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石刑初字第25號被告人范成春、閔曉燕詐騙案的判決書,是一份很好的刑事判決書。
此案是當前比較常見的手機詐騙案。被告人以“請你猜猜我是誰”為誘餌,利用接聽電話人的善良進行詐騙。被害人先后十一次向被告人范成春所指定賬戶匯入現(xiàn)金共計22.68萬元。一般被害人都是貪占小便宜,而本案被害人則是意氣用事。讀完判決書,人們對“騙子”的拙劣演技嗤之以鼻,同時又為被害人輕信他人而變成東郭先生感到十分惋惜。此判決書對量刑論證是很成功地。“被告人范成春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其犯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但鑒于被告人范成春歸案后,能積極退賠全部贓款,認罪態(tài)度好,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閔曉燕在共同犯罪中僅幫助取款,起輔助作用,系從犯,應(yīng)減輕處罰,且其在犯罪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退賠了所分得的贓款,并檢舉揭發(fā)了范成春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主動向公安機關(guān)提供了范成春逃跑后與其的通訊聯(lián)絡(luò)方式,偵查人員才得以迅速抓獲了被告人范成春,確屬有立功及悔罪表現(xiàn),也可予以減輕處罰,并可宣告緩刑。”最后,對主犯范成春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附加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二年。對從犯閔曉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限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體現(xiàn)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既震懾了犯罪,又充分考慮了從輕的情節(jié)。 另外,還值得一提地是:本案涉及較多的法律及司法解釋,判決書都一一羅列,沒有掛一漏萬,也屬難得。同時,對第一被告人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起止及折算、罰金刑的交納期限、附加剝奪政治權(quán)利的期間和效力都交代地非常清楚。是一份優(yōu)秀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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