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案件中,在紀委監(jiān)委調(diào)查完畢后,移送檢察院公訴,公訴的關鍵證據(jù)是受賄人收受的財物,如果行賄人是通過給受賄人代付購房款、購車款、購酒款等方式,怎么認定其行為性質(zhì)?我們根據(jù)真實案例來分析: 一、代付購房款,認定代付款金額為受賄金額。 二、代付購車款、修車費用,認定代付款金額為受賄金額。 三、代付購買酒款項,認定代付金額為受賄金額。 四、為受賄人兒子代付購車款,認定代付金額為受賄金額。 五、代付餐費,認定代付金額為受賄金額。 從案例中可以看出,代付購房款、購車款、修車費用、購買酒款、餐費等(無論是為其本人、配偶、兒女、親戚還是其他人),代付金額均被認定為受賄金額。認定該行為的事實,主要證據(jù)是行賄人的證人證言,受賄人的供述和辯解。如果是房產(chǎn)、車輛等,就會將購房手續(xù)、購車手續(xù)等書證作為證據(jù)提交。 違紀問題or違法問題? 職務行為中,是違反黨紀,還是違反刑事法律?需要進行區(qū)分識別,需要咨詢黨紀、法律專業(yè)人士,切不可自我判斷,在黨紀面前錯失自查、整改機會,在刑事法律面前錯失自首、坦白、立功的機會。 夏真念律師 17823158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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