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百靈律師事務所 百靈簡評 工程索賠是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一個重要的風控要素,與發(fā)包人、承包人的利益息息相關,華筑律師事務所王乾應律師以本文向我們的詳細介紹了工程索賠的概念以及相關要點,特別是在索賠程序、索賠的風險控制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的闡述,有著較高的實用價值,特分享本文,與大家共同學習。 正文 “低中標、勤簽證、高索賠”一直是施工單位獲得工程承包與高額利潤的方法之一,本文就建設工程索賠過程中的法律要點作梳理提示。 01 工程索賠的概念 工程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形下,向對方提出損失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也可以表述為,工程索賠是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由于對方未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或者出現(xiàn)了應當由對方承擔的風險而遭受損失時,向對方提出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當然,索賠并非是單向的,在實踐中往往是一方向另一方索賠時,另一方會提起反向索賠,即索賠往往是雙向的。實踐中,工程索賠一般以工期索賠、費用索賠居多。 02 工程索賠的法律特征 工程索賠的法律特征分別是對應工程簽證的法律特征來看的: 03 索賠成立條件 索賠索賠有“索”才有“賠”,不“索”則一定不“賠”,但有“索”也未必能“賠”,這是因為索賠須具備相應的條件。索賠成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要件: (一)與施工合同相比,已經(jīng)實際造成了額外費用和(或)工期延誤; (二)造成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不是因為承包人的過錯造成的; (三)造成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不是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 (四)承包人在索賠事件發(fā)生后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了索賠意向和索賠報告。 04 索賠費用組成 索賠費用組成與施工合同約定的價格構成所包含的內容一致,因為這些費用是承包人完成合同外的工作而實際增加的支出。索賠費用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05 工程索賠程序 索賠程序,顧名思義即索賠所必經(jīng)的步驟。實踐中工程索賠一般按照如下步驟進行: (二)報送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三)協(xié)商解決索賠事宜; (四)司法途徑或其他途徑。 06 索賠文件的編制 (一)索賠意向通知書 索賠意向通知,是指承包人應在索賠事件發(fā)生后一定期限內,向發(fā)包人或監(jiān)理工程師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表明承包人就該索賠事件期望得到發(fā)包人給予經(jīng)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索賠意向通知書沒有統(tǒng)一的格式,其內容不要過于復雜,只要能說明索賠事項、相應的合同條款以及索賠要求即可。索賠意向通知書一般包括如下內容: 1.索賠事件發(fā)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發(fā)生的原因、責任; 3.索賠要求; 4.申明保留索賠的權利。 (二)索賠報告 索賠報告應詳細說明索賠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1、綜述部分,主要是敘述索賠事項的情況。 該部分由以下內容組成: (1)索賠事項概述; (2)索賠要求。 文中首先應概述索賠事件發(fā)生的原因、過程及日期;承包人為該索賠事件所遭受的損失及附加開支;承包人的具體索賠請求;索賠報告編寫人員應在綜述部分最后注明。 (1)索賠事件發(fā)生的情況; (2)已遞交索賠意向書的情況; (3)索賠合同條款; (4)索賠證據(jù)材料等。 (1)明確順延工期的總天數(shù)和(或)索賠款的總額; (2)順延工期、各項索賠款的計算過程; (3)指明各項開支的計算依據(jù)及證據(jù)資料。 (1)招投標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發(fā)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圖紙等; (2)會議紀要,雙方往來信件,發(fā)包人的指令、復函等; (3)工程師簽認的簽證; (4)工程有關施工部位的照片及錄像; (5)施工計劃及現(xiàn)場實施情況記錄; (6)國家、省、市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的文件等。 07 工程索賠風險分析及控制 (一)在工期索賠中應注意的問題 1、劃清施工進度拖延的責任。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進度滯后的,屬于不可原諒的延期,即責任在于承包人,承包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只有承包人不應承擔任何責任的延誤,才是可原諒的延期??稍徰悠?,又可細化為可原諒并給予補償費用的延期和可原諒但不給予補償費用的延期,后者是指非承包人責任的影響并未導致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如不可抗力等。 2、被延誤的工作應是處于施工進度計劃關鍵線路上的施工內容。只有位于關鍵線路上的工作滯后,才會影響到總工期,或者說影響到竣工日期。 3、承包人的索賠要求成立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要件: (1)與施工合同相比,已經(jīng)實際造成了額外費用和(或)工期延誤; (2)造成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不是因為承包人的過錯造成的; (3)造成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不是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 (4)承包人在索賠事件發(fā)生后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出了索賠意向和索賠報告。 (二)工期索賠的計算 (三)共同延誤 1、首先要判斷工期延誤是哪種原因最先造成的,即“直接原因力”或者說“初始延誤”者,它對工期延誤承擔責任。在直接原因力發(fā)生期間,其他并發(fā)的原因不承擔延期責任; 2、如果直接原因力是發(fā)包人造成的,則在發(fā)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人既可以得到工期的順延,也可得到相應的經(jīng)濟補償; 3、如果直接原因力是客觀原因造成的,則在客觀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人能得到工期的順延,但得不到相應的經(jīng)濟補償; 4、如果直接原因力是承包人造成的,則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人不但得不到工期的順延和相應的經(jīng)濟補償,而且有可能面臨發(fā)包人工期索賠。 總之,當出現(xiàn)共同延誤情況下的工期和(或)費用損失由誰承擔,要看誰的責任事件(或風險事件)發(fā)生在先,如果是發(fā)包人的責任事件(或風險事件)發(fā)生在先,則共同延誤期間的工期和(或)費用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反之由承包人承擔。 (四)承包人提出索賠的期限。 對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幾個合同文本,但每個合同文本對索賠的相關規(guī)定都是不一樣的,這就需要承包人仔細研讀。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如果某項索賠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索賠時間等,那該項索賠就是承包人接受竣工付款證書(或者說是接受付款)前提出,否則應被認為已無權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前所發(fā)生的任何索賠。 參考文獻 [1]周吉高著:《建設工程專項法律實務》,法律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第194-195頁。 [2]參見全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柯洪主編:《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中國計劃出版社2009年4月第5版,第302頁。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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