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梓 中國傳統(tǒng)社會是宗法社會。家族在中國傳統(tǒng)社會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那么深廣和明顯,以至于不同學科的學者,盡管所受的學術訓練有別,考察問題的角度和方法各異,但都殊途同歸,注意到了家族制度在中國歷史和社會生活中所起的作用。 有學者指出,中國傳統(tǒng)社會是一個“缺乏任何'警察概念的疲軟帝國”,在這個疲軟帝國的縣以下,主要是靠家族的治理。一個聚族而居的家族,具有政治上的自治、經(jīng)濟上的自給自足、文化上的自我認同的特點。馬克斯·韋伯一方面說傳統(tǒng)的中國社會是一個“家族結構式的社會”,另一方面又說家族是中國傳統(tǒng)社會里最具自主性和充滿活力且“無所不能”的一個組織。美國學者費正清說,中國的家庭是一個自成一體的小天地,是一個微型的邦國。主編《中國的現(xiàn)代化》一書的美國學者吉爾伯特·羅茲曼,說中國的家庭理想般地接近自給自足,無須考慮除了家庭或家族之外的事情。殷海光說,中國傳統(tǒng)的大家庭是一個自足體系,或者說是一個小宇宙,它能給其中一切分子的要求以高度的滿足,一個分子從生下來,從搖籃到棺材,從理論上說,都由家庭所供給。這些都說的是這個意思。 由于傳統(tǒng)家族具有政治、經(jīng)濟和文化全方位的功能,當然也包攬家族子弟的教育。傳統(tǒng)的家族,除了認同同一個祖先,有著共同的祠堂、族譜和家訓之外,還典型地表現(xiàn)為聚族而居。看不見的是血緣,看得見的是姓氏,更突出的特質(zhì)是一個家族共同居住在一個村落之中。打開一張比例尺稍小一些的中國地圖,我們就會在上面看到張家莊、王家村、李家灣、趙家畈這樣名稱的村落。所謂的“張家莊,就是'張氏家族之村的意思”。因此,傳統(tǒng)的家族教育與鄉(xiāng)村教育就有了相同的意義。 中國家族極其重視子弟的文化教育,認為這是保家亢宗的有效途徑和不二法門,所以,舊時有“耕讀傳家久,詩書繼世長”的說法,又有“家無讀書子,官從何處來”之說。我曾在《中國文化通志·家范志》中做過這樣的統(tǒng)計,在明清時期家譜中的142種家范族規(guī)中,42條論及教子弟,5條論及立義塾,15條論及尊師長,9條論及豫蒙養(yǎng),41條論及崇學問。這112條內(nèi)容中,除了以“教子弟”“訓子孫”為主要內(nèi)容的道德教育外,主要是以“勤讀書”“育人材”和“男務讀書”這樣一些以傳授知識為主要內(nèi)容的崇學問,還有的就是以“端蒙養(yǎng)”“養(yǎng)蒙童”“立義塾”“設義學”等有關啟蒙教育的內(nèi)容。這112條訓誡條目,相對于142種家范族規(guī)來說,占有近80%的比例。也就是說,大多數(shù)的家訓中,有勸學和教子的內(nèi)容。 正因為如此,很多家族開辦供本族子弟接受啟蒙教育的家塾,一些富裕的大家族,甚至開設更高一級層次的書院。比如,唐大順元年(890)陳崇訂立的《義門家法》,共有33條,其中第八條這樣規(guī)定:“立書堂一所于東佳莊,弟侄子姓有賦性聰敏者,令修學。稍有學成應舉者。除現(xiàn)置書籍外,須令添置。于書生中立一人掌書籍,出入須令照管,不得遺失。”第九條則規(guī)定:“立書屋一所于住宅之西,訓教童蒙。每年正月?lián)窦掌痧^,至冬月解散。童子年七歲令入學,至十五歲出學。有能者令入東佳。逐年于書堂內(nèi)次第抽二人歸訓,一人為先生,一人為副,其紙筆墨硯并出宅庫管事收買應付?!币话阏J為,在此之前的所謂書院,要么是修書之地,要么是刊行經(jīng)籍之所,要么是個人讀書之處,而不具有教育教學的性質(zhì)。這里的東佳書堂,雖然只是陳崇心目中的一個藍圖,一個愿景,一個計劃,但到陳崇之子陳袞時,“以為族既庶矣,居既睦矣,當禮樂以固之,詩書以文之,遂于居之左二十里曰東佳,因勝據(jù)奇,是卜是筑為書樓,堂廡數(shù)十間,聚書數(shù)千卷,田二十頃,以為游學之資,子弟之秀者,弱冠以上,皆就學焉”[1]。最終建成書院,將這一愿景變?yōu)楝F(xiàn)實,中國古代書院于焉發(fā)軔。一般認為,這是我國歷史上的第一所書院。 一些不那么富有的家族,往往集合一個家族的資源,讓族中有天分的子弟,肩負整個家族的使命,向科舉發(fā)起沖刺以及第為官,光耀門楣,從而反哺家族,改變家族的命運。 為了加強對宗族所辦學校的管理,為了提高教學質(zhì)量和辦學成效,很多家族專門訂立《祠堂塾規(guī)》《家塾章程》《家塾課程》等專項家訓,對學塾的開設、塾師的延請和禮遇、課程設置、教學用書、教學方法及對學生的考課、待遇,特別是在科舉的道路上斬獲功名后的獎勵等,都做了系統(tǒng)而具體的規(guī)定。例如,同治四年,山西洪洞《洪洞劉氏宗譜》卷七的《闔族公約》第八條說:“族中有應鄉(xiāng)試、會試者,皆讀書上進、榮宗耀祖之事也,理宜獎助,以示鼓勵。公議于祭田余銀內(nèi),鄉(xiāng)試者送卷價銀叁錢,會試者送卷價銀一兩?!蓖伟四?,江蘇毗陵《費氏重修宗譜》卷一的《宗規(guī)》中,有《賞例》《罰例》和《經(jīng)理祠事》三項內(nèi)容?!读P例》包括忤逆不順、兄弟不友、充任胥役、包攬詞訟、雜入邪教、賭博溺女、侵蝕祠內(nèi)錢谷等方面內(nèi)容;《賞例》只涉及科舉一個方面,其內(nèi)容包括:進院,給卷資銀一兩;鄉(xiāng)試,給卷資銀四兩;會試,給盤費銀十兩;入學,給花紅銀五兩;補廩,給花紅銀五兩。出貢,賀銀五兩;鄉(xiāng)試中式,賀銀十兩;會試中式,賀銀二十兩;入翰林,賀銀五十兩;鼎甲,賀銀一百兩。各個家族中,如此之類的家規(guī)甚多。各個家族對參加不同考試者獎賞的數(shù)目,雖然存在很大的差距,但鼓勵同宗子弟進學讀書、汲汲于科舉仕進的用心完全相同。 正因為如此,中國傳統(tǒng)社會有著濃厚的學習氛圍,村落中的家塾、私塾、義塾密布,在人煙稀少寥落的“三家村”,也有“三家村夫子”。元初的陳櫟,在回憶族中讀書風氣興盛時曾說:“方陳氏人物盛時,村無二姓。合族稅錢,以貫計者一千三百有奇,讀書者比屋。各家之老,遇風月良夜,杯酒相敘,飲罷步街上,聽子弟弦誦聲,自村首至尾,聲東西相震,以是快愜為樂事。”① 宋代詩人晁沖之的《夜行》中,有“孤村到曉猶燈火,知有人家夜讀書”的詩句。在荒僻的山村,直到黎明時分,仍然有人在披卷苦讀。讀書的士子和他們的父兄們懂得,既然科舉是一場公正而且公平的游戲,既然總要有人中舉及第,那么人一己十、人十己百的勤苦就有了意義?!俺缘每嘀锌?,方為人上人?!眱e幸固然存在,但奮斗才有機會。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數(shù)十年地苦讀,以至于需要“龍馬的精神,騾子的體力,又要像土鱉蟲那樣麻木不仁和駱駝那樣吃苦耐勞”。一盞燈火,映照的其實是士人那顆力圖用勤苦叩擊學問,并以學問來打通權力之門的堅毅決心。這便是科舉制下讀書人生活的真實寫照,也是傳統(tǒng)村落中的生動圖景。 傳統(tǒng)鄉(xiāng)村社會的教育,主要是啟蒙教育。承擔啟蒙教育的老師,被稱為塾師。在舊時,塾師有眾多不同的稱謂。一般稱塾師、館師、蒙師、學師、蒙館先生、訓蒙先生、教書先生、書師、教讀等,這些稱謂著重塾師的工作性質(zhì)而言,屬于沒有褒貶的中性。在家塾中,尊稱塾師為西席、西賓、館賓,更正式的則稱西席夫子。傳統(tǒng)的學塾,往往位于人煙稀少的荒僻鄉(xiāng)村,塾師因此有村學究、三家村夫子的謔稱。學塾中的學生,小的四五歲,大的十多歲,正是好動頑皮的年齡,塾師也被戲稱為猢猴王、孩子王。在很多人的眼里,塾師年老力衰,學問淺薄,眼光狹隘,思想固陋,因而以老學究、冬烘先生相譏諷。 啟蒙教育是為人的一生奠基的工作,被看成是一個人終身事業(yè)的根本,被看作一個人一生乃至一個家族成敗之所系?!白拥茏x書,有成有廢,乃關系門戶盛衰,一家禍福。為師者,成就得一個好人,便即是許大陰功,若耽誤人家子弟,亦大傷天理,與尋常虧欠者不同?!雹?啟蒙教育既是大事,也是難事。從事啟蒙教育的塾師,遠不是人們通常想象的那么簡單?!盀閹熾y,為蒙師更難。蒙師失,則后日難為功;蒙師得,則后來易為力?!雹?品行、學識、盡心和善教,正是傳統(tǒng)社會為了完成啟蒙階段的使命向塾師提出的任職資格要求。為了保證“師范”的品質(zhì),人們往往選擇老成和自己熟識的人充任塾師。在判定塾師的學識時,他在科舉上獲得了怎樣的功名,是最主要的評價指標。因為啟蒙教育事關重大,塾師不僅要盡心職事,克盡職守,而且要掌握訓讀之方,善教會教。 塾師的社會形象,主要是由比他有著更高文化水平的文人學者塑造的,也只有有著述的文人學者,才能把塾師的形象描述并記載下來。在這些人的眼里,塾師不過是一幅學識淺陋鄙俚、為人窮酸迂腐的形象,讀白字,念破句,不懂裝懂,強作解人,是塾師最通常的樣貌。但在鄉(xiāng)村社會,由于塾師周圍主要是沒有文化或更少文化的大眾,塾師是受這些人尊敬的,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 承乏塾師之職的,最好是經(jīng)過童試而取入府、州、縣學學習的生員,也就是俗稱的秀才。在一些窮鄉(xiāng)僻壤,如沒有生員,也從“童生中之有品行、常考試高舉者”中延請。明清時期,在鄉(xiāng)社廣泛設置義學或社學,往往是在當?shù)鼗蚋浇纳鷨T中,選擇那些“熟悉風土、品學兼優(yōu)之士”充任學師。 塾師中的這部分人,獲得諸如生員的資格,更受尊崇。“一得為此,則免于編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齒于衣冠,得于禮見官長,而無笞捶之辱。故今之愿為生員者,非必其慕功名也,保身家而已。”③ 生員作為“齊民之首”“鄉(xiāng)民之望”,在社會上享有許多政治、經(jīng)濟、身份和法律上的特權。例如,地方官對待生員要“交以道,接以禮,固不可權勢相加”,生員可自由見官。平民百姓稱官吏為“大老爺”,稱沒有官銜的生員為“老爺”。甚至生員犯罪,都不會上刑,若罪刑很重必須嚴懲,須先革去生員的身份;地方官在遇到生員犯罪時,不能自行處置,而必須向上級申報。生員享有重要的經(jīng)濟特權:免除為政府服徭役,免交、少納或不納種種苛捐雜稅。他們中的有些人,如廩生還能領到政府的月例錢,在政府補貼之外,能得到本家族、各種民間力量的捐資,以使其專心讀書。 對于一部分塾師來說,學塾不過是他們科舉之路上暫時歇腳的驛站。他們處在亦教學亦備考的過程中,具有塾師和考生的雙重身份。有朝一日,他完全有可能在科舉的道路上高歌猛進,實現(xiàn)從“朝為田舍郎”到“暮登天子堂”的跨越,“拔身泥滓里,飄跡云霄上”,完成由“白衣”到“公卿”的身份轉(zhuǎn)換,完成從紳到官的地位轉(zhuǎn)變,徹底改變貧窮坎坷的命運,迅速獲得豐厚的經(jīng)濟利益和顯赫的社會地位。 有這么一個真實的故事,“常熟陳子忠,以義塾生員,求與科考。知府胡可泉出一對云:'義塾生員,非廩非增非附。子忠云:'蘇州大守,曰清曰慎曰勤。太府嘉之,準與學,是科即中鄉(xiāng)魁”①。很多著名的學者和官員,在飛黃騰達之前,曾做過塾師。如明代的魏大中,18歲便繼承父職,在西塘鄔家村做塾師,直到萬歷四十四年中進士后,才告別塾師生涯。塾師這種潛在的能力和可能的前途,讓鄉(xiāng)民不敢藐視而心存敬畏。 塾師作為古代鄉(xiāng)村的知識分子,是當?shù)氐闹R精英?!凹潪橐灰刂?,士為四民之首?!眰鹘y(tǒng)士人不同于農(nóng)、工、商之處,在于他們以研習儒家學說為己任,以傳播知識為專職。人們按照知識精英的標準看待他們,他們也以知識精英的標準要求自己,自覺主動地承擔作為一個知識精英所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在鄉(xiāng)村社會,塾師除了教學工作外,還承擔鄉(xiāng)村社會中幾乎所有和知識有關的工作。比如,為別人的孩子起名命字,為人撰寫墓表、墓志銘,逢年過節(jié)為別人擬撰并書寫對聯(lián),幫助本族甚至其他宗族編修家譜,甚至觀天文、查地理,為親鄰占卜吉兇、推算人生命理、看相、堪輿等。“村塾師儒,受人顧問最繁多的應用文,則為書信之撰寫及指導?!编l(xiāng)村社會中,與文化知識相關的活動,只有擬定土地房產(chǎn)買賣契約和為他人代寫訴訟文牒,因為事關利益,與律法勾連,容易導致爭執(zhí),產(chǎn)生是非,為潔身自愛和為村民道德楷模的塾師所不屑為,而由專門的“訟棍”從事和經(jīng)紀代勞。 在傳統(tǒng)社會,道德是傳統(tǒng)知識體系的核心內(nèi)容。一個擁有知識的人,理所當然地被別人和他自己認為有比別人更好的道德。所以,鄉(xiāng)民不僅把塾師當作知識精英,而且也當作道德師表來看待。塾師自己也以此來要求自己,除了謹學慎行、嚴肅自律、循規(guī)蹈矩、躬自踐履外,還教導鄉(xiāng)民,調(diào)解糾紛,勸善規(guī)過,落實儒家禮儀,維系社會風習。如果說“村塾所在,即為一方儒學中權、道德推動據(jù)點”的話,那么,塾師便是其中的關鍵。所謂“學校為觀摩之地,紳士乃教化所先。惟閉戶潛修,立品敦行,庶可表率四民,儀型鄉(xiāng)里”。 由于具有知識精英和道德師表的雙重身份,塾師雖然久居鄉(xiāng)村,閉塞固陋,甚至貧寒困頓,但“鄉(xiāng)邦群黎依信仰望,已崇若嵩岳,戴為一方文宗,奉為當代圣賢”,在鄉(xiāng)村社會中享有極高的威望。江蘇華亭顧氏家族規(guī)定:“師既擇延品行高超,又欲其悉依課程,而善教族眾,經(jīng)帳皆當格外尊敬,毋稍褻慢。開解館日,族長須到塾迎送,不可怠忽?!贝逯姓l家有客來訪,往往請塾師作陪。 我國臺灣學者王爾敏先生在《儒學世俗化及其對于民間風教之浸濡》一文中認為,維護、傳承孔孟之道和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除了那些博學鴻儒之外,還有數(shù)量極大、各式各樣的鄉(xiāng)村塾師儒生。他們“終生抱器守道,踐履儒家教義禮法,謹持勿失,而于民俗風教時時導引,并具有深遠影響”。民間的風教,由這些人實施;鄉(xiāng)村的秩序,靠他們維持。他們教授蒙童,熏陶宗親,化及鄉(xiāng)民,既是一個村落中的知識精英,也是一方道德秩序的看護人,是“鄉(xiāng)曲之導師,地方之柱石,一方文教重鎮(zhèn)”。他們對世人特別是鄉(xiāng)村百姓的影響,絲毫不亞于那些大圣大賢。所以,在王爾敏先生看來,中國傳統(tǒng)文化在近代以來的花果飄零,“不在于圣人不出、碩學鴻儒之稀見,而在于村里師儒早已絕跡于天壤之間。村夫子絕跡,乃真正儒學命盡運絕之時”[2]。塾師作為一個社會階層在近代中國社會中的消失,是傳統(tǒng)文化傳承過程中遭遇的最大戕害。 參考文獻: [1]義門陳氏家乘[M]. 轉(zhuǎn)引自陳谷嘉, 鄧洪波編. 中國書院史資料[M].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1998:23-24. [2]王爾敏. 近代文化生態(tài)及其變遷[M]. 北京:百花洲文藝出版社, 2002. (本文根據(jù)筆者2015年12月26日在敬德書院“中國教師·敬德會講”主題為“鄉(xiāng)村教師與鄉(xiāng)土文明”的發(fā)言整理修訂而成)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師范大學國學經(jīng)典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責任編輯:孫建輝 sunjh@zgjszz.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