以節(jié)度行之。人君欲代殺之,是猶拙夫代大匠斲木,勞而無功也?!贝四搜宰匀恢蟮啦豢蛇`也。代 大匠斲,乃代造化司殺也。
(5) 希,傅奕本作“稀”。且“不”下有“自”字。河上注此句云: “人君行刑罰,猶拙夫代大匠斲,則方圓不得其理還自傷。代天殺 者失紀綱,不得其紀綱還受其殃也。”
總闡民不畏死刑殺非治道第一
夫大道無道,大德無德,大政無政,大治無治,大謀無謀,大為無為,大刑無刑,大殺無殺。故以暴易暴,以刑止刑,以兵止兵,以殺止 殺;非善之善者也。夫“民不畏威,則大威至”,故“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夫“天地之大德曰生”,而治民之大道曰仁,唯仁以存心, 即唯生以存心也。仁民愛物,以至“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擴而極之,天地與我一體,萬物與我不二,又何形相之有哉?又何差別之分 哉?故為政之道無他,在唯生唯仁而已矣!亦即是說:在利人而已矣,在利物而已矣,在濟世救世而已矣!天下無不可用之人,亦無不 可用之物。故老子曰:“圣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北M天之利,盡地之利,盡人之利,盡物之利,盡時之利;凡有可 利,無不可盡,斯善之善者也。民盡利之,而不害之,如“水之善利萬物而不爭”,“處上而下不知有之”,則民皆懷德之不暇,何畏死之有?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孔子有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為政而至嚴刑峻法,苛政 猛如虎,常使民畏死,乃下之又下者也。老子重道治,而德治次之,仁義又次之,禮法更次之,兵刑斯下矣,不可以為治,尤不可以為道。 故老子繼上章之“勇于敢則殺,勇于不敢則活”。直開示后世之為治者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zhí) 而殺之,孰敢?”以刑使民懼,以死使民畏,非天道也。司生殺者,乃自然之真宰也。故繼又戒之曰:“常有司殺者殺,而代司殺者殺,是 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希有不傷其手矣?!?/font>
蘇子由解本章曰:“政煩刑重,民無所措手足,則常不畏死,雖以死懼之,無益也。民安于政,常樂生畏死,然后執(zhí)其詭異亂群者而殺 之,孰敢不服哉?司殺者天也,方世之治,而有詭異亂群之人,恣行于其間,則天之所棄也;而吾殺之,則是天殺之,而非我也。非天之 所殺,而吾自殺之,是代司殺者殺也。代大匠斲,則傷其手矣!代司殺者殺,則及其身矣?!彼練⒄?,蓋言造化也,亦即天也;唯造化主為 能司生殺之權。君人者,為政任刑,不可徒以死畏之。以殺止亂,以殺止殺,均非善政,子由之解,猶有強詞。老子之意,在教人宜法天之道,順天之則,因任自然,各安其性命之情,則自毋須代大匠斲矣。
林希逸曾謂:“此章言人之分別善惡,自為好惡。至于泰甚者,皆非知道也。故以世之用刑者喻之。言用刑者不過以死懼其民,而 民何嘗畏死,使民果有畏死之心,則為奇邪者,吾執(zhí)而刑之,孰敢? 則自人尚不敢為矣!今奇邪者未嘗不殺,而民之犯者日眾,則民何 嘗畏死哉?天地之間,為善為惡,常有造物者司生殺之權,其可殺者造物自殺之。為國而切切于用刑,是代造物者司殺也。以我之拙工 而代大匠斲者,則鮮有不傷其手者,此借喻之中又借喻也。此章亦因當時嗜殺,故有此言,其意亦豈盡廢刑哉?天討有罪,只無容心可 矣?!狈蚴姑裰溃堋盁o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使其樂生而重死,則不用以殺戮為事矣。“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失”,何用代大匠斲哉? 故古哲謂:“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蔽绰劄檎远鄽⑹莿?,而有畏死者也!專制以務苛政,而有畏政者也!重罰嚴 刑以制民,而有畏刑者也!
參證章旨第二
嚴遵解本章,有可為警惕者曰:“人之情性,不知而忠信,有知而涎謾;得意而安寧,失意而圖非;窮困而輕死,安寧而愛身;何以明 之?莊子曰:夫嬰兒未知,而忠信于仇仇;及其壯大有識,欺殆兄嫂;三軍失意,則下亡虜;窮溪之獸,不避兕虎;其性非易,事理然也。由 此觀之,民心不得,性命不全,則號令不能動也。憂愁慘怛,樂非輕死,則刑罰不能恐也。是故好知之君,憂世勞民,祭祀天地,除禍去 患,招善請福,禱祀事無為;目無所見,耳無所聽,心無所圖,口無所言;前后左右,各有所任。因應以督,安其成功,授以所懷,歸以所 行,爵加明主,祿施進賢;作福者身死,竊威者宗亡;百官趨職,主無與焉。釋臣任主,則疏遠隱匿,親近尊顯,君道隔塞,政事亡矣。威 嚴兩立,邪偽并起;陪臣升進,君子得咎;君之威勢,滅而不揚;奸雄豪特,令行禁止;百姓冤結(jié),萬方失理;忠臣悲憂,佞巧大喜。名實失 當,賞罰妄舉;是猶使尸起哭,而代大匠斲也。夫死人無為而子弟悲者,以為死而不為哭也。不與方圓而處大堂者,任大匠而身無作也。 使尸起哭則哭者亡,主人代斲斯則功不成。是以明王圣主,正身以及天,謀臣以及民;法出于臣,秉之在君;令出于君,飾之在臣;臣之 所名,君之所覆也;臣之所事,君之所謀也;臣名不大,自喪大命,故君道在陰,臣道在陽也。君主專制,臣主定名,君臣隔塞,萬物自明。
故人君有分,群臣有職,審分明職,不可相代;各守其圓,大道乃得,萬事自明;寂然無鬼神變化,萬事動以悅民,家知戶辨,里有仁賢。 違天之象,專任人心;以所見為明,以所論為當,廢名實,背事情,道理塞而非譽興,天下大擾,百姓遑遑,勞苦疲極,困窮生奸。敢敗者 榮而有功,輕死者肥而安寧;積善者瘦而多憂,畏法者饑而多患;寡弱者苦而思死,眾強者樂而君王。是以天下趨名爭勢,不計是非,析 毫剖芒,視死如歸;乃始告以峻法嚴刑,則是禁以所易,而制以所輕也,故刑戮并作,奸邪不止!賞祿施行,而大臣不使,萬民不附,諸 侯不市,國非其國,身非其身也。是以圣人之牧民也,人主無為而民無怨,民無獲而主無喪也;其業(yè)易得而難失也,其化難犯而易行也, 其衣易成而難敝也,其食易足而難窮也。故天下除嗜廢欲,樂生惡死者,皆重其神,而愛其身;故刑可制,而勢可禁也。是以俊雄英豪 達道之人,不敢作福,不敢起威,故法立而不用,賞設而不施,夫何故哉?身重天地,物輕鴻毛,法峻嚴刑,知不敢淫也。是故帝王之道,無事無為,無所不克。臣行君道,則滅其身,君行臣事,則傷其國?!?/font>
陳景元謂“不畏死有二義,畏死亦有二義時”曰:“不畏死有二義:達者得其常理而不畏死,愚者失其常理而不畏死。夫人生而靜, 天之性樂生惡死,人之常,耕而食,織而衣,安其居,樂其業(yè),養(yǎng)生葬死,此世之常禮也。夫民存養(yǎng)性,官守常法,而無枉濫,皆得其死而 生死得常,則何畏之有?逮德下衰,不能無為;禁網(wǎng)繁密,民不聊生;盜竊為非,欺紿生亂。小孔惴惴而懷驚,大恐縵縵而忘死;如何刑法 滋深,主司暴酷,更以大辟族誅之令,而恐懼于良民哉?畏死亦有二義:養(yǎng)生謹慎之人,畏其夭死而修德也;造惡偷安之人,畏其刑死而 矯法也。人之自然也,則含哺而喜乎淡泊,鼓腹而游乎混茫,雖百年之殂,而不知老之將至,此順化之民也。今乃法令滋彰,動人死地, 是使民常畏死。夫民畏死則偷安其生,偷安其生者,未有不先興奇變奸詐之心而矯其法也;奸詐生而禍亂作,則吾主司者得專執(zhí)而殺 戮之,其奸詐絕蹤,而誰敢犯之者?”
呂吉甫曰:“民之為道,固常不畏死者也。唯無狹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則可以使之畏威而重死矣。奈何以死而懼之,而欲其畏死 乎?何以知其然也?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執(zhí)而殺之,則孰敢不畏死而為奇乎?然而執(zhí)之而不勝,殺之而不止者,則民之不畏 死,而不可以死懼之明矣。然則以道治天下者,宜如何哉?常有司殺者殺,勿代之而已矣。何謂常有司殺者殺?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失。 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則司殺者,天之謂也。刑戮有出于好惡,而不用于天討,則是代司殺者殺也。代司殺者殺,是代大匠斲;代大匠 斲,希有不傷其手者矣!則代司殺者殺,其傷可知也?!?/font>
綜上諸說,旨在教君人之為治,宜政簡刑清,無事無為,而民自治;不可作威作福,嚴法峻刑,使民畏死,以期其治。以多殺戮為治,而不以道為治,是違天道,而為代大匠斲矣!可不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