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1400字 一 彭方,字季直,號強齋,朱門四友彭蠡次子,南康軍都昌縣蕢湖里(今春橋鄉(xiāng))人。 迄今尚未得見彭方傳略、墓志銘,其生平宦跡僅散見于宋史、文人別集、地方志、族譜。 ▲同治《都昌縣志》卷九 彭方1193年中進士,1200年時任池州教授,事見曹彥約撰《彭蠡墓志銘》。 1212年彭方時已從揚州教授轉任景陵知縣,事見曹彥約撰《彭蠡繼室曹氏墓志銘》。 彭方1233年任國子博士,1234年任秘書丞、將作少監(jiān),1236年任袁州知州。 事見洪咨夔3道制誥。 1243年彭方任尚書兵部侍郎,事見虞集《南軒書院新建藏書閣記》。 端平丙申,郡守廬山彭方度地于東湖之上,始創(chuàng)書院。 又七年而后成,彭守時為尚書兵部侍郎,記之內附…… ▲虞集《南軒書院新建藏書閣記》 二 同治《都昌縣志》卷九載彭方曾“官改歙縣令”。 歙縣,宋時徽州府治,隸江南東路。 ▲徽州一府六縣 《歙縣志》、《江南通志》載嘉定年間(1208~1224年)歙縣有一位彭姓知縣,名方,字季直。 與都昌彭方同名同姓同字,卻為桐廬(原建德府今浙江杭州轄縣)人。 乾隆《歙縣志》卷四《名宦傳》載: 彭方,字季直,桐廬人,以縣中地瘠稅重,愛養(yǎng)民力,以時征賦。 縣嘗有重囚,經(jīng)銀臺疏駁者,或謀死之獄。 方力爭,卒閱其實,以從輕。 太守袁甫賢之,發(fā)郡帑五百萬,佐其惠政。方悉以代輸下戶折斛之額。 始方父子皆學于朱子,至是即縣齋建祠并為記。 去三年,士民相與祠之。 銀臺司,掌受天下狀奏案牘,因司署在銀臺門內故名。 ▲乾隆《歙縣志》卷四 乾隆《江南通志》卷一百十六所載與《歙縣志》基本雷同,不知道誰抄誰。 彭方,字季直,桐廬人,嘉定間知歙縣。愛養(yǎng)民力,征賦以時。 太守袁甫賢之,發(fā)郡帑五百萬,佐其惠政,方悉以代輸下戶折斛之額。 始方父子皆從學于朱子,至是即縣齋建祠并為記(程敏政《文獻志》) ▲乾隆《江南通志》卷一一六 同名、同姓、同字、同時期、同事跡(父子皆從學于朱子)。 太多巧合,故而可以斷定《歙縣志》所記“彭方,桐廬人”當為訛誤。 三 《全宋文》卷六七七二收錄歙縣知縣彭方《醫(yī)說跋》,不到100字,落款為“星江彭方”。 《醫(yī)說》跋 伏讀張君季明《醫(yī)說》,無非濟人救物之事,而將之以至誠。 三世授受,相傳一脈,是可嘉尚也已。 余來新安,恨識之晚,將虛心而訪,以求衛(wèi)生之經(jīng)云。 嘉定甲申(1224年)春三月中浣 星江彭方書于古歙歲寒堂 張杲(約1149~1227年),字季明,歙縣人,南宋醫(yī)家。 伯祖張擴、祖張揮、父彥仁,皆業(yè)醫(yī)。 新安:徽州古稱。 星江,婺源代稱,因饒河上游支流星江河(樂安江)流經(jīng)婺源縣。 婺源亦屬徽州府,宋時本地人不能在本地為官。 如彭方為星江人,當不能任歙縣知縣。 故而“星江”或為“星渚”(南康軍)之訛。 因境內有落星墩,南康軍常被稱為“星渚”,諸如朱熹詩云“三年落星渚”。 綜上,都昌彭方確曾任歙縣知縣,時為嘉定年間(1224年前后)。 ▲《醫(yī)說》書影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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