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靈與書法
——徐渭個案的啟示
王 俊
一
早在七十年前,鄧以蟄先生就曾經(jīng)在《書法之欣賞》一文中寫下這樣一段話:“吾國書法不獨為美術之一種,而且為純美術,為美術之最高境。何者?美術不外兩種:一為工藝美術,所謂裝飾是也;一為純粹美術,純粹美術者,完全出諸性靈之自由表現(xiàn)之美術也,若書畫屬之矣?!瓡ㄕ龘P雄之所謂書乃心畫,蓋毫無憑借而純?yōu)樾造`之獨創(chuàng)”⑴。這應該是最早明確地把“性靈”一詞引進到書學理論中的一段文字。
今天,“書宗性靈”的倡議被鄭重提出。我在思考,這是一個有意義的倡導,盡管“性靈派”的提法還有待討論,但在當下書壇,對“性靈”的關注和強調(diào),顯然是有必要的。
所謂“書宗性靈”,是強調(diào)書法藝術創(chuàng)作要張揚個性,表現(xiàn)獨立的審美傾向和積極的創(chuàng)造精神,不踐古人,不媚時俗,要自由地表達真情實感,提倡率意達性,反對矯飾做作,從而使書法成為心靈的物化。
歷來書論認為,抒發(fā)性靈是書法作為藝術區(qū)別于實用的基本特征。書法在實用的基礎上向藝術轉(zhuǎn)化,即是在文字書寫時,加以抒情寫意,表達性情,表現(xiàn)創(chuàng)作主體的思想情緒、精神氣質(zhì)和審美趣向。書法的創(chuàng)作過程,是心靈流瀉的過程。說書法應該內(nèi)含情感,外發(fā)意趣,“達其情性,形其哀樂”(孫過庭),這肯定不成問題。但是,當代書壇諸多現(xiàn)象顯示,書法出現(xiàn)了迷失,背離了抒發(fā)性靈的旨趣。如,為配合展賽活動舉辦培訓輔導,在表面上看是書法事業(yè)的繁榮,但實際上,這種操作方式是有違藝術精神的。撇開其中一些心照不宣的內(nèi)幕,僅舉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許多人在大展“備戰(zhàn)”中,一而再,再而三,十幾遍幾十遍不厭其煩地重復書寫同一幅作品,請指導老師、展覽評委進行評改。書法創(chuàng)作已經(jīng)不是抒懷遣興的藝術活動,而是“憊精疲神于筆硯”(歐陽修),成為機械重復而索然無趣的勞作。精神的疲勞和理性的鉗制,形成了抒發(fā)性靈的障礙。
“筆性墨情,皆以人之性情為本”(劉熙載)。自魏晉而來的書法史,其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一部性靈抒發(fā)史。古代書論中關于“形”和“神”、“法”和“意”的論述,如“神采為上,形質(zhì)次之”(王僧虔),“妙在性情,能在形質(zhì)”(包世臣),“我書意造本無法”(蘇東坡),表明了藝術觀念上的明顯傾向。王羲之寫《蘭亭序》,酒飲微醺后一揮而就,成為中國書法的經(jīng)典。傳說他后來重寫了幾遍,卻找不到原先的那份感覺。書法能夠得心應手地表現(xiàn)“胸次”,使作品富于表現(xiàn)力,從而具有創(chuàng)造性,一直是后來的書家追求的最理想境界。
明代中后期的徐渭,是一個最具典型意義的人物,他的率性任意的書法創(chuàng)作,可以為“書宗性靈”作一個注腳,為這場討論提供一點啟示。
二
提到“性靈”,讓人首先想到的是公安派中堅袁宏道,他有一句名言,“獨抒性靈,不拘格套,非從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筆”⑵,成為“性靈說”的口號。而談到“性靈與書法”,便不能不讓人記起被袁宏道推許為“八法之散圣,字體之俠客”的徐渭。在我的理解中,“公安三袁”是文學界“性靈說”的代表人物,徐渭正是書法“性靈說”的代表人物。
這不是牽強附會。與其說徐渭被“性靈說”倡導者賞識,倒不如說徐渭是對公安派發(fā)生最直接影響的一個書法家。最準確的表述是,徐渭不只是一個書法家,他的書畫、詩文、戲曲以及文藝創(chuàng)作的思想觀念,都對公安派“性靈說”產(chǎn)生著極大的影響。袁宏道偶于友人處得見徐渭詩文集,以為“詩道荒穢之時,獲此奇妙,如魘得醒”,“燈下讀復叫,叫復讀”⑶。他為徐渭喝彩,“才思奇爽,一種超軼不羈之致,幾空千古”⑷?!端膸烊珪偰俊分?,紀昀等人是這樣評價徐渭的:“今其書畫流傳者,逸氣縱橫,片楮尺縑,人以為寶。其詩欲出入李白李賀之間,而才高識僻,流為魔趣,選言失雅,纖佻居多,譬之急管弦,凄清幽渺,足以感蕩心靈,而揆以中聲,終為別調(diào)。觀袁宏道之激賞,知其臭味所近矣。其文則源出蘇軾,頗勝其詩,故唐順之茅坤諸人皆相推挹?!势湓姙楣惨慌芍缺?,而其文亦為金人瑞等濫觴之始”⑸。姑且不論這段評論的確失,但足征徐渭與公安派的聲應氣求。袁宏道后來在給許多友人的信札中,對徐渭推崇有加,并促成了徐渭詩文集的整理刊刻。由此看來,公安派是把徐渭的文藝創(chuàng)作作為他們“性靈說”的一面旗幟來鼓吹宣揚的。
徐渭在明代中期文壇復古摹擬之風盛激之時,向其發(fā)難,主張文藝創(chuàng)作要“天機自動”⑹,強調(diào)真情流露,反對矯真飾偽。他從未直接談論“性靈”,但所以被“性靈說”倡導者賞識或者說追隨,是因為在他的文學藝術的觀念和創(chuàng)作中,無處不在地標舉和表現(xiàn)出性靈的抒發(fā)。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把徐渭說成書壇上“獨抒性靈”的一個先行者,應該不算勉強。
因此,如果我們在徐渭書法的個案上進行一次深入的研究,對于我們討論“書宗性靈”倡導的意義,“書宗性靈”倡導的宗旨和追求目標諸問題,無疑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三
徐渭文藝觀念和文藝風格的形成,是與明代中后期王陽明“心學”的大興相關的。“心學”主張人由“心”主宰,孕含了個性主義的精神。到了萬歷年間,王氏的兩個再傳弟子徐渭和李贄,一個在文藝界,一個在思想界,遙相呼應,為自由主義的民主思潮推波助瀾,被后世并稱“明代二狂”⑺。
在爭取人性自由和個性張揚的過程中,人們毫不掩飾地追求人情的放蕩,文學藝術的“載道”功能逐漸弱化,被宣泄情感所取代。徐渭提出,文學創(chuàng)作要“本乎情,非設以為之”⑻,主張率真地抒發(fā)感情,表達真實情感,“賤相色,貴本色”⑼,而不是無病呻吟,更不是“徒竊于人之嘗言”⑽的摹仿抄襲,要追求“從人心流出”⑾的藝術創(chuàng)作狀態(tài)。徐渭的“本乎情”、“ 貴本色”與李贄的“絕假純真”,開公安派“性靈說”之先聲。
徐渭的文藝思想直接反映到書法觀念上。他在《書季子微所藏摹本蘭亭》中談到,“非特字也,世間諸有為事,凡臨摹直寄興耳,銖而較,寸而合,豈真我面目哉?臨摹《蘭亭》本者多矣,然時時露已筆意者,始稱高手。……優(yōu)孟之似孫叔敖,豈并其須眉軀干而似之耶,亦取諸其意氣而已矣”⑿。在這段文字里,我們至少可以讀到徐渭書法藝術觀念上的三點傾向:一是書法創(chuàng)作應當尊奉主體,表現(xiàn)自我,寫出自己的面目;二是反對刻求于形,即使是臨摹也要得“意”忘“形”;三是不墨守成法,不迷信經(jīng)典,敢于展現(xiàn)自己的意趣。他贊賞“善學而天成”的書家,“天成者非成于天也,出乎己而不由人也。蔽莫蔽于不出乎己而由于人,尤莫蔽于罔乎人而詭乎己之所出”⒀。在徐渭看來,作書應當出于己意,而不以他人的好惡論短長。正因為如此,他提出了“高書不入俗眼,入俗眼者必非高書”⒁。所以,徐渭每作書,不拘束于法度,敢于突破規(guī)范,追求情感傳達,意趣表現(xiàn),追求性靈的抒發(fā)。
徐渭自詡“吾書第一,詩二,文三,畫四”⒂,他對自己的書法是很自負的。
徐渭書法最有影響的是他的行書和草書。其行書字形欹側(cè),筆致生動,意多于法,天然之趣溢于紙上,明顯受宋人影響。“宋人尚意”, 徐渭心儀宋代書家的意態(tài)揮灑,評價尤高,頗有鐘情。他多用米南宮的欹險為勢,參以蘇東坡的豐潤和黃山谷的舒張。因此,其書已不似米書的清俊,而是筆意外露,縱逸痛快,姿態(tài)無南宮豐富,暢達則過之。也有以黃山谷為骨的,頗能長槍大戟,八面出鋒,使性情流瀉無礙。徐渭草書更是狂放不羈,隨心任情,疾如風雨,矯若龍蛇,“與夫一種磊塊不平之氣,字畫之中宛然可見”。他一任情感的勃動,解衣盤礴,“一段不可磨滅之氣,英雄失路托足無門之悲”⒃,在詩畫之余,旁溢為草書。在他的草書創(chuàng)作中,對個性的追求,對禮法的蔑視,以及個人身世造成的對世道的忿恨,盡情地傾瀉在紙上。那種呼嘯般的宣泄,非有其遭際,才情、學識、人生的理想和藝術的志向,斷不可為之。
袁宏道在《徐文長傳》中說,“文長喜作書,筆意奔放如其詩,蒼勁中姿媚躍出。予不能書,而謬渭文長書決當在王雅宜文征仲之上。不論書法而論書神,先生者誠八法之散圣,字林之俠客也”。從“不論書法而論書神”角度看,袁宏道之論,堪稱對徐渭最準確恰當?shù)亩ㄎ?。以書之“神”論,徐渭的恣肆任誕,使書法藝術的性靈抒發(fā)得到空前的表現(xiàn)。在明代書壇墮入俗障之時,可謂異軍突起,從而揭開明末清初表現(xiàn)主義書風的序幕。而以書之“法”論,其書不屑于法,亂頭粗服,逞其狂狷,神出鬼沒不可端睨,則難免“野狐禪”之譏。
但實際上,徐渭書法并非一路狂野,他在平靜時的創(chuàng)作,頗有晉人風韻,蕭散爽朗,清逸灑脫,顯示出扎實的功力。徐渭的縱逸放達,建立在對傳統(tǒng)深刻透悟的基礎上,融匯貫通而臻于化境。徐渭早年的書法已不得見,但他自己說過,“渭素喜書小楷,頗學鐘王”⒄,可略知其早年是從鐘繇王羲之楷書入手的。晚年楷書偶有傳世,仍有幾分鐘法,取其古拙,用筆滯澀樸茂,洗盡鉛華,更顯天真爛漫。傳世較多的是行楷,在其小楷的基礎上略參動感。另有一種風格的小行楷,又接近米字的挺拔爽暢。這也說明徐渭學書,路數(shù)很廣。
徐渭不算是一個最優(yōu)秀的書法家,他有狂放過甚而失之草率之處,但唯其如此,才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書寫性靈的典型。
四
徐渭個案的研究,為我們理解“書宗性靈”揭示了要點:
首先,徐渭以他深厚的學養(yǎng)和超脫的個性,建立起特立獨行的藝術觀念體系。藝術觀念對于一個藝術家來說,是他把握自我,樹立自我意識的支撐點。沒有獨立的藝術自覺意識,便會在藝術創(chuàng)作上缺乏主見,趨炎附勢,隨波逐流,步入俗塵。
其次,徐渭的創(chuàng)作,無拘無束,任情恣性,不斤斤計較技法,精神得到最自由的解放。這是一種最純粹的藝術創(chuàng)作態(tài)度,任意揮灑,才最能見個性的發(fā)揮。即使不端正優(yōu)美,但字里行間神采飛揚。
再次,徐渭的隨心所欲,是建立在他對技法熟練掌握并且心手相應之上的,這一點仍然需要強調(diào)。徐渭的書法經(jīng)過長期的訓練,這與他青年時代數(shù)次參加科舉考試有關,也可以從其研習多家書體并能心領神會上得出這個結(jié)論。但他在中年以后,在經(jīng)歷了獨特人生際遇后,藝術也進入了奇特的境界,從而擺脫了“法”的約束,熔鑄古人而自成一家。
正如“書宗性靈”的倡導者們所說的,“書宗性靈,講的不是一個固定的模式,而是一種創(chuàng)作方法、手段”,“也是一種書法創(chuàng)作的審美追求”⒅。本文對徐渭的介紹,不是提供一個創(chuàng)作模式讓人們?nèi)ツ》拢@與“性靈說”是背道而馳的。我們只是提供書法家所應當具有的對書法藝術的理解。具體到創(chuàng)作狀態(tài)上,是提倡從“心”所欲,這個“心”,是主體意識,是個性立場,是審美把握……“書也者,心學也。心不若人而欲書之過人,其勤而無所宜矣”(劉熙載)。明白這一點,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書法家。
不管“書宗性靈”的倡議能夠產(chǎn)生多大的影響,這個活動的舉辦都將有著深遠的意義。
注釋:
(1) 鄧以蟄《書法之欣賞》,見《鄧以蟄全集》安徽教育出版社,1998年。
(2) 袁宏道《敘小修詩》,見錢伯成《袁宏道集箋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3) (16)袁宏道《徐文長傳》,見《徐渭集·附錄》,中華書局,1983年。
(4) 商維?!犊绦煳拈L集原本述》,見《徐渭集·附錄》。
(5) 《〈徐文長集〉提要》,見《四庫全書總目》,中華書局,1965年。
(6) 《奉師季本先生書(三)》,見《徐渭集·徐文長三集》。
(7) 趙士林《心學與美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
(8) 《肖甫詩序》,見《徐渭集·徐文長三集》。
(9) 《西廂序》,見《徐渭集·徐文長佚草》。
(10) 《葉子肅詩序》,見《徐渭集·徐文長三集》。
(11) 《南詞敘錄》,見《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中國戲曲出版社,1959年。
(12) 《書季子微所藏摹本蘭亭》,見《徐渭集·徐文長三集》。
(13) 《跋張東海草問千書卷后》,見《徐渭集·徐文長佚草》。
(14) 《題自書一枝堂帖》,見《徐渭集·徐文長佚草》。
(15) 陶望齡《徐文長傳》,見《徐渭集·附錄》。
(17) 《與肖先生書》,見《徐渭集·徐文長佚草》。
(18) 田耕之《論書宗性靈》,見“隨園書社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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