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婚姻制度歷史的車輪進入了階級社會即私有制社會,人類的兩性關系也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女權社會變成了男權社會,女子從屬于男子,群婚雜交為一夫一妻制所替代,性禁錮與性淫亂并存,人類歷史上在性問題方面的最虛偽的時代開始了。 人類性交范圍的逐漸縮小,就出現(xiàn)了婚姻制度?;橐觯▽嵸|(zhì)上是男女的性關系)之所以成為一種制度,就是說明了男女的性關系要有一定的規(guī)范和約束?;橐鲋贫鹊慕⑹侨祟悆尚躁P系的一個歷史性的巨大進步。從婚姻締結的途徑來看,人類的婚姻可分為掠奪婚、買賣婚、媒約婚、自由婚等;從性交關系的范圍來看,人類的婚姻可分為血緣制、普那魯亞制、對偶制、專偶制等。專偶制即一夫一妻制,此外還有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等。
人類自進入私有制社會以后,一夫一妻制似乎就成為普遍的合法的婚姻形態(tài),例如在古希臘、羅馬是這么認為的,《圣經(jīng)·新約》中也是這么規(guī)定的。但實際上并沒有嚴格執(zhí)行,即使是基督教,除僧侶及教會執(zhí)事外,并沒有明確地禁止一夫多妻。6世紀中葉,愛爾蘭王狄阿麥特有兩妃兩妾,墨羅溫王趄的諸王常有數(shù)妃,查理曼王擁有兩妻多妾,往后厄斯的腓力、普魯士的腓特烈威廉第二等,都依路德派僧侶的許可而重婚。路德從各方面以極大的寬容申說一夫多妻并不為上帝所禁止,即使像被認為是十分純正的基督教徒亞伯拉罕,也有兩個妻子。古代中國的帝王除“三宮六院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之外,還有眾多后宮佳麗,更為歐洲一些君主望塵莫及。古籍記載,所羅門擁有王妃七百、妾三百。 這種情形也存在于民間。中國古人頗多納妾,中式的納妾在日本曾被視為一種法定制度。在《塔爾瑪?shù)路ǖ洹分幸苍?guī)定“賢者曾予以忠告,男子的妻不應超過四人”,可見當時許多男子的妻還不止四人。在中世紀,歐洲的猶太人曾實行一夫多妻,而有些猶太人迄今仍繼續(xù)這種風習。在阿拉伯人中間,穆罕默德曾規(guī)定男子合法的妻子不得超過四人,如果蓄婢為妾,則可量力而行。一夫多妻也曾盛行于吠陀印度人和古代斯拉夫民族之間,在酋長和貴族中尤盛。 這種狀況,在古代非洲更為流行。例如烏雅洛極無勢力的酋長也有妻10-15人,否則就認為極不相稱;窮漢娶妻三四人也并非少見。伯寧王的嬪妃數(shù)目有達3000人、4000人的說法。阿善提的法律則限制王妃之數(shù)為3333人。 一夫多妻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在男權社會中男子統(tǒng)治、壓迫、玩弄婦女的社會現(xiàn)象,由此男子可以更多地滿足自身的性欲需求和多生育子女的需要。在古代社會中,有些人即使只有一個妻子,這種一夫一妻制也并不一定完善,因為正如恩格斯所說,這種一夫一妻制是以通奸和賣淫為補充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