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之書,文王所作;易卦之象,伏羲所制; 文王演之以盡其變,是為周易;故卦象一而用二,卦名同而用殊; 以伏羲初制為先天象,文王復演為后天象;以此分別,體用斯明。 然夫子刪訂六經,獨宗周易,而不及文王以前者;文王之作,足賅各易也;文王之易,雖屬后天,而先天存乎其中; 人之生也,神存形中;言形而神在,以神之德,體物不遺也;先天之象亦然,先天以后天用,后天以先天神;先后并行,神用無極; 故曰「神無方,易無體?!挂泽w不見。由其而用見也。 然體不可見,因而忘之,不可也;先天之象,不用可也,因而蔑之,不可也; 故言后天必及先天,原始要終,易之道固如是; 推來溯往,易之用亦當然;明乎先天,則知后天所出;明乎后天,則知先天所存; 氣數不同,名類異致;雖猶木本與枝,水源與流;一脈所傳,而在既變之后,形神各別,理氣殊途;有一而不一,同而未同者在也。 故言文王之易,必溯以前之易;習文王之卦,必本以前之卦;卦同而異,以用不同;易異而同,以體無異;故雖有同異,而不得不求其合也。 合則通,通則神;不合不通,滯于物,而失其神;將何以致易之用哉?故學者,必將先后天二者,氣與數之分,明晰無遺。再將二者之合,通貫無滯; 庶可以因文王之作,探伏羲之制;即可由周易,包括以前之易也。請將先后天卦象之同異者略述之。 先天八卦方位次序,與后天異;先天乾坤上下,離坎東西;震居坤左,巽在乾右;艮連坎坤,兌接離乾;此為相對,方位卦象皆相對也。 乾陽坤陰,離陰坎陽;震艮皆陽,巽兌同陰; 陰下陽上,陰上陽下;一陽與一陰對,二陽與二陰對,無相失也; 故其數為乾一、兌二、離三、震四、此左之行卦;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此右之下行卦;而其本數,則與河圖同; 其式為左右兩行,左則自下數,右則自上數;左為震一、離三、兌七、乾九,右為巽四、坎二、艮八、坤六。 九乾巽四 七兌坎二 五 三離艮八 一震坤六 此即先天卦數,合河圖者也;以乾九坤六,為乾坤大用;左為陽數,一三七九,順行而上; 右為陰數,四二八六,逆行而下;五在中央,以一合六為水,三合八為木,七合二為火,九合四為金; 五為土,以成交互之則;一與四、三與二、七與八、九與六、皆成五,即中央所得之數也;故卦八而數九,中數暗藏;明卦之體不見,而寓于用也。 乾用九,坤用六,為用之最大者;以陽極于九,陰終于六; 九六為乾坤之用,即全易之用;故以九六代卦之用。九與六合為十五,成中央土數,即體也; 體以用見,故乾坤以下各卦之用,皆為五,不違其體;體一而用殊,八卦各有所用,而體則一; 五在中央,名為中數;中者天下之大本,八卦皆自此出;萬物皆歸于中道,此數之妙,亦氣之所存也; 數以紀氣,氣行無垠;周流無息,而不離其宗;即永系于中也。 中之氣,先天之真,八卦之氣,兩儀之象,八卦有物; 故氣有二,而成生化;有升降消長,而成變化;真氣無形;獨居中央,無動無變;八卦有名有數,中氣無名,而數以用成; 此即伏羲本河圖之象,制卦象也。卦八用九,而不以九卦者;為示中氣之先天,而有異乎他物也;然有物,則有此氣;卦雖八,而中氣仍在,其妙義可見矣! 后天八卦之象,方位次序,均與先天異,以先天之已變也; 其象本于洛書,而成二五交錯之用;故離上坎下,震東兌西;乾居西北,坤處西南;巽在東南,艮移東北;離陰而在上,坎陽而就下; 震木在東,如日之出;兌金在西,如月之升;乾以金而連兌,巽以木而接震;同類相親也。 坤以地而守南隅,艮以土而歸北角,土氣分布也;陰陽皆交互以成生化,五行有生制以為功用;以其后天之象,必由二五之交錯,氣數之升降往來,而后見其生化,成其功用也。 四巽離九 三震坤二 五 八艮兌七 一坎乾六 由八卦之序數之,則為乾、坎、艮、震、巽、離、坤、兌,循環(huán)以行,牽引以用; 而其本數,則為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乾六、兌七、艮八、離九,其式仿洛書也。 坎為一,自下始;左右皆由下上,陰陽皆交互行;不似先天在左上右下,左陽右陰;兩相對待,而未交合也; 后天之象,在生化之后,本已交合;故氣為同化,數為連生; 自坎至巽,為左之四卦;自乾至離,為右之四卦; 其數原以一二三四居左,六七八九居右;而其中二八易位,坤艮易方; 故左則坎一、坤八、震三、巽四,右則乾六、兌七、艮二、離九, 以成后天之數,合乎洛書者也。 洛書之數,二在西南,與七連;八在東北,與三接。正符河圖之數。二七為火,轉為金,三八為木也; 故后天卦數,下則坎一與乾六合,上則巽四與離九合,金水為橫也; 左則坤八震三合,右則艮二與兌七合;木火為縱也; 以在后天金火易位,變?yōu)樗鹕舷?;金木東西,而巽木仍連震; 乾金仍接兌,離與坎對;水火相交,坤與艮偶;土地分化,土為四季之旺,分布于四行中;故土在后天,得時最多,以成生化之本也。 水火既濟,則萬物以生;雷澤歸妹,則萬物以化; 有地山之謙,以行其令,厚其德;則萬物以成,而后后天之用可見也; 且以乾六與巽四合十,則天風姤之象,示氣之媾遇也; 以坎一與離九合十;則水火即濟之象,示氣之交濟也; 震三兌七亦合十,坤八艮二亦合十;則謙與歸妹之象,示氣之通貫和好也。氣皆交和,用乃宏大; 數皆錯列,功乃周密;而體以用見,神以功名;則中數之五與十,仍存其中矣!此后天八卦之象,全本乎洛書者也。 述圣講義(一)子思 周易一書,文王所本于連山、歸藏者,而復推衍其變,以與伏羲之作相證也; 故卦象不異,而序異焉;文王六十四卦序,雖參伍錯綜,往復循環(huán),與本宮本卦之序異,而仍不變其宗。 宗者伏羲八卦之序是也,伏羲八卦為各易根本。無論何易,皆由其序而推衍之;故連山、歸藏、周易三者,其所宗皆同; 即本宮本卦,及六日七分、十二辟卦之序。亦自伏羲卦序所變,初無異也;其所異者,為其用耳。 用者合于時宜,孚于人事;本于天道,翕于鬼神,而無間隔也; 故夏有連山。商有歸藏,周有周易,時之殊也; 有天地之序,日月之度,歲時之歷,人物之生,幽明之道,不相侔者,則卦用以變; 故有本宮、本卦、六日七分、辟卦之異;及夫納甲、納辰、納音、運氣、占候之差也; 蓋卦以象物事,物事不一,則卦用不同;而卦之為卦,仍止六十四;其應于變者,唯有異其序。序異則用殊,雖卦同,而為象不同; 故各序皆有其象。以致其用,非重復也;亦別有他易,而異于伏羲文王之制也; 制羲之制最古,時世簡樸,事物純?。还蕿樾蛘呱佼惱?,以不用也,遞降而時移世易,物繁事多,則必推其變,以窮其用; 而后序之異例日加,為易亦日眾,此自然之理也;茍有賢者,能通其變,則卦序猶可推衍之以應于用;亦如文王之變連歸為周易也。 故周易;文王之制,周代之作;為孚有周政教之用,應當時事物之變也; 三代之政教極于周,故夫子刪訂以周易為主;周鑒二代,崇五帝;明周之作,即足概以上之制;取周易,足以窺各易之用也; 然周易之序,序周時之政教,即足概以上之制;取周易,足以窺各易之用也;然周易之序,序周時之政教,應事物之變者;以后有所傳者、亦可輔周易而廣其用。 非僅限于周易也;故于各序之列。有由來者,亦宜習之;以廣易道,而神變化,此固夫子之微意也。 本宮之序,以乾、坤、坎、離、震、巽、艮、兌相對之卦次; 如乾本宮卦,一世為姤,二世為遯,三世為否,則變于坤,四世為觀,五世為剝,皆坤卦所變;六世游魂為晉,則乾附于坤;七世歸魂為大有,則乾反于乾; 自本卦至三世,屬本宮所變;自四世至五世。屬對宮所變;六為附于對宮,故曰游魂,言在外也;七為返于本宮,故曰歸魂,言歸本也; 此本宮之序例,以本位與對位,相生相變,次第以成;七世而終必有始,往必有復;故三變而易對宮,七變而還本位,與其本卦成一宮; 八卦雖屬一宮,已見交錯往還之象;非純一宮卦也。 蓋既有生化。必有陰陽;陽合于陰,陰交于陽,生化始成;陽還于陽。陰還于陰,循環(huán)始見;本來天地萬物生化,固如是也; 故卦序象之,其異乎周易者,則所交錯往復,僅限于相對二宮,而不及他卦; 故其所象者,先天初化,萬物始生;二氣初調,五行未雜;其數簡,其氣純;與周易之錯雜循環(huán)者異矣! 且本宮之序為縱,周易之序為橫; 本宮八卦,為一宮卦屬,而不連他宮卦; 如乾宮各卦,皆屬金;納甲納辰、皆同乾卦;唯游魂屬艮,歸魂屬坤,不同乎乾; 以其氣變,數亦易也,氣變則改其情,數易則殊其名,此必至者也;然其大用,仍不離其宗; 故所取者,仍本宮內之所合卦;如晉取艮,則遯卦之所合;大有取坤,則否之所合;個二世三世之卦也。 夫卦在后天,以下卦為主;而本宮卦以上卦為先, 如姤卦乾上巽下;不從巽而屬乾,則以卦之變自下始也; 乾之變初爻為陰,則成巽,而姤卦出;故以下卦明變也。 二變則為艮,三變則成坤,四以后所變者,上卦各爻; 故反以對宮為主,而坤不動也;迄七變歸魂,而始還于本來, 而后后天之用見,如大有一卦,乾在下,與前一二三世相孚;而乾卦之氣乃完,生化循環(huán)之用乃盡;其序之次第,皆自然而然; 亦猶天地生化之序也,乾宮如此,他宮亦然;其例皆同,不待盡述。 本卦之序,有方圓二圖,即世傳之先天六十四卦方圓圖; 宋人所得于道家者,實古人所留傳也; 其序一依伏羲八卦位次之數,既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全與河圖數合; 乾與坤對,一始一終;離與坎對,一來一往;余卦順序,分陰分陽;以明氣之升降,數之消長也; 自乾卦始,為一之一,屬乾卦者則為夬、大有、大壯、小畜、需、大畜、泰、八卦。 順序數之,則夬為兌乾合,為一之二; 大有為離乾合,為一之三; 大壯為震乾合,為一之四; 小畜為巽乾合,為一之五, 需為坎乾合,為一之六; 大畜為艮乾合,為一之七; 泰為坤乾合,為一之八; 是八卦皆屬乾卦所合而生者。乾之所生八卦,凡乾在下者,無論上卦何屬,皆歸乾, 其次第則全依先天數;自一至八,一為乾、八為坤、相循環(huán)也,故皆相對。 其次則兌卦所屬,自履始,為乾兌,為二之一; 次為兌卦,為二之二;次為離兌之暌,為二之三;次為震兌歸妹,為二之四;次為巽兌之中孚,為二之五;次為坎兌之節(jié),為二之六;次為艮兌之損,為二之七;次為坤兌之臨,為二之八; 是八卦皆屬兌卦所合而生者,故為兌卦屬;而其數以兌屬先天數二,故皆統(tǒng)于二。猶乾所統(tǒng)于一也。以下各卦皆依此例;以迄于坤卦,為八之八,而殿六十四卦焉。 乾始坤終,乾一坤八;氣數相得,而成全易之序,為圖或方或圓皆同也; 蓋此卦序,純本先天之象,以明天地物事之序,有所定也;位有定方;至有定時;上下有次,左右有紀;升降有度,往復有制; 不相差于黍粒,不相失于毫毛;故其致用不同后天,而異乎周易之序,且不同先天生化之例,而異乎本宮各卦之序; 其象之所指,為明先天之物與事,俾知氣數之本源,而得生化之初象;方以象地,圓以象天,天地既立,萬有斯定; 故其制為道家所重,實足以探先天之奧,明無為之道;超形跡之上,達天人之源者,惜乎世人未知其用耳。 本卦序與本宮序,二者有可印證處; 如本卦乾卦所生八卦,夬、大有、大壯、小畜、需、大畜、泰、諸卦。 合之本宮;則僅本卦之乾,與歸魂之大有,屬乾宮; 其泰、大壯、夬、需、四卦,則屬對宮坤宮; 其小畜、大畜、二卦、則一屬巽宮,一屬艮宮; 是八卦分屬四宮也。而所屬者,仍與本宮之例合; 如對宮四卦,原由本宮變;乾坤對變,原定例也; 大小畜二卦,雖非本對宮,而小畜由巽合,即本宮一世之所變;大畜與艮合,即本宮二世之所變; 本宮一世為姤,亦變巽也;二世為遯,亦變艮也;卦雖不同,所合之例仍同。 故本宮乾宮八卦,由對宮與對宮合變者,亦四卦; 與巽艮合變者,亦二卦;是與本卦之變例,異而不異也,坤卦亦然; 所屬八卦除本宮外,亦屬乾宮者四卦,屬震兌二者二卦,與本宮之變例皆同; 故卦雖殊,氣之所合不殊也。乾之氣由西下,而與對宮坤合; 坤之氣由東上,而與對宮乾合;無論何序,其例不差,蓋天地陰陽之氣,原來如是也; 凡本卦各卦,皆以陰陽升降,本對合化,而生各卦,其例不亂,故其序有定,如指與臂;其象有數,如線串珠;無或差池,無少凌亂。 不過本卦之序,明先天之真,由下而上,以返本復始; 故其卦以下卦為主;本宮序則為明后天之象,由內而外,溯源達流,故其卦以上卦為本; 一自下而上,一自上而下,其變化次序不同耳。 茍細按之,自得其故;如為人事吉兇,物理變化; 則本宮之序,便于用也。如為天道往復,元氣動靜,則本卦之序,得其真也; 故術家卜筮,必取本宮飛伏納甲之圖;而道家修恃,必重本卦方圓合數之象; 皆易中精妙,非淺識可得;此不過舉其大要,以明其用耳。 易之合歲時者,有辟卦序、有六日七分、歲象序; 辟卦者,以乾坤二宮卦,除游魂歸魂二卦外,分配十二月;自四月起乾,五月乾之一世姤,六月二世遯,七月三世否,八月四世觀,九月五世剝;十月則為坤,十一月坤之一世復,十二月二世臨,正月三世泰,二月四世大壯,三月五世夬; 周而復始,以象二氣之流行,明寒暑之迭更也。 另有分各月屬春夏秋冬四時,而分各宮分配之者;即以震巽二宮分配四孟月,離坎二宮分配四仲月,艮兌二宮分配四季月,而循環(huán)交錯,以周一歲,與十二辟卦相應; 其取義蓋本周天之數,三百六十;天地主其綱,則半為天,半為地,各得百八十;故以乾坤二宮之卦,分主冬夏;自已至戌,屬天氣,即乾主之; 自亥至辰,屬地氣,即坤主之;而更以六子,分象四季之氣; 震巽為長,乾坤之長男長女,故震配春夏二孟月,即正月四月; 巽配秋冬二孟月,即七月十月; 坎離為中男中女,故配四仲月,即二五八十一月; 艮兌為少男少女,故配四季月,即三六九十二月; 如是乾坤二宮總主一歲,猶二氣之升降消息也。 震巽六子分主四時,猶五行之分合生化也;故一年三百六十余日,合之于六子之爻,亦三百六十爻; 乾坤二宮,則合十二月;雖綱目交錯,日月代嬗;若不相接,實則后天二五生化,固交錯而行,代嬗以成,非復先天之單純也。故卦象往復,爻象錯雜; 氣數相間,循環(huán)無盡;雖以一歲為例,非限于歲月也。 本來卦象,無所不包;其序既殊,其用自異;而一歲氣數,恰符周天之數; 日月推行,恰符陰陽消息之度;遠者可譬于近,難者可喻于易; 就其簡明者衍之,足以推于精微。極于高深;非日六十四卦,專為歲序用也; 故此歲序之易,亦言易之一例,有不可不知者焉。 六日七分歲象序者,以全易六十四卦分配一歲; 而將坎離震兌四卦,當二至二分;震主春分,離主夏至,兌主秋分,坎主冬至,謂之四正; 余六十卦,以每月五卦,一卦主六日七分; 因一歲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一,則卦六十合三百六十爻; 每日八十分,一卦合六日七分,恰當一歲之數; 其氣始于中孚,其時始于冬至之月; 由復至咸,共半歲;為八十八陽爻,九十二陰爻; 自姤至中孚,亦半歲;為八十八陰爻,九十二陽爻; 恰當百八十爻,而主陰陽寒暑之數。 而中孚至復,咸至姤,恰得六日七分;定為例,實天時之度數,自然之序也; 卦以交錯,爻以次第;一升一降,一往一復;象氣之周行,后天生化之例也; 故其序可以紀歲候時,可以占天驗氣;即四正之卦,分管四時,以候四氣;春夏秋冬有其序,生長收藏有其令;木以長春,火以長夏,金以長秋,水以長冬;五行不失其常,二氣不亂其道;以往復循環(huán)無盡,而消息進退可見;其易之傳,蓋已久矣! 蓋自黃帝造甲子,歷數漸明;堯舜之時,歷象尤備;其制仿于易卦,本于河洛之圖,合于日月之紀,非率爾之作也; 易傳曰;「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谷諡殛?,月為陰;后天之離坎,代先天之乾坤;故歲象以坎離為主,當冬夏二至;冬至為陽生陰消,夏至陰生陽消; 實一歲寒暑之樞機,而四時氣候之中宰;震司春分,如日之升;兌司秋分,如月之上;為陰陽之管鑰,實歲時之道路; 皆為氣數所至,而象最明;以之合時令,則足為歷家之所法;以之體天道,則足為生化之模范。 蓋其序之取義;雖近辟卦,而尤善焉;不過辟卦法乎先天,故以乾坤二宮,為一歲之綜;而歲象法乎后天,故以坎離四正,為一歲之綱; 先天乾坤對位。主于上下,此伏羲八卦之序; 后天坎離震兌分主四正,此文王八卦之序; 二者各有取義,而后者最宜于后天之用;以所象無不交錯往復,所配皆以消長平均; 以合一陰一陽之道,而能會通日月之行也。 故中國之歷法,實本此序;而后人以之占筮,亦無不驗;其為易之精妙,亦足與周易相證; 即合之其它各易,不問為先天后天,亦無不貫通;要以后人多不明其用,忽其旨趣;門戶之見,以責難之,方技之辭,以鄙夷之;遂使上古流傳之易,反為俗人所訛,豈不惜歟! 述圣講義(二)----子思 周易之用,在乎人之誠,不必一例; 如周易之序,固為周時太卜所司;而太卜所用,兼及連、歸,不限文王之易也; 則可知易之為用,不以序為限;但有是序,即有是變;有是變,即有是用;伏羲之易,有伏羲之用,文王之易,有文王之用; 夫子合二者而作雜卦序,即夫子之易,亦有夫子之用也。 推之連山之易,有連山之用;歸藏之易,有歸藏之用; 八宮之易,有八宮納甲之用;歲象之見,有六日七分之用,分而言之,各有其用; 合而通之,則易之用,廣無不包,變無可窮; 而能通之為一者,則見天地之心;斯非圣知不克也! 就其最簡易者,則但執(zhí)一易;審其象,參其數,列其圖;而合其先后天,明其辭而衍之經與傳,則亦可以得易之用矣! 故易之種類雖眾,精其一者,能通其余;若一而未精,雖多奚益?目迷于象數之異,手迷于圖表之繁,能紀其粗,而遺其精;逐其物、忘其神;則為易百年,曾不得易道之一二;此后世有掃象之說也。 夫易之本在象,而掃之,將何以見易?豈非以世人之馳于外,而遺其內; 求其未,而棄其本歟!故習易者,必先去其蔽,所敝者,多而不精,博而不深;能于貌,而不及于神;以為能通習,而不知無一得也; 故各易之序。夫子不錄;僅取文王者著為經,而集其它關乎易理者,述之為傅; 做學者知所宗,而不紛其智,知所本,而不亂其思;庶由一以通其余,由易以達事難,由近以賅其遠;則習之有成,而易道亦不荒塞;此則夫子刪易之微旨也。 夫易之致用。非為卜筮也;若為卜筮,則巫祝在,夫子不以之首六經也; 夫子以易為六經之首者,以其用明天人之道,類萬物之情;定日月之行,奠山河之度;可以致治平之業(yè),可以正性命之功; 可以四達神鬼之情;可以敷教化之德;故其用在此,而不為卜筮也。 然卜筮亦易所固有,卦爻之辭,吉兇之占;悔吝之途,君子小人之道;皆著于象數,征于言文;茍按其數而卜之,因其辭而決之; 則所謂易逆數也。通變化而行鬼神者,皆在傳中揲卦之法,可見之也;故經不備者,傳則補之;經取其約,約而后尊;傳取其博,博而后宏; 用宏而道尊,則易之精粗皆備;故傳所舉者,有各易之例;凡連山歸藏之類,八宮歲象之圖;上自先天,旁及河洛,無不征取,以為周易之輔,而明易道之大也。 故讀經則專文王之制,雖伏羲之序不列;讀傳則必廣搜各易之圖,而不限于一種;此講易時必旁及各序也。 人或疑其言之雜,不知正欲其雜也;人或謂異于經文,不知正求其異也; 雜則變例多,而用可廣;異則分類明,而道可通;此傳之本旨,夫子訂易之征意也。故傳中之辭,各不相類; 方位次序各不同;名類上下各不一,其所以然者,各易之原制如是也。 各易皆可用于卜筮,而周易最善;其次則八宮納甲法,其次則歲象六日七分術; 而伏羲先天本卦方圓序,則為示修養(yǎng)之道,明先天之氣; 若用于卜筮則淺矣!然亦能通,不過難測耳;至俗傅各種卜易法,皆由數者變化而來,有當有未當也; 與周易等者,前有連山、歸藏,后有夫子雜卦;皆以卦爻象數為本,不取甲辰,不用日月;其道簡而理微,人多難知; 故卜者不用,而好八宮與歲象術;其實理數一也,茍通者無所忤焉。 做周易之卜,古之史傳常見其例;其應甚靈,豈古可用,而今不宜哉? 蓋用之在人,能誠而通神者,何易不可靈?否則雖俗淺之術,亦不得其效; 故易之用,不在序之異也;序之所異,不為卜也;其理見前,可以知矣,周易之精,在以后天之物象,明先天之氣數; 一卦一爻,各有所象,而貫通先后天,以明其變化;故不枝不離,而獨來獨往;為最宜于時中之道,合于戒慎之教也。 以文王作此,正囚辱之時;憂天下之亂,存革正之心;鑒前人之敝,立新教之意;故其辭巽而決。其旨正而中,其道極變化,而仍守常度; 其志攘暴亂,而先重仁德,故與夫子中庸之教,修道戒慎為本;忠恕時中為用,立誠復始為成,其義正同。 夫子取之以繼堯舜之傳,而明文武之治,即所謂祖述憲章者,易經居其首也,中庸之書,繼易而作;皆言事而歸于道,言人而歸于天,原怡返終,正其性命,明物達情,通其精粗; 故言博而約,辭詳而明;為古圣心傳之所存,而儒家至教之所寄也。后之學者當加意焉! 亞圣講述----孟子 夫子刪定六經,取文王之易為首,同于尚書,為三代以上之遺;于此可見二帝三王之政教,神農伏羲之制作也; 而不取連山、歸藏,及伏羲神農之易,獨采文王者; 為文王之易,即各家之所傳;傳至文王變例已多,易道更明,易習易知也,伏羲神農堯舜之時,有象無文,有文未備;連山、歸藏之易,有文異義,有變未全;唯文王之易,象仍古昔,文備義明;變推新例,體具用昭; 故言易至文王,為最宜于時之制,而易道亦更發(fā)皇光大矣! 此夫子序易,以周易為本者也;然周易雖善,舊制亦不可盡棄;伏羲之作,固為易之源,不可不知;即神農堯舜夏商之易,亦不可不明; 則將其說備載于傳,系之于經,故曰系辭。而以證諸經文,廣其變,推其用也; 故有先天乾坤上下之位序,為伏羲之遺,即天地定位一章所述也;有日月成歲,合乎天行之序,即揲蓍求卦象一歲之一章所述也; 有納甲應爻,分宮飛伏之序,即出震齊巽,先甲后甲各所述也; 有日月代行,水火上下之序,即后天卦位,三索得男女各節(jié)所述也。 其它如地代有終,歸藏之羲也;艮為終始,連山之義也,方圓之圖,伏羲之制也; 納甲納音,黃帝之制也;歲象辟卦,神農之制,及于堯舜,而更推衍者也; 九宮五行,五運六氣,河洛之遺,及于黃帝,而更發(fā)明者也。 故易者成于各圣,傳于千古,而其義備于傳,以與周易證明也。夫子猶以為未足,更合伏羲文王之作,先后天之象,各家之制,而成雜卦傳; 雜者合也,合各種而一之,以見其會通一貫之義也; 故以之終諸書,而成夫子之易,是易雖取文王,而仍包各書,夫子之作亦附焉,此讀者所宜知也。 易之致用,一而已;一者道也,故各易,皆為明道用; 無論為伏羲,為文王,為先天后天,為連山、歸藏,皆不離于道;然道自一,何以各易不同? 則為明道之方,有不同耳,道本無方無體,人之求之也,則有其方,以悟其體; 是猶行路,或車或馬或步行,其行一也;所以行不同也,故各易各有其方,以明其用;在太上之時,道至簡,事至略;人樸物醇,生計至易; 故象之者,亦直樸無文,而見道亦真;其后則漸降漸變,漸繁而文;而象之者,隨之而異;故易自古入今,自簡趨繁,人事使然;道之為道,固未改也。 故一易之用,為應時之需;時之不居,易亦必變,此易之所以為易也; 伏羲之易,名為先天,義為修道,政尚虛靜,教崇純樸,其時然也; 神農黃帝以迄堯舜,生息日眾,世事日新;政日以備,教日以詳;善惡以明,吉兇斯判;故其易亦由簡而繁,其用由純而雜; 堯舜之后,文勝于質,政明于教;禮備于德,事增于物;變化既多,氣數以分;于是三代之易,更張其舊,名適時宜,以為新制; 至文王而變益異,時勢既迫,事物乃非;道晦不明,教亡不復;政失其紀,俗失其常;善不敵惡,吉不侔兇;君子道消,小人在位;易道至是窮矣! 窮則必變,敝則必革;此湯伐桀之時也; 文王師之,以變?yōu)樾乱祝⒔逃谪韵笱?;故周易者,革舊改新,正教明道者也; 當時晦塞,值身窮因,而欲為此挽回教政,光復道德,其非易事。蓋可知矣。故其為象曲折反復,為辭宛委丁寧; 一變前日之作,而成獨有之制;此其與伏羲之舊大殊,與連歸之辭亦異;而成一后天之易也。 蓋文王之易,與時相宜;后天者,奉時也;本無先后天之名,以別于伏羲,故曰后天;以能奉天時,故曰后天;其實易一也, 用異耳;若分先后,則文王以前者,皆宜先之;伏羲以后者,皆宜后之;而獨先伏羲后文王者,以二易足盡易之體用耳。 若推而言之,則連、歸各易,皆后天也;以其明伏羲之變,同于周易也; 不過歸藏出,而連山亡;周易成,而歸藏息;時之既易,易亦隨之,由歷代之文物考之,則連歸可備參證; 若以時之宜,變之極,明易之道,為后世之則;則唯周易足與伏羲表里,取周易而他易其中矣!此夫子以周易為輕。而博搜各易之義為傳也。 周易之用,為救時明道,而本于易之原旨;易者以六爻三極,合天地人者也;天道陰陽,居上兩爻;地道剛柔,居下兩爻;人道仁義,居于中央;此名三極,以人道為綱; 故三四爻,人之位,善惡之門,吉兇之途,皆在是焉;人為天地之中,道之所存,時之所依;教政所出,生化所成; 故天地之道,依人而明,時之敝,依人而新,教政之失,依人而復振;仁義之不講,時之亂也;教政之不明,人之責也;唯人能理亂救亡,正失止敝。 故圣人則之,以負其任;而文王適逢之,乃明易之變,而濟道之窮; 以教寓于象,而濟道之窮;以教寓于象,以心存于卦; 故其易與前異者,應夫時也。道之不明。時之所為;時之不回,則人心失所主,而變生焉;變之亂者,時之咎也;變之治者,人之功也;人應時而為變。變乃通,通乃道; 故道在時,而圣人乃能用時;用時變時,是曰時中;道之存也,時之隆也,則守其常;道之晦也,時之污也,則達其變;唯變乃復于中道,而道乃明。 圣人在因時明道,非守死而忘時也;乃因時而變之,以存亡正失也; 故文王之易在于是,其意若曰;伏羲之易,經常之道,不可變也;時無明之者,易乃日晦;必以變而新之,則前者益光大; 其義取在革卦,革以去故。言去時之污也;而其用取之鼎卦,鼎取新也;言新易之道,而光大伏羲之制也; 故其序以往復循環(huán)為則,以吉兇相對,善惡相當;明世道之無往不復,而人心無時不動;必以善制惡,以新革故,以成循環(huán)之數,而復歸于道;此則文王之易所以異也。 夫連、歸遞嬗,夏商異代;其政教不一,制度各殊,故文王因之;而鑒于二者,成其新作,存其所長;尤能揭二代之善制,合兩易之成規(guī);以開有周之政教,為盡美盡善之禮樂制度;此夫子有從周之嘆也! 故文王之易,為易道之大明;其旨在變,變以復道;乃宜于時之敝,道之衰,教之亡,政之失也; 故夫子獨取之,以鑒于周道之微;春秋之亂,非重新易教,不克以復堯舜文王之道,而續(xù)伏羲神農黃帝之德也。其意見于雜卦焉,茍有明哲之主,而取用之;以新政教,振仁義;以盡人道,合乎天地之原旨;而因時推變,以孚革故鼎新之義;則文武之治,周初之禮樂制度,固當復見于世。 則夫子老安少懷之志,大同之愿,時中之智,皆將見于行事,非復微言之擬,文章之可知而已; 觀夫雜卦傳末云:「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乖圃疲w已自言其效,或者他日必驗于世;時乎時乎,吾知之矣!運之流行,寧無極乎!請留吾言,以待后人之證之也。 亞圣講述(二)----孟子 易道兼體用,統(tǒng)神形者也;先天卦象,可用以釋道之真體;而明神天之德,成誠明之功; 后天卦象,可用以釋道之大用;而明人物之生,成位育之德;合而言之,則內圣外王之道,大學之修齊治平,中庸之中和誠明,莫不在易中也!智者見之謂智,仁者見之謂之仁;以道無大小,所見者有大小耳。 易之初,有象無文;象則隨人所解,文則泥于一詮;故以象用,而不重文字也; 易之后,兼象與文;象存其真,文釋其例;二者并重,則后天物事可見;從文明象,則先天性亦知;故易在后天藏體于用,猶寓神于形也; 以人言之,其未生也,無神形可分;迨其既生,形著神隱,神在形中,未嘗無也;神主其真,形達其用;知覺運動俱全,而生育以見焉;易之為用亦然,卦爻形也,氣神也; 明其卦爻,得知其氣;知氣始終,得知生化;故必從象求之。 一卦一爻,象也;合數卦爻,亦象也;總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無非象也;皆有其氣,則皆有其神;故一易有一易之序,序之異者,象之異;象之異者。氣之異;氣之異者,神之異;神之異者,用之異;用之異者,生與化也,消與息也,往與復也,去與來也,變與不變,靜動也,生與無生,成敗也,吉兇悔吝之事也,從逆反側之道也,上下終始之行也,大小分合之情也; 而皆歸于陰陽,辨于五行;存于二氣,通于微顯;孚于人天,以究其性情;探其數命,而致其德;立其道,此易之大用。 有各易,而無不通;用各象,而無不達者也;智者察同,昏者察異;異其初,同其終也;何哉? 為其不越于道耳。道之用或有異,其本大同;易雖多種,原始反終,則歸于一;一者道也,故曰:易以道陰陽,言由陰陽而歸于道;二者為一,此則易之真用也。 夫子以周易為本,而于各易略采其一二,列之于傳,明易之為用無二也;文王之易,所異于眾者,為其取象;極變化之例,明循環(huán)之道; 言無道無往不復,而人事應之;人事無處不交,而天道順之;如人物生化,此往復也;氣候遞嬗,此交錯也;有陽必有陰,有陰必有陽,此交錯也;陰窮則陽生,陽盡則陰息,此往復也。 日往則月來,寒往則暑來;一交一錯,而成紀焉;冬盡則春回,夜盡則朝回;一往一復,而成度焉;不得有失,有數可數;不得有差,有氣可候;天道如是,萬物亦然;故今之是者,昨之非;往之得者,來之失;此成則彼敗,早生則晚殺; 有見于前,必應于后;有開于舊,必復于新;日久則移,風久則改;滿者則傾,中者則側;昔之壯者今則老,今之微者后則盛;盛衰倚伏,成敗推移;吉兇無定時,悔吝無定位;生死相續(xù),榮枯相聯(lián);莫不自成循環(huán)往復之象。自合交錯來去之數;象數如是卦乃應之;故文王之易。純取此義,而異乎各易也。 夫文王作易,有為而作之也;當商紂無道,湯德既衰;暴政虐民,污吏乾位;時非俗敝,上下交困;天怒民怨,神鬼同愁;文王身在憂囚,處地艱險;救民之志未已,切膚之痛且深; 鑒諸天道之推遷,欲期人事之改革;故明志于易,易者變易也,言當變易之際,必有以處變易之道,而成變易之功; 時之變易,即天之變易;天之變易,則人事不得不變易之,以順承天。 故其取義重于鼎革二卦,而明變足以適道;撥亂反正,足以順天應民;故明易之道,以寓其教,而在以天時示人事之則;如秋冬肅殺,萬物皆殘;若不易以春和,則生機且息;如子夜暗澹,萬物同昧,若不易以朝陽,則大道莫明; 此皆天之必變易者,而人事亦當應之;故卦象重在明變,變則通,通則道,而往復循環(huán)者,變之所由來;交錯消息者,變之所自至。 故綜論卦象之旨,不過明易之為易,而推衍其變;以教天下后世,知道在變;則變?yōu)榈?,不復以天不變,道不變?yōu)檠裕?/p> 蓋變者、變而復于不變,非永變不亡也;故變亦道也。試當桀紂之時,果無湯武之變?天下尚有人類乎?故其變,天也; 天之宜變,則變?yōu)樘欤M悖天哉?故易道至文王為一大變,自商湯至紂,為數之窮,窮則變耳;而夫子之時,周德既衰,諸候僣竊;人民涂炭,政教乖違;以易言之,毋亦應變之世乎!故夫子取其義也。 夫周易之用,雖重明變,亦非有背于伏羲之旨; 伏羲之易,重常道以道為本,而人事隨之;其用主常。 文王之易,以用為本,其羲主變;然二者一也,一由上而下,一由下而上;文王以人事明天道,其終亦歸于天道; 故變而不失其常,其卦序始乾坤,終坎離;始咸恒,終既未濟;仍以伏羲之序為本。 乾坤定位,故首上經;坎離代用,故終上經;乾坤交錯,故咸恒首下經;坎離往來,故既未濟終下經;合而言之,仍以乾坤為經,坎離為緯,與伏羲卦象同;分而言之,則多一交錯之用,即所以見其變也。 既未濟坎離二卦交錯,以終全易;而取未濟,不用既濟者;明人事雖合終分,雖交終離;以復于先天之不生不滅,猶本天道立言,為天道由無入有; 雖人事紛紜,時時交錯,及其至也,終返其本來,有仍歸無;如首之乾坤定位,上下不侔;而終未濟之水火不相射,即伏羲八卦位次也; 水自下,火自上;水火相離,天地大定;此由有反無之道,而不生不滅之觀;至此生機已息,天地終老;萬物入定,世界將傾。 故全易之數,至此乃終;而出于乾坤者,仍歸之乾坤;成于陰陽者,仍分于陰陽;坎離不交,而一切同歸于盡; 此未濟一卦。為天地大結束;而由生化言之,為生化之氣絕;由修持言之,則因緣之業(yè)凈;了然無礙,闊然無罣,空然無存;是則無聲無臭之時,而將同于上天之載;故曰大終,以人事無可再續(xù)也。 夫人事既盡,易義自終;既無生化可言,更何交錯之跡;故曰:未濟。明其濟則為生,未生將何用哉? 文王之易,主于用者也;未濟用窮,故全易至此盡矣;果有續(xù)者,則再來天地,仍循環(huán)于初始之乾坤,則又一太極矣! 此義與先天卦象,自乾至坤,各不相離,正同,如本宮卦,大終于歸妹,其羲亦然;以歸妹之象,地氣已盡; 天地分離,與未濟之乾氣盡;水火分離,皆孤陰陽之象也; 故傳曰;「未濟男之窮也,歸妹女之終也?!寡源硕裕瑸槎庵蠼K;終則生化息,而易道盡;易以道陰陽,陰陽既盡,更何易道之存?故易之終,必終于二卦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