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海子平(卷一)(2) 甲子、乙丑海中金——以子曰水,又為湖,又為水旺之地。兼金死于子,墓于丑,水旺而金死墓,故曰海
中之金也。又曰:氣在包藏,使極則沉潛。 丙寅、丁卯爐中火——以寅為三陽,卯為四陽,火既得位,又以寅卯之木生之。此時天地開爐,萬物始
生,故曰爐中火也。天地為爐,陰陽為炭。 戊辰、已巳大林木——以辰為原野,巳為六陽。木至六陽則枝榮葉茂,以茂盛之大林木而生原野之間,故
曰大林木也。聲播九天,陰生萬傾。 庚午、辛未路旁土——以未中之木,生午中之旺火,火旺則土于敗而受刑。土之所生,未能育物,猶路旁
土也。壯以及時,乘厚載水,多不喜木。 壬申、癸酉劍鋒金——以申酉金之正位,兼臨官申,帝旺酉。金既生旺,則成剛矣。剛剛無逾于劍鋒,故
曰劍鋒金也。虹光射斗牛,白刃凝霜雪。 甲戌、乙亥山頭火——以戌亥為天門,火照天門,其光至高,故曰山頭火也。天際斜暉,山頭落日,散綺
因以反照,舒霞本自余光。 丙子、丁丑澗下水——以水旺于子,衰于丑,旺而反衰,則不能為江河,故曰澗下水也。山環(huán)細浪,雪涌
飛湍,深流三峽之傾,澗壑千尋之例。 戊寅、己卯城頭土——以天干戊己屬土,寅為艮山,土積而為山,故曰城頭之土也。天京王壘,帝里金
城,龍蟠千里之形,虎踞四維之勢也。 庚辰、辛巳白臘金——以金養(yǎng)于辰,生于巳,形質(zhì)初成,未能堅利,故曰白臘金也。氣漸發(fā)生,金弱在
礦,交棲日月之光,凝象陰陽之氣。 壬午、癸未楊柳木——以木死于午,墓于未。木既死墓,雖得天干壬癸之水以生之,終是柔木,故曰楊柳
木。萬縷不斷之絲,千條不針之線。 甲申、乙酉井泉水——金臨官在申,帝旺在酉,金既生旺,則水出以火,然方生之際,力量未洪,故曰井
泉水也。氣息而靜,過而不竭,出而不窮。 丙戌、丁亥屋上土——以丙丁屬火,戌亥為天門,火既炎上,則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也。以火木而
生旺,是從增其勢,至于死絕,喜以安。 戊子、己丑霹靂火——丑屬土,子屬水。水居正位而納音乃火,水中之火,非龍神則無,故曰霹靂火。電
掣金蛇之勢,云驅(qū)鐵騎之奔,變化之象。 庚寅、辛卯松柏木——以木臨官在寅,帝旺在卯,木既生旺,則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也。揚雪凌霜,
參天覆地,風(fēng)撼奏笙簧,雨余張旗旆。 壬辰、癸巳長流水——辰為水庫,巳為金長生之地,金則生水,水性已存,以庫水而逢生金,泉源終不
竭,故曰長流水也。勢居?xùn)|南,貴安靜。 甲午、乙未沙中金——午為火旺之地,火旺則金敗。未為火衰之地,火衰則金冠帶,敗而方冠帶,未能作
伐,故曰沙中金也。 丙申、丁酉山下火——申為地戶,酉為日入之門。日至此時而藏光也,故曰山下火。酉沉兌位,復(fù)喜東
南,出震明離,其光愈輝,暗惡火,明喜濟。 戊戌、己亥平地木——戌為原野,亥為木生之地。夫木生于原野,則非一根一林之比,故曰平地木也。惟
資雨露之功,不喜雪霜之侵。 庚子、辛丑壁上土——丑雖土家正位,而子則水旺之地,土見水多則為泥也,故曰壁上土也。氣具閉塞,
物尚包藏,掩形遮體,內(nèi)外不及故。 壬寅、癸卯金泊金——寅卯為木旺之地,木旺則金羸。且金絕于寅,胎于卯,金既無力,故曰金泊金。氣
尚寅則金形絕地,薄若繒縞,乃云。 甲辰、乙巳覆火燈——辰為食時,巳為禹中,日之將午,艷陽之勢,光于天下,故曰覆燈火。金盞搖光,
玉臺吐艷,照日月不照處,明天地未明時。 丙午、丁未天河水——丙丁屬火,午為火旺地,而納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銀漢不能有也,故曰天河水。
氣當升降,沛然作霖,生旺有濟物之功。 戊申、己酉大驛土——申為坤,坤為地;酉為兌,兌為澤。戊己之土加于坤澤之上,非其他浮薄之土,故
曰大驛土。氣以歸息,物當收斂,故云。 庚戌、辛亥釵釧金——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既衰病,則誠柔矣,故曰釵釧金。形已成器,華飾光
發(fā),厭乎生旺,貴乎藏體,火盛傷形,終為不喜。 壬子、癸丑桑柘木——子屬水,丑屬金,火方生木,金則伐之,猶桑柘方生,人便成伐,故曰桑柘木也。
氣居盤屈,居于水也,未施刀斧之勞。 甲寅、乙卯大溪水——寅為東北,維卯為正東。水流正東,則其性順,而川澗池沼俱合而歸,故曰大溪
水。氣出陽明,水勢恃源,東流滔注,故云。 丙辰、丁巳沙中土——土庫在辰而絕在巳,而開下丙丁之火至辰冠帶,而臨官在巳,土既庫絕,旺火復(fù)興
生之,故曰沙中土。土疏氣散故不宜。 戊午、己未天上火——午為火旺之地,未中之木又復(fù)生之,火性炎上又逢生地,故曰天上火。氣過陽宮,
重離相會,炳靈交光,發(fā)焰炎上,故云。 庚申、辛酉石榴木——申為七月,酉為八月,此時木則絕矣,惟石榴之木復(fù)實,故曰石榴木。氣歸靜肅,
物漸成實,木居金上,其味秋果成實,故云。 壬戌、癸亥大海水——冠帶在戌,臨官在亥,水則力厚矣。兼亥為江,非池水之比,故曰大海水。勢趨天
門,歷事已畢,生旺不泛,死絕不涸,故云。 論天干生旺死絕 甲木生亥,沐浴在子,冠帶在丑,建祿在寅,帝旺在卯,衰在辰,病在巳,死在午,墓在未,絕在申,胎在酉,養(yǎng)在戌。
乙木生午,沐浴在巳,冠帶在辰,建祿在卯,帝旺在寅,衰在丑,病在子,死在亥,墓在戌,絕在酉,胎在申,養(yǎng)在未。 丙火戊土生寅,沐浴在卯,冠帶在辰,建祿在巳,帝旺在午,衰在未,病在申,死在酉,墓在戌,絕在亥,胎在子,養(yǎng)在丑。 丁火己土生酉,沐浴在申,冠帶在未,建祿在午,帝旺在巳,衰在辰,病在卯,死在寅,墓在丑,絕在子,胎在亥,養(yǎng)在戌。 庚金生巳,沐浴在午,冠帶在未,建祿在申,帝旺在酉,衰在戌,病在亥,死在子,墓在丑,絕在寅,胎在卯,養(yǎng)在辰。 辛金生子,沐浴在亥,冠帶在戌,建祿在酉,帝旺在申,衰在未,病在午,死在巳,墓在辰,絕在卯,胎在寅,養(yǎng)在丑。 壬水生申,沐浴在酉,冠帶在戌,建祿在亥,帝旺在子,衰在丑,病在寅,死在卯,墓在辰,絕在巳,胎在午,養(yǎng)在未。 癸水生卯,沐浴在寅,冠帶在丑,建祿在子,帝旺在亥,衰在戌,病在酉,死在申,墓在未,絕在午,胎在巳,養(yǎng)在辰。 寅申巳亥,五陽長生之局。子午卯酉,五陰長生之局。 掌訣:(略) 五行發(fā)用定例 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庫、絕、胞胎、養(yǎng)。 陰陽順逆生旺死絕之圖 壬庚丙戊甲 壬庚丙戊甲 壬庚丙戊甲 壬庚丙戊甲
絕生 祿 病 胎敗 旺 死 養(yǎng)冠 衰 墓 生祿病 絕 巳 午 未 申 癸辛丁己乙 癸辛丁己乙 癸辛丁己乙 癸辛丁己乙 胎死 旺 敗 絕病 祿 生 墓衰 冠 養(yǎng) 死旺 敗 胎 壬庚丙戊甲 壬庚丙戊甲 墓養(yǎng) 冠 衰 敗旺死 胎 辰 酉 癸辛丁己乙 陰陽順逆生 癸辛丁己乙 養(yǎng)墓 衰 冠 病祿 生 絕 壬庚丙戊甲 旺死絕之圖 壬庚丙戊甲 死胎 敗 旺 冠衰 墓 養(yǎng) 卯 戌 癸辛丁己乙 癸辛丁己乙 生絕 病 祿 衰冠 養(yǎng) 墓 壬庚丙戊甲 壬庚丙戊甲 壬庚丙戊甲 壬庚丙戊甲 病絕 生 祿 衰墓 養(yǎng) 冠 旺死 胎 敗 祿病 絕 生 寅 丑 子 亥 癸辛丁己乙 癸辛丁己乙 癸辛丁己乙 癸辛丁己乙 敗胎 死 旺 冠養(yǎng) 墓 衰 祿生 絕 病 旺敗 胎 死 月律分墅之圖 巳 午 未 申 仲呂四月 蕤賓五月 林鐘六月 夷則七月 戊五日一分半 丙十日三分半 丁九日三分 己七日一分半 庚九日三分 己九日二分半 乙三日二分 戊三日一分半 丙十六日五分 丁十日三分半 己十六日六分 壬三日一分半 庚十七日六分 辰 酉 姑洗三月 南呂八月 乙九日三分 庚十日五分半 癸三日一分 丁巳長生 戊十八日六分 辛二十日七半 卯 戌 夾鐘二月 無射九月 甲十日五分半 辛九日三分 癸長生 丁三日一分 乙二十日六分半 戊十八日六分 寅 丑 子 亥 太簇正月 大呂十二月 黃鐘十一月 應(yīng)鐘十月 戊七日二分半 癸九日三分 壬水十日五分 戊七日二分半 丙十七日三分半 辛五日一分 辛長生 甲五日分半 甲十六日三分半 己土十八日六分 癸二十日七分 壬十八日六分 天干五陽通變(日主豎看) 甲 丙 戊 庚 壬 五干屬陽喜合 甲 丙 戊 庚 壬 為比肩兄弟之類 乙 丁 己 辛 癸 為劫財敗財克父及妻 丙 戊 庚 壬 甲 為食神天廚壽星為男 丁 己 辛 癸 乙 為傷官退財耗氣子甥 戊 庚 壬 甲 丙 為偏財偏妻偏妾克子 己 辛 癸 乙 丁 為正財正妻克母合神 庚 壬 甲 丙 戊 為偏官七殺官鬼將星 辛 癸 乙 丁 己 為正官祿馬榮神父母 壬 甲 丙 戊 庚 為倒食偏印梟神克女 癸 乙 丁 己 辛 為印綬正人君子辛業(yè) 克我者為正官、偏官,生我者為正印、偏印,我克者為正財、偏財,我生者為傷官、食神,比肩者為劫財敗財。 天干五陰通變(日主豎看) 乙 丁 己 辛 癸 五干屬陰喜沖 乙 丁 己 辛 癸 為比肩兄弟朋友 丙 戊 庚 壬 甲 為傷官小人盜氣為侄 丁 己 辛 癸 乙 為食神天廚壽星子孫 論年上起月例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丙辛之歲尋庚上,丁壬壬位順行流,若言戊癸何方發(fā)?甲寅之上好追求。 其法假如甲己生,于寅上起丙寅,以正月為丙寅,二月丁卯,一順數(shù)去,至其所生之月止,一月一位順行。 論日上起時例 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發(fā)?壬子是真途。 其法以甲己日從上起甲子,至本人生時,余皆仿此。 論起胎法 胎元受胎之月也。子平有曰:先推胎息之位,次斷變息之理,精命者不可不用此例也。 推法但從本生月前四位是也。其法如己巳月,則前申上是胎,卻數(shù)退一位,于未上將生月天干己字,喚起己未,數(shù)至庚申,乃受胎之月也。月余皆仿此。 論起息法 取日主上天干合處,地支合處是也。假如甲子日生人,天干年月時有己字,乃甲與己合。又取地支年月時有丑字,即己丑也。余皆仿此而推,此胎息之由。 論起變法 取時上天干合處,時下地支合處。假如丙寅時,取天干丙與辛合,地支寅與亥合,即辛亥是也。如柱中天干無辛字,地支無亥字,乃只虛邀為是,不必拘泥。 論起通法 假如甲子月寅時生,卯上安命。取甲己之年丙作首之丙寅,即丁卯是通。 其法寅卯相通,辰巳相通,午未相通,申酉相通,戌亥相通,子丑相通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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