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評估一直是房屋征收的一個至關重要的環(huán)節(jié)。 房屋評估結果不但是被征收人與征收單位協(xié)商談判、簽訂安置補償協(xié)議的依據,也實實在在關系到被征收人最后能不能獲得滿意的補償結果。 今天中恒信律師事務所就來講講,想要提高征拆補償?評估階段你該這么做。 一、房屋評估價格合理嗎?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規(guī)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這句話有兩個關鍵點:類似房地產與市場價格。 類似房地產,是指與被征收房屋的區(qū)位、用途、權利性質、檔次、新舊程度、規(guī)模、建筑結構等相同或相似的房地產。 市場價格,既包括被征收房屋的價值,也包括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土地使用權的價值。 中恒信律所建議可以通過房屋中介機構掌握收集房地產實際成交案例,來確定與自己情況相符的市場價格。 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該怎么選?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一般按照以下先后順序來選定: 1.先由被征收人協(xié)商選定。 被征收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先行協(xié)商,如果能夠達成一致意見,應當由被征收人選定的評估機構實施評估。在選定評估機構時應該注意,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一定要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9條規(guī)定的資質要求。 2.由房屋征收部門確定 如果被征收人沒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協(xié)商一致,應當由房屋征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 總之,在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這一環(huán)節(jié),被征收人應當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參與權、建議權,而不能任由政府直接指派,如果評估機構的選定程序不合法,那么由此選出的評估機構所作的評估結果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三、評估過程中實地勘察應該怎么做 中恒信律所提醒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不能懷著對征收活動的抵觸情緒,而拒絕配合協(xié)助房地產估價師對房屋進行勘察記錄,如果缺失這一環(huán)節(jié),對被征收人是極度不利的。 如果房屋實際建筑面積遠遠高于土地證上使用面積,而評估機構未進行實地查勘,而只是依據房屋產權文件資料所記載的數據做出相應的評估報告,這是明顯侵害被征收人的實體權益的。 四、對評估結果不認同,應該怎么維護合法權益? 被征收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復核后,改變原評估結果的,評估機構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沒改變的,書面告知復核評估申請人。 如果被征收人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4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經專家委員會鑒定的,評估報告不存在技術問題的,應當維持評估報告;評估報告存在技術問題的,重新評估。 另外需要注意,專家鑒定的只能是評估報告是否存在技術問題,只要沒有技術問題的,就一律維持。所以,到了這一步,被征收人的關注重點應當放到與房屋征收部門就補償問題的協(xié)商上了,而不必繼續(xù)糾結在評估環(huán)節(jié)上。 最后,在被征收人對房屋征收評估程序有了初步認識后,中恒信律所還要提醒被征收人在面臨房屋評估時,要留心各個程序性環(huán)節(jié),一旦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之處要妥善保留證據。 正確理性的做法是及時委托專業(yè)征收維權律師,與律師充分溝通,制定應對策略,為補償協(xié)議的協(xié)商談判增加籌碼,以期獲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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