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者,水也,天一之所生也,其體外陰而內陽,毫厘之必鑒,而妍媸之悉彰也。貴人者,統(tǒng)御之主也,陰后助其內,龍虎朱常玄為其輔,而財帛之六合,衣食之太常備焉。勾陳如將軍以御敵,螣蛇如大理以司刑,而天空則奏書以受讞者也。以月將定天,以時刻定地,而三才列,萬變生矣。 以時為先鋒者,時為動之先機也。至于干上神為尊,而凡屬外者,莫不統(tǒng)焉;支上神為卑,而凡屬內者,無不統(tǒng)焉;此四課也。傳者,事之發(fā)也;事有初、中、終,此所以有三傳也。天地之道,其體在生,其用在克;蓋萬物不克不成,萬事不克不發(fā)也;木非金何以成材,金非火何以成器,故因其克之多寡而課立焉。如上克,順也;下克,悖也;悖則先發(fā)動矣。遙克者,斜侵也,如以彈為射,以蒿為矢,雖中而不入于內也。昴星無克,無克事何由興,課何以立。蓋酉為刑門,西方肅殺之氣也,肅殺臨而克伐之事起矣。至伏吟則合而無克,如天地之閉塞焉;閉而不終閉,而陽起與干,陰起于支,必刑沖以發(fā)之。若夫反吟,則天地易位矣;既取正克以發(fā)用,而亦有丁己辛之無克者,陽絕于巳,陰絕于亥,丑金庫而亥為金子,未木庫而巳為木兒,則巳亥為丑未歸藏之地也,覓父于其子,逢絕以求生,如居井欄之上,而張弧自護,其不墜也,幾希矣,然必歸之于干支者,萬物之反本也。至于四課不全,則曰別責,蓋干有支神,而支有干神,則內外之情合矣,不全而復不動,求之于其合也固宜。若夫八專,則內外一家,主客不利,君子嫌之,而曰帷薄不修,嚴內外之分也;順逆有取于三者,三為天道之來復也,如是而六壬之課傳全矣。叩之者誠,應之者敬,誠則無妄,敬則主一,鮮有不應者。 以太陽為主,如正月中氣雨水,日躔亥宮初度,是為陬訾之次,亥為月將。二月用戌,三月用酉,四月用申,五月用未,六月用午,七月用巳,八月用辰,九月用卯,十月用寅,十一月用丑,十二月用子??傄灾袣膺^宮,一月?lián)Q一將,故稱月將。以一將為首,而其余次第布之,有統(tǒng)率之義,故稱將。以太陽所至之宮為主,流動不拘,故稱天盤。 地盤本是一定而不移者,以正時為主。如自己占,則以發(fā)念之時為正時;他人來占,則以相遇之時為正時;或隨拈一時,即以月將加之,順布十二宮。如正月丑時,則以亥將加丑,子加寅,丑加卯是也。 甲寄于寅,乙寄于辰,丙戊寄于巳,丁己寄于未,庚寄于申,辛寄于戌,壬寄于亥,癸寄于丑。如甲申日占,亥將加丑時,則日干甲課在寅,寅上是子,則子甲為第一課。子上是戌,則戌子為第二課,是為干之兩課。又看日支申上是午,是午申為第三課。午上是辰,則辰午為第四課,是為支之兩課。第一課為干之陽神,第二課為干之陰神,第三課為支之陽神,第四課為支之陰神。又:干上神為日,支上神為辰。 賊克第一: 取課先從下賊呼,如無下賊上克初。 初傳之上中傳取。中傳上神末傳居。 比用第二: 下賊或二三四侵,若逢上克亦同云。 常將天日比神用,陽日用陽陰用陰。 涉害第三: 涉害行來本家止,路逢多克發(fā)用奇。 孟為見機仲察微,復等柔辰剛日宜。 遙克第四: 四課無克用尋遙,日與神兮遞互招, 先取神遙克其日,如無方取日來遙。 或有日去克兩神,復有兩神來克日, 擇與日干比用者,陽日用陽陰用陰。 昴星第五: 無遙當與昴星窮,陽仰陰俯酉位中。 陽日先辰而后日,陰中先日而后辰。 伏吟第六: 伏吟有克還為用,無克剛干柔取辰, 初傳所刑為中傳,中傳所刑末傳存。 若是自刑為發(fā)用,中傳顛倒日辰并, 中傳更復自刑者,末取中沖不論刑。 反吟第七: 反吟有克克初生,比與涉害為用神。 先沖后刑中共末,中若自刑復沖行。 六個陰柔無克神,丑未配與丁己辛。 丑沖太乙亥為用,未射登明巳作初。 如此名為井欄射,辰中日末莫差論 別責第八: 四課不全三課備,無克無遙別責是。 陽日干合上頭神,陰日支前三合是。 須尋天上作初傳,中末卻來干上置。 八專第九: 兩課無克號八專,有克仍歸比涉門。 無克須當順逆數,數時仍復看陰陽。 陽日須當陽順數,陰日還當陰逆尋。 皆數三辰為發(fā)用,中末日上合天心。 有時數到日辰上,莫教別取要重論。 正月己未酉加未,獨腳課兮止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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