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陽主春,其氣半出地外,半在地中,人身之氣亦如之,故主半表半里也。半表者,與全表之太陽經(jīng)相較而言;半里者,與全里之太陰經(jīng)相較而言。 足少陽膽經(jīng),其脈起于目銳眥(眼尾角),從耳后入耳中,挾咽出頤頷中,其支脈,會缺盆,下胸中,循脅,上至額角下至足小指,共四十四穴位,行經(jīng)于23-1時。 太陽風寒,不但可傳陽明,也可傳少陽。邪入少陽,則陰陽相移,寒熱交作,邪正相持,進退互拒,病證為半表半里之證,治太陽病之汗、吐、下三法皆不適宜,故仲景另立小柴胡湯和解法,加減施治。 5.1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少陽之府為膽,以表里言,膽即少陽經(jīng)之里。邪入少陽府,熱蒸膽氣上溢,則口苦;熱灼咽部,耗其津液則咽干;熱熏眼則目眩。 少陽里證:口苦、咽干、目眩,是少陽府病。 少陽表證:胸脅痛、耳聾、往來寒熱、心煩喜嘔,胸脅痞硬,則是少陽經(jīng)病證。 后文言少陽中風、少陽傷寒者,即具有以上特征。 5.2 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中風傳經(jīng)少陽,耳聾目赤,雖胸中滿而煩,但非太陽證陷胸之滿而煩,因已出現(xiàn)耳聾目赤少陽證,知已傳入少陽,故不可吐、下。此時已是半表半里證,吐、下只能解其表里之半,吐之徒傷胸中之陽氣,下之徒傷胃中之陰血,反致心悸神驚。 5.3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fā)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則儼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 傷寒頭痛發(fā)熱,或未見口苦咽干目眩之少陽證,但脈弦細,亦屬少陽。脈弦細,少陽之脈也。少陽脈上至額角,此頭痛當在額角處,這是太陽傷寒轉少陽之象。上條少陽中風不可吐、下,同理,少陽傷寒亦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則益?zhèn)浣?,津竭而儼語。此種儼語,屬胃干之故,胃和則愈,胃不和則胃熱上犯于心,煩而心悸。 5.4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咳者,小柴胡湯主之。 傷寒或中風三四日,見口苦、咽干、目眩之證,或弦細之脈,則邪已傳少陽。若兼見耳聾目赤,胸滿而煩者,知邪由中風傳入。若兼見頭痛發(fā)熱無汗者,則邪由傷寒傳入。 不論是傷寒還是中風,或是風寒兼病,五六日,正是外邪傳里之時,出現(xiàn)本條所述之證,都宜小柴胡湯主之。因為,這些病證都是半表半里之證,不同于太陽病之表里分明,也不同于陽明病之表里有輕重,少陽經(jīng)為半表半里之經(jīng),少陽證也是半表半里之證,故以小柴胡一湯,視病證不同加減即可。 少陽之邪,進可傳太陰之里,退可還太陽之表,邪入里則作熱,邪還表則作寒。今邪在半表半里,亦表亦里,表里無常,故往來寒熱不定。少陽之脈,下胸循脅,邪演著經(jīng)攻擊,故胸脅苦滿。邪在表心腹不滿,邪在里則心腹脹滿,胸腹苦滿既非在表也非在里,乃半表半里之證也。邪在表則能食,邪在里則不能食,默默不欲飲食,并非不能食,只是食欲欠佳,亦屬表里之間。邪在表不煩,在胸脅未盡入里,上逼于心,故心煩。邪欲入里,里氣外拒,故嘔。嘔則胸脅之邪從口排出,頓感氣舒,故曰喜嘔。人各有別,非所述之證俱全,或有其他病證,只要半表半里,小柴胡湯主之。 小柴胡湯方 柴胡125克 黃芩45克 人參45克 半夏(洗)65克 甘草(炙)45克 生姜(切)45克 大棗(孹)12枚 上7味,以水2400毫升,煮取1200毫升,去滓再煎,去600毫升,溫服200毫升,日3服。 加減法: 若胸中煩而不嘔,去半夏、人參,加栝蔞實一枚。 若渴,去半夏,加人參至67克,加栝蔞根60克。 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45克。 若脅下痞硬,去大棗,加牡蠣60克。 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60克。 若不渴,身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枝45克,溫服微汗愈。 若咳者,去人參、大棗、生姜,加五味子30克、干姜30克。 [方解] 以柴胡疏肝木,使半表之邪得從外宣;黃芩清火,使半里之邪得從內徹;半夏豁痰飲,降里氣之逆;人參補內虛,助生發(fā)之氣;甘草佐柴、芩,調和內外;姜、棗佐參、夏,通達營衛(wèi)。 煩而不嘔者,火氣燥實逼胸也,故去人參、半夏,加栝蔞實。 渴者,燥已耗液逼肺也,故去半夏,加栝蔞根止渴兼生津。 腹中痛者,木氣散入土中,胃陽受困,故去黃芩以安土,加芍藥以戢木。 脅下痞硬者,邪既留則木氣實,故去大棗之甘緩,加牡蠣之咸軟,以軟少陽之結。 心下悸,小便不利者,水邪侵乎心,故去黃芩之苦寒,加茯苓之淡滲。 不渴身有微熱者,半表之邪,尚滯于肌,故去人參,加桂枝以解之。 咳者,半表之邪入肺,故去參、棗,加五味子,易生姜為干姜以溫散之。 5.5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俱。 無論傷寒中風,只要出現(xiàn)上條所列半表半里證,不必證全,便是有柴胡證,即邪傳少陽,即可以小柴胡湯加減治之。 5.6 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 通常,傷寒傳經(jīng)次序是:一二日太陽,二三日陽明,三四日少陽,四五日太陰,五六日少陰,六七日厥陰。傷寒三日,邪已傳陽明則脈大,傳少陽則脈弦。今脈小,則邪未傳已衰,病將自愈。 5.7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為太陽證未罷;頸項強,為太陽陽明證,邪已傳陽明;脅下滿,摸其手足不冷而溫,為少陽證;渴者,邪欲入胃之際。三陽合并發(fā)病,如5.5條,有柴胡證不必悉俱,故小柴胡湯加減治之,即去半夏加栝蔞根。 5.8 陽明病,發(fā)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不去者,與小柴胡湯。 陽明病發(fā)潮熱,若邪入陽明府,當大便硬,小便數(shù)。今大便溏,小便如常,可知邪未入胃府。胸脅滿不去,少陽證也。邪既未入府,又出現(xiàn)少陽證,與小柴胡湯,從少陽治之。 5.9 陽明病,脅下硬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 陽明病,脅下硬滿,硬滿在脅下而不在腹,是邪為入陽明府,已傳少陽也。不大便而嘔,是陽明之邪猶在,入胃未實,實則大便硬。若舌上黃胎,是陽明之熱尤甚,宜大柴胡湯兩解之。今舌上白胎,是已傳少陽。少陽之邪,入里作熱,還表作寒,舌上白胎,是少陽之邪還表作寒故。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則嘔可止,津液得下,則大便可通,胃氣因此而和,身濈然汗出而解。 5.10 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fā)熱汗出而解。 凡柴胡湯病證,不與柴胡湯而反下之,若下后柴胡證仍在,可與柴胡湯。因誤下,其人必里虛,故服柴胡湯后,若病欲解,必蒸蒸而熱,因里虛則振振而寒,然后濈然汗出而解。 5.11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y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脅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后必下重,本渴而飲水嘔者,柴胡湯不中與也。 得病六七日,邪傳太陰之時。脈遲,太陰脈也。脈浮,太陽脈也。浮弱,太陽表邪猶在也。惡風寒,太陽之證。手足溫,少陽之證。法不當下,醫(yī)卻反而二三下之,結果胃氣虛極而不能食,誤下反而引表邪入少陽,而脅下滿痛,入陽明而頸項強,入太陰而面目及身發(fā)黃,胃氣虛極致不能消水而小便難。醫(yī)只知“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俱”,一見脅下滿痛,便與柴胡湯,卻不知此脅下滿痛乃誤下二三次虛極而發(fā),這種渴也非胃燥之渴,乃胃不能生津化水,津液被誤下傷亡嚴重致渴,當此之際,救虛乃第一要務,柴胡湯不可與也,與之則誤上加誤。 5.12 傷寒六七日,發(fā)熱微惡寒,支節(jié)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 傷寒六七日,惡寒已微,支節(jié)煩疼比身疼痛輕,是太陽證已輕。微嘔,心下側有小結,是邪傳少陽未深。太陽外證未去而少陽證已現(xiàn),為達到兩陽雙解,以小柴胡為主解少陽之熱,兼以桂枝發(fā)太陽之表,兩方合一,為柴胡桂枝湯。 柴胡桂枝湯方 柴胡60克 桂枝23克 人參23克 甘草(炙)15克 半夏(洗)30克 黃芩23克 芍藥23克 大棗(孹)6枚 生姜(切)20克 上9味,以水1400毫升,煮取600毫升,去滓,溫服200毫升。 5.13 傷寒五六日,已發(fā)汗而復下之,胸脅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著,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湯主之。 傷寒五六日,已發(fā)其汗,又下之,結果,邪陷入少陽之里,令胸脅滿微結;汗而又下,津液大損,內燥而小便不利,渴而不嘔;頭汗出而身無汗,無陽明證,則往來寒熱,心煩,即為少陽表熱上蒸也。這是少陽表里未解之證,為汗出未解復下,傷津液所致,柴胡桂枝干姜湯主之,以解表里,復津液。 柴胡桂枝干姜湯方 柴胡125克 桂枝45克 干姜30克 栝蔞根60克 黃芩45克 牡蠣30克 甘草(炙)30克 上7味,以水2400毫升,煮取1200毫升,去滓再煎,取600毫升,溫服200毫升,日3服,初服微煩,復服汗出便愈。 此方由小柴胡湯加減而成,因其病因為汗出表未解,復下引表邪陷入,故加桂枝,以干姜易生姜,發(fā)汗和表。津液耗損而致渴,故加栝蔞根以解渴生津。不嘔,故去半夏。正氣未虛,故去人參。胸脅滿微結,故去大棗之甘,加牡蠣以軟結。小便不利非水停所致,乃津液干涸,故無需加茯苓。 5.14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以法治之。 少陽證本來不渴,若服柴胡湯后,反而渴,是少陽之邪轉入陽明府,胃熱而渴,應當辨證施治。 5.15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沉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里也,脈沉亦在里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里,此為半在里半在外也。脈雖沉細,不得為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之者,得屎而解。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是表邪未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是里熱已成。脈沉、脈細,皆為陰脈,今脈沉細,陰脈屬里。頭汗出而手足冷,是陽邪郁結使然。這是陽微結,陽邪之結輕微,必有表又有里也。雖脈沉細,似乎屬陰邪,但頭汗出則屬陽邪。假如是純陰結,則不得復有汗出惡寒之外證,邪當悉入在里,所以,這是半在里半在外之陽微結。不可見脈沉細便以為是少陰病,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雖不見少陽證,亦可與小柴胡湯,蓋此證為半表半里之證也。假如服小柴胡湯大便還是硬,則可下之,得屎而解。 5.16 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者,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傷寒未發(fā)熱,脈浮緊;已發(fā)熱,脈浮數(shù)。陽脈,寸脈也;陰脈,關尺脈也。今陽脈浮澀,澀即不通,營衛(wèi)不足也。陰脈沉弦,當指關部脈,右關浮主胃,沉主脾;左關浮主膽,沉主肝。弦為少陽本脈,今陰脈弦,即左右關脈俱弦,不見胃脈之大,是木入土中,傷寒傳少陽之邪已經(jīng)攻入胃。營衛(wèi)不足,胃氣抵擋不住外邪,瞬時潰敗,按理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調和胃氣(方見2.17條),若仍腹痛脈弦,是少陽之邪未除,與小柴胡湯主之。 5.17 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 傷寒胃中有寒邪,即陰邪在腹,陽(衛(wèi)氣)不得入而和陰(營氣),則腹中痛。胸中有熱邪,則陰不得入而和陽。自胃以上,陰陽不和,故欲嘔吐。黃連湯主之。 黃連湯方 黃連45克 甘草(炙)45克 干姜45克 人參30克 桂枝45克 半夏(洗)65克 大棗(孹)12枚 上7味,以水2000毫升,煮取1200毫升,去滓,溫服,晝三夜二。 5.18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脈浮細,太陽少陽脈也;脈弦細,少陽脈也;脈沉細,少陰脈也。 太陽病十日以上,通常邪已衰,脈浮細,太陽兼有少陽,其人營衛(wèi)與邪抗衡經(jīng)過十日以上,氣也虛,故嗜臥,無其他證,則外證已解,不須用藥,靜養(yǎng)即可。假設仍有胸滿脅痛,則少陽之邪未去,與小柴胡湯(方見5.4條,當去大棗加牡蠣);脈浮而不細不弦,則太陽之邪未解,與麻黃湯(方見2.2條)。 麻黃湯為元氣虛者所不宜,故太陽病十日以上嗜臥者,元氣必虛,若脈浮表未解,宜桂枝湯,不宜麻黃湯。懷疑本條之“與麻黃湯”有誤,當為“與桂枝湯”(方見1.3條)。 5.19 傷寒發(fā)熱,汗出不解,心中痞硬,嘔吐而不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傷寒發(fā)熱汗出不解,表邪未去也;心中痞硬,大便不利,里熱已盛也;嘔吐,陽明、少陽兼有之證。胃熱而不大便,熱上攻,心中結痞,下不利則上嘔吐,此為表里俱實,大柴胡湯主之。 若傷寒發(fā)熱汗出不解,心下痞硬,下利不嘔吐,則為表里俱虛,宜桂枝人參湯(方見1.33條) 大柴胡湯方 柴胡 125克 黃芩45克 半夏(洗)65克 芍藥45克 枳實(炙)4枚約6克 大黃30克 生姜(切)75克 大棗(孹)12枚 上8味,以水2400毫升,煮取1200毫升,去滓再煎,溫服200毫升,日3服。 5.20 太陽病,過經(jīng)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太陽病傳過三陽之經(jīng)十余日,醫(yī)不隨經(jīng)施治,反二三下之,幸好未至變逆,后四五日,少陽寒熱往來之柴胡證仍在,宜先用小柴胡湯解表和里。若不愈,嘔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煩者,是屢下引邪入胃,胃熱盛必有燥屎,故郁郁微煩,少陽表里未解且胃熱已盛,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5.21 太陽病,過經(jīng)十余日,心中嗢嗢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郁郁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 太陽病過經(jīng)十余日,心中嗢嗢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郁郁微煩,都是里證。熱在里,大便當硬,今卻反溏,不合常理,詢其人得知,此前已經(jīng)極吐極下過。胸中痛,是有邪在膈,極吐傷胸氣,胃口亦吐傷,邪上摶與胃口,故嗢嗢欲吐;極下傷胃氣,雖邪入胃,但胃氣已虛,故大便不硬而溏;腹微滿非熱淺,乃自身胃虛也,故郁郁微煩。與調胃承氣湯(方見4.22條),以和其胃。若非之前極吐極下,則非胃虛,不可與調胃承氣湯。欲嘔為少陽證,胸中痛為太陽證,微溏為太陽少陽合病之利,若只有此三證,而無腹微滿、郁郁微煩,則非柴胡證,當從太陽少陽合病治之,宜黃芩加半夏生姜湯(方見9.3條)。因嘔,故而判斷其極吐極下也。 5.22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fā)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y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以小柴胡湯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脅滿而嘔,少陽表證也。日晡所發(fā)潮熱,陽明里證也。此屬小柴胡證,若服小柴胡湯,不當下利。今服藥后反而微利,是醫(yī)見有陽明里證,便以丸藥下之所致,此非其治。胸脅滿而嘔,少陽表證仍在,雖有陽明里之潮熱,也當先以小柴胡湯解表,而后攻里。若陽明胃熱已實,則以柴胡加芒硝湯解其里。 柴胡加芒硝湯方 于小柴胡湯方內(方見5.4條),加芒硝90克。 依前服法,不解更服。 5.23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jīng)儼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知醫(y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脈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jīng)儼語者,是里有熱也,當以湯藥下之。上條之潮熱,兼有少陽表證,其熱未盡入胃,不至于大便硬。本條儼語之熱,無表證,其熱悉數(shù)入胃矣。熱在胃,若小便利,則大便當硬。今大便不硬而反下利,脈調和者,必是醫(yī)以丸藥下之,下之過猛而下利。脈已調和,雖下之過猛也無大礙,俟其胃氣和則自愈。 若未經(jīng)丸藥下之而自利者,是內虛有寒,寒利,脈當微厥,宜溫胃不宜下;自下利而脈和者,則是內實有熱,是熱利,調胃承氣湯主之(方見4.22條)。 湯藥可依各人情形辨證加減,針對性強。丸藥則固定配方,雖適應性較廣但缺乏針對性,故易產生藥力不足或藥力過猛情形。故言該用湯藥而用丸藥,“非其治也”。 5.24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 傷寒之邪,一日太陽受之,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四日太陰受之,五日少陰受之,六日厥陰受之,此傳經(jīng)之次第也,然此乃《內徑》以其大概而言,不可拘泥于日數(shù)。傷寒三日,邪傳少陽,里不和則嘔不能食,少陽之邪不解,還會繼續(xù)傳入太陰,今其人反能食而不嘔,則少陽之邪解,里也和,這是三陰不受邪也。 5.25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傷寒六七日,邪欲入里之時也。無大熱,表熱微也。躁煩者,里熱盛也。這是陽邪去表入里,傳入三陰也。 5.26 婦人中風,發(fā)熱惡寒,得之七八日,經(jīng)水適來,熱除而脈遲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狀,儼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婦人中風,發(fā)熱惡寒,此為表證,七八日后,經(jīng)水適來,經(jīng)水來,血必虛,血虛則表邪乘虛入血室(足陽明胃經(jīng)自氣沖穴而上至乳中穴這一段)。不再發(fā)熱惡寒,表熱已除,但脈遲身涼,可知熱邪仍在體內,血虛而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狀,儼語,則說明邪入血室也。當刺期門,使熱邪隨經(jīng)水排出。 期門,足厥陰肝經(jīng)之穴位,肝為藏血之所,故刺期門以瀉血中之邪。 熱入血室也可發(fā)儼語,不可誤認為陽明胃熱實也。 5.27 婦人中風七八日,續(xù)得寒熱,發(fā)作有時,經(jīng)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fā)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上條為婦人中風七八日經(jīng)水適來,熱入血室,則熱隨經(jīng)血排出而無表證。本條為婦人中風七八日經(jīng)水適斷,即經(jīng)水期間中風,熱乘虛入血室后,經(jīng)水適斷,則熱邪未能雖經(jīng)血排出,經(jīng)血末尾部分被風熱團住,其血必結。上條儼語胸脅下滿如結胸狀,熱盛入藏。本條熱入血室未至儼語,只有寒熱如瘧狀,發(fā)作有時,則熱輕,仍在經(jīng),半表半里,故小柴胡湯主之(方見5.4條)。 5.28 婦人傷寒,發(fā)熱,經(jīng)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言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婦人傷寒,寒郁而發(fā)熱,經(jīng)水適來,白天精神明了晚上則儼語如見鬼狀,夜晚陰盛故也。這也是熱入血室,無關乎胃氣及中焦、上焦,不需治,邪隨經(jīng)血排出而自愈。 5.29 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摶,結于脅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默默不欲飲食,藏府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嘔也,小柴胡湯主之。 婦人中風、傷寒恰逢經(jīng)期,經(jīng)水過多,則血弱氣盡,腠理不密,邪乘虛入血室,與正氣相摶于少陽之界,位置在脅下,半表半里。正邪相爭,邪攻表則寒,攻里則熱,不攻則停,故往來寒熱,休作有時。血虛則神情默默,邪逼近于胃,則不欲飲食。少陽膽與厥陰肝相連,雖邪在胸脅,其痛必及于胸下肝膽,邪從胸循脅入里,里氣上拒,故使嘔也。小柴胡湯主之(方見5.4條)。 5.30 少陽病,欲解時,從寅至辰上。 少陽主春,屬木,寅至辰,木旺之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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