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音樂的各種理論中,音樂基本理論包括與節(jié)拍、節(jié)奏、拍號、音列、四音音列、音階、調式、調性、離調、轉調、移調、記譜法等理論相關的內容,還涉及變化音、變音記號、多調性、四分之一音、四分之三音、四分音、五度圈、五度循環(huán)等內容。音樂基本理論與音樂實踐緊密相關,其內容是音樂實踐的理論概括及對音樂實際內容的反映。由于人們對音樂實踐的認識在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地域與不同風格之間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音樂基本理論所反映的內容也理應存在相應的差異。在現(xiàn)當代通行的音樂基本理論中,主要以歐洲十四五世紀文藝復興以來的音樂實踐為基礎,以教會調式、大小調音階理論為主要內容,以專業(yè)作曲家的創(chuàng)作實踐為主要依據(jù),其中包括少量其他國家,其他地區(qū)與其他民族的部分內容。因基本理論術語太多,以下分述幾類主要形式的術語。 節(jié)拍呈周期性強弱關系的拍子組合稱為節(jié)拍。樂曲的基本時值單位為拍子,如以四分音符為一拍,由一個強拍和一個弱拍的相互交替并不斷重復組成2/4拍,由一個強拍和兩個弱拍的相互交替并不斷重復組成3/4拍。在2/4中“2”表示每小節(jié)2拍,“4”表示與3/4包含一個強拍的單位構成一小節(jié),小節(jié)以小節(jié)線在強拍前劃分,組成樂曲的基本長度單位。2/4與3/4的節(jié)拍在一小節(jié)中均包含一個強拍,稱單拍子;另包含一個強拍及一個次強拍的節(jié)拍,稱復拍子,如4/4、5/4、6/4等。4/4拍的第一拍為強拍,第三拍為次強拍,第二、第四拍均為弱拍;5/4拍的第一拍為強拍,第三拍或第四拍為次強拍,其余為弱拍;6/4拍的第一拍為強拍,第三拍為次強拍,第二、第四和第六拍均為弱拍。 節(jié)奏聲音按一定的長短比例進行組合的關系稱為節(jié)奏。有特性的節(jié)奏關系具有一定的音樂性格,是曲調中最有個性的因素之一。 音列曲調中所用各音,按高低順序排列的音高關系稱為音列。音列僅表明所有音高前后的相對關系,而不表明各音之間的主次關系。音列一詞有時被用于表示某種特定的理論用語,如四音音列、半音音列、衍生音列等。 音級在自然調式中,從某個七聲調式的主音為第一級開始,各個音級從低至高依次為:第Ⅰ級、第Ⅱ級、第Ⅲ級、第Ⅳ級、第Ⅴ級、第Ⅵ級、第Ⅶ級和第Ⅷ級(第Ⅰ級音的高八度音)。在大調和小調中,各音級有各自的音級屬性,并用不同的名稱表示這種屬性:第Ⅰ級——主音,第Ⅱ級——主鄰音(或上主音),第Ⅲ級——中音,第Ⅳ級——下屬音,第Ⅴ級——屬音,第Ⅵ級——下中音,第Ⅶ級——導音,第Ⅷ級——(主音)。這些不同的音級屬性,反映了大小調體系中各個音級在音階中的不同性質,也反映了大小調音階中各音級在音樂實踐中的應用情況與音階的功能特征。 ①自然音級與變化音級。由于音級從屬于某一調式或音階,音級又分自然音級和變化音級兩類。在自然調式中的音級稱為自然音級,在自然音級上產(chǎn)生變化的音級稱為變化音級。如鍵盤樂器中,白鍵表示的C大調或a小調中的自然音級為:c、d、e、f、g、a、b,或a、b、c、d、e、f、g;黑鍵表示的即為C大調或a小調中的變化音級:#c(bd)、#d(be)、#f(bg)、#g(ba)、#a(bb)。在G大調或e小調中,自然音級為:g、a、b、c、d、e、#f、g,或e、#f、g、g、a、b、c、d;變化音級為:#g(ba)、#a(bb)、#c(bd)、#d(be)、f(#e)。在F大調或d小調中,自然音級為:f、g、a、bb、c、d、e、f,或d、e、f、g、a、bb、c、d;變化音級為:#f(bg)、#g(ba)、b(bc)、#c(bd)、#d(be)。余次類推。變化音級又稱為臨時變化音。 ②穩(wěn)定音級與不穩(wěn)定音級。由于音級從屬于某一調式或音階,音級分穩(wěn)定音級和不穩(wěn)定音級兩類。如在自然大調中,因第I級音——主音及在主音上構成主和弦的各音——第Ⅰ級、第Ⅲ級和第Ⅴ級,具有穩(wěn)定的特性,其余各音——第Ⅱ級、第Ⅳ級、第Ⅵ級和第Ⅶ級,具有不穩(wěn)定的特性,故將Ⅰ、Ⅲ、Ⅴ級音級稱為穩(wěn)定音級,其余各音稱為不穩(wěn)定音級。 音程表示兩個不同音高的音所產(chǎn)生的音高距離,稱為音程。表示音高距離的術語稱為“度”。在某音的波長或頻率間相差一倍所產(chǎn)生的兩音距離,稱為八度,如c1與c或c2之間,c為c1的低八度,c2為c1的高八度。八度之稱來自七聲的自然調式,如唱作do、re、mi、fa、sol、la、si、do的大調音階中,從第Ⅰ級do至第Ⅷ級do,相距八級,第Ⅰ級為一度(同度),第Ⅱ級為二度,第Ⅲ級為三度……第Ⅷ級即八度。由于音階中的各個音級間有全音、半音之別,音程的距離在自然調式中也有以下各種關系:小二度(0.5全音,即半音)與大二度(1.0全音),小三度(1.5全音)與大三度(2.0全音),純四度(2.5全音)與增四度(3.0全音),純五度(3.5全音)與減五度(3.0全音),小六度(4.0全音)與大六度(4.5全音),小七度(5.0全音)與大七度(5.5全音),純八度(6.0全音)。 ①單音程與復音程。音程分單音程和復音程兩類。在一個八度和一個八度之內的為單音程,超過一個八度的為復音程。在復音程中,音程分別為小九度(6.0+0.5全音)與大九度(6.0+1.0全音),小十度(6.0+1.5全音)與大十度(6.0+2.0全音),純十一度(6.0+2.5全音)與增十一度(6.0+3.0全音),純十二度(6.0+3.5全音)與減十二度(6.0+3.0全音),小十三度(6.0+4.0全音)與大十三度(6.0+4.5全音),小十四度(6.0+5.0全音)與大十四度(6.0+5.5全音),純十五度(6.0+6.0全音)。 ②音程的轉位。音程分原位與轉位兩類,分別稱為原位音程和轉位音程。原位音程指某一音程的原本狀態(tài),當這一音程中的某音向高八度或低八度移位后,則產(chǎn)生了該音程的轉位。音程的原位與轉位常發(fā)生在一個八度之內,其基本規(guī)律是:純音程轉位后仍為純音程,如純一度(同度)轉位后為純八度(或反之),純四度轉位后為純五度(或反之)?!按蟆币舫剔D位后為“小”音程,“小”音程轉位后為“大”音程。如大二度轉位后為小七度(或反之),大七度轉位后為小二度(或反之);大三度轉位后為小六度(或反之),大六度轉位后為小三度(或反之)。增音程轉位后為減音程,減音程轉位后為增音程,如增四度轉位后為減五度(或反之)。以上為自然調式中的音程關系。在自然調式之外,還有部分變化音程,如一度擴大半音可為增一度或減一度。如將c與#c確定為增一度,c與bc則為減一度。大音程增加半音為增音程,如大二度擴大半音為增二度,大三度擴大半音為增三度,大六度擴大半音為增六度,大七度擴大半音為增七度;小音程減少半音為減音程,如小二度減少半音為減二度,小三度減少半音為減三度,小六度減少半音為減六度,小七度減少半音為減七度。 ③自然音程與變化音程。音程分自然音程與變化音程兩類,在自然調式中存在的音程稱為自然音程,在此基礎上產(chǎn)生變化的音程稱為變化音程。 ④旋律音程與和聲音程。依次發(fā)音的兩音稱為旋律音程,同時發(fā)音的兩音稱為和聲音程。在旋律音程中,大二度和小二度是最具旋律性的音程,純五度相反;在和聲音程中,純五度是最具和聲性的音程,而大、小二度則相反。 ⑤協(xié)和音程與不協(xié)和音程。音程分協(xié)和音程、半?yún)f(xié)和音程與不協(xié)和音程三類。就現(xiàn)在一般意義而言,在自然音程中,同度、八度、純五度、純四度為協(xié)和音程;大、小三度,大、小六度為半?yún)f(xié)和音程;大、小二度,大、小七度,增四、減五度為不協(xié)和音程。就歷史而言,協(xié)和與不協(xié)和是相對的概念,在對音程做協(xié)和或不協(xié)和的處理上,也有不同的觀念。在古希臘至9世紀間,歐洲以八度、同度,純五度和純四度為協(xié)和音程;至18世紀間,三度和六度從不協(xié)和中解放出來,被當作協(xié)和或半?yún)f(xié)和音程看待;至20世紀,協(xié)和的觀念不斷擴大,大二度、大九度等不協(xié)和音程有時也被當作協(xié)和音程看待,如C.德彪西的某些作品用大九和弦結束,即將其中大九度看作主和弦中的協(xié)和音程看待。 ⑥等音音程。又稱等音程。等音音程指的是兩個記譜形式上不同的兩音,因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成為“相等”的兩音,即從某音轉化為另一音。如do-#mi為增三度,可以轉化為純四度do-fa,前者的#mi按等音關系轉為fa。等音音程可能從原來的不協(xié)和音程,等音轉化后變?yōu)閰f(xié)和音程,如增三度轉化為純四度;從原來的協(xié)和音程,等音轉化后變?yōu)椴粎f(xié)和音程。等音音程在遠關系的轉調處理中有重要作用,是等音轉調技術中的基本手段之一。 變音記號在自然音級之外表示變音的記號稱為變音記號。變音記號分4種:①升半音記號,用“?!北硎?,稱為升號;②降半音記號,用“b”表示,稱為降號;③升全音記號,用“×”表示,稱為重升號;④降全音記號,用“bb”表示,稱為重降記號。以上記號曾寫在需要變化音符的右上方,現(xiàn)一般習慣上寫在需要變化音符的左上方。例如:“升do”,記作“#do”;“升sol”,記作“#sol”;“升fa”,記作“#fa”;“降re”,記作“bre”;“降mi”,記作“bmi”;“降la”,記作“bla”,等等。此外,還有半升記號用“≠”,半降記號用“”?!鞍肷敝傅氖悄骋羯甙胍糁?,即“升1/4音”;“半降”指的是某音降低半音之半,即“降1/4音”。如記作“≠sol”,即比“sol”高1/4音;記作“sol”,即比“sol”低1/4音。有的半升、半降也分別用“↑”“↓”等符號表示。這些音高的應用在古希臘時歐洲音樂中還存在,現(xiàn)阿拉伯音樂中仍在使用,被稱作四分之一音和四分之三音(在一個全音的音程再增加1/4音),從而構成特殊的音樂風格。 離調、轉調、移調離調、轉調和移調分別是對原調的改變。傳統(tǒng)意義上的音樂,常以一個曲調在某種調式中以某一調高陳述,即形成了某一曲調所在的調性,如在C大調或a小調,在G大調或e小調,在C宮調或d商調。當整段曲調都保持在同一調性上,為單一調性;當曲調從一個調性上開始,中間離開原調性——原調,進行到新調,有離調、轉調和移調3種方式。離調是暫時到了新調,又很快回到原調,一般不超過一小節(jié)的長度,又稱假轉調;轉調通常是經(jīng)過一段過渡的處理,如一個前后調均共有的一個共同音,也可共用前后調均共有的一個共同和弦(中介和弦),轉到新調,一般超過兩小節(jié)的長度;移調則從原調移至新調,中間不必利用共同音或共同和弦過渡,移調的結果又被稱作調性對置,即兩個不同的調(不管遠近關系)直接對比,兩調之間不需要中介或過渡的處理。 多調性相對于單一調性而言的二重調性或二重以上的調性組合。是20世紀以來的現(xiàn)代音樂中所用的創(chuàng)作手法之一。多調性的源頭,可追溯到J.S.巴赫的一首二聲部作品中,其卡農(nóng)的用法是在d小調與a小調結合上進行的。匈牙利作曲家巴托克·貝拉1908年在其《小品》(作品6)中,最早用了#c小調與f小調的結合。多調性的技法在后來的I.F.斯特拉文斯基、D.米約等作曲家的作品中常見。米約還用了3~4個調性的組合,形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多調性。多調性技法與無調性并列,是在堅持調性原則中的另一種十二音技法。 五度圈從某音開始,按五度關系向上方或向下方依次延伸,當一個八度之內所包含的12個半音全部產(chǎn)生后,其結果是從某音出發(fā)又回到某音,形成了一個按五度關系排列的“圈”,即五度圈。理論上從某音回到某音的五度圈,只能在平均律條件下才可完成。從調性布局的遠近關系出發(fā),五度圈的關系體現(xiàn)在從某調(如C大調)開始,向上方五度可從相差一個升號調(如G大調或e小調)延伸至相差6個升號調(如#F大調或#d小調),向下方五度可從相差一個降號(如F大調或d小調)延伸至相差6個降號(如bG大調或be小調),構成一個以某調(如C大調)為中心的調性遠近布局關系。由于6個升號的調——#F大調或#d小調,與6個降號的調——bG大調或be小調之間出現(xiàn)等音調(音名不同但音高約可相等的調,如#F大調與bG大調之間可相互轉換)關系,因此,調性關系一般用至相差6個升號或相差6個降號的調。當出現(xiàn)7個或7個以上的升號調或降號調,習慣上會將這些調改記為升、降號相反方向的等音調,如7個升號的#C大調,可改記為5個降號的bD大調。如7個降號的bC大調,可改記為5個升號的B大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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