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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作業(yè)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yè)。
本文涉及的高處作業(yè)36條風險防控措施主要針對高處作業(yè)中:臨邊、洞口、攀登、懸空、操作平臺及交叉等作業(yè)。
一、高處作業(yè)施工前,對作業(yè)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
二、高處作業(yè)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三、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四、施工中對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設施,發(fā)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五、施工作業(yè)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六、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
七、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八、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yè)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
九、對進行高處作業(yè)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下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
十、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fā)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6、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7、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安全網。
8、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
9、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10、現場登高應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采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yè)時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設施。
11、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于1100N。
12、移動式梯子的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為宜,不得有缺檔。
13、移動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
折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45°為宜,鉸鏈必須牢固,并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14、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于50c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
15、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yè)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16、作業(yè)人員應從規(guī)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guī)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
17、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8、懸空作業(yè)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
19、懸空作業(yè)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過技術鑒定或檢證方可使用。
20、構件吊裝和管道安裝的懸空作業(yè)時,必須有已完結構或操作平臺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21、模板支撐和拆卸的懸空作業(yè)時,必須支設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并應設立操作平臺。低于3m的可使用馬凳操作。
22、混凝土澆筑的懸空作業(yè)時, 澆筑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23、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24、懸空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達到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25、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安全網。無安全網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26、進行各項窗口作業(yè)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必要時應系好安全帶進行操作。
27、移動式操作平臺的面積不應超過10m2,高度不應超過5m.還應進行穩(wěn)定驗算,并采用措施減少立柱的長細比。
28、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
29、移動操作平臺可用φ(48~51)×3.5mm鋼管以扣件連接,亦可采用門架式或承插式鋼管腳手架部件,按產品使用要求進行組裝。平臺的次梁,間距不應在于40cm;臺面應滿鋪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30、移動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yè)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
31、操作平臺上應顯著地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jiān)督。
32、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yè)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yè)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
33、鋼模板、腳手架等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員。
34、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35、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電梯的進出通道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m的層次上的交叉作業(yè),應設雙層防護。
36、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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