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網訊 (蔣金泉) 探望相親對象時,發(fā)現只有相親對象和其妹妹在家,男子遂趁相親對象上衛(wèi)生間之際將其妹妹強奸。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以被告人黃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一個月。 現年38歲的被告人黃某與吳某經相親認識,后吳某覺得被告人黃某年齡太大而拒絕了繼續(xù)交往,被告人黃某不甘心,遂多次去吳某家找吳某。2013年11月4日上午9時許,被告人黃某再次來到吳某家,見只有吳某與其未滿14周歲且患有癡呆癥(鑒定為中度精神發(fā)育遲滯)的妹妹吳某某在家,之后被告人黃某趁吳某上衛(wèi)生間離開房間之際,頓生歹念,在明知被害人吳某某患有癡呆癥的情況下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被害人的姐姐吳某從洗手間返回到房間后目睹了上述情景,被告人黃某見事情敗露便乘機逃離現場。當日下午,被害人家屬向公安機關報案。 次日16時許,當被告人黃某來到被害人吳某某家中欲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明知被害人吳某某是不能真正表達自己意志的癡呆患者,而非法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被告人黃某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依法從重處罰;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認罪,又可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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