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生活的兩大主題——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歷來都是哲學研究的核心對象,而作為西方哲學最重要的關鍵人物之一的康德,自然也不會跳過這兩個問題。 在康德著名的三大批判中,《純粹理性批判》是關于認識論的,而《實踐理性批判》則是關于實踐論的,前者是關于人如何認識世界、人能知道什么的問題,后者是關于人如何改造世界、人可以做什么的問題。 同時,康德的理論體系不僅僅是只有批判,一般來說,批判系列只不過是康德理論體系的一個導引,他的目標是圍繞著認識和實踐,建立起兩套哲學——自然形而上學和道德形而上學。 在自然形而上學的體系中,康德先是寫出了《純粹理性批判》,而后又與當時的人們覺得這本書過于晦澀引起了大量的誤讀,康德由此寫出了一本縮減版的《未來形而上學導論》,二者內(nèi)容都差不多,都是在為了自然形而上學構建理論基礎,但也都不是體系的全部。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覺得關于認識論的一些方法論比較容易,希望后人來補全,雖然后來康德又完成了《自然科學的形而上學基礎》,但終歸沒有將整個自然形而上學體系在他的角度補全。 但在實踐領域就完全不同。關于實踐論或者說道德論,康德明顯思考的更多而且更成體系,首先是一本簡要介紹的《道德形而上學原理》,隨后是深入解析的《實踐理性批判》,最后發(fā)表了《法學的形而上學基礎知識》、《德行學的形而上學基礎知識》,這二兩本書后來被合稱為《道德形而上學》?!秾嵺`理性批判》是理論、形式,而《道德形而上學》是方法、內(nèi)容。 此前已經(jīng)完成了《道德形而上學原理》、《實踐理性批判》的閱讀,現(xiàn)在就進入《道德形而上學》,來完成康德的道德哲學體系的最后一塊拼圖。 不過,對于這本書,不打算進行過于詳細的閱讀,因為康德道德哲學的基本的原理部分已經(jīng)在前兩本書中完全的呈現(xiàn)了,到了《道德形而上學》則是一種將原理進行應用的過程,里面涉及到非常多的細節(jié),比如關于權利、責任的一些現(xiàn)實的情況,所以在此僅從三個方面來對這本書進行解讀。 一是整本書的內(nèi)容邏輯,二是內(nèi)容結構以及主要的觀點,三就是關于這本書能夠帶給現(xiàn)代人的一些思考。 關于康德的道德哲學,世人給出的評論往往是過于空洞、形式化、無法與實際生活相關聯(lián),比如“任何時候都不應把自己和他人僅僅當作工具,而應該永遠看作自身就是目的”這條法則該如何落實到生活里,落實到具體的道德問題上,這就又會引發(fā)很多問題。 反觀已有的那些道德體系,比如《圣經(jīng)·出埃及記》中的十誡:第六誡、不可殺人;第七誡、不可奸淫;第八誡、不可偷盜;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這些道德條款非常明確,照著去做就好了。康德的道德哲學此前就缺少這一類的東西,雖然康德的本意是將自由和決定權還給每一個人,但就像他發(fā)明了一個裝置但不配備說明書就根本沒有人會用一樣,所以《道德形而上學》實際上就是一個為康德的道德哲學配備的說明書。 這本說明書分為上下兩部分——《法學的形而上學基礎知識》、《德行學的形而上學基礎知識》。在《實踐理性批判》中,康德反復提到過一個區(qū)分,那就是關于責任的兩種不同情況,一種是合乎責任,一種是出于責任。前者是外在的、可見的、關于行為本身表現(xiàn)及其結果的一種情況;而后者是內(nèi)在的、不可見的、關于行為法則和動機的一種情況。 康德將合乎責任的行為稱為合法的,而將出于責任的行為稱為道德的。二者并不是涇渭分明,而是對一個行為的兩個不同的觀察角度。比如一個人堅持不說謊,如果從行為的角度來說,那他的行為就可以看作他是合乎道德法則的,如果從動機的角度來說,也許他是怕被懲罰而不是真心的尊重道德法則,那么這樣來看他就不是合乎道德法則的。 所以,康德認為有必要將這二者區(qū)分來去討論,那些在外部規(guī)定人行為的法則可以歸到“法權論”當中,而那些在內(nèi)部明確人動機的法則可以歸到“德性論”中。 在法權部分,核心關注的是人的行為本身,既然涉及到的是行為,本質(zhì)上就是人與外界的一種關系,所以按照康德的范疇表中的關系范疇,有三項分別是實體、因果和協(xié)同,對應的人與這個世界的三種關系就是,人與物,人與人,人與社會。前兩個部分,康德稱為私人法權,后一個稱為公共法權。 在德性部分,涉及到的更多是人內(nèi)心的法則,也就是一種內(nèi)部的義務觀,康德就將這種義務分作對自己的義務和對他人的義務,在對自己的義務中還可分為對動物性自己的義務和對理性自己的義務。對他人的義務中,也分為愛的義務和敬重他人的德行義務。 關于具體的內(nèi)容,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學》中探討物品法權、人身法權、捐贈契約、借貸契約、國家法權、國際法權、道德情感、良知、人類之愛、敬重等法權和德性的話題,還有關于諸如自殺、說謊、吝嗇、阿諛奉承、傲慢、誹謗、嘲諷等一系列人性的表象。 但這些內(nèi)容的根本,還都是以自由為前提,以理性為方法,以人為目的,以法則為強制命令,以契約為手段的??档轮徊贿^通過《道德形而上學》展現(xiàn)出了他的道德哲學的普適性和實用性。 至此,我們回顧一下康德的道德哲學,他從自由出發(fā),尋找到了自由這個自在之物在現(xiàn)象界的表現(xiàn)“道德律”,由此明確了道德律的那種絕對的命令性,并在此基礎上,許以靈魂不朽和上帝存有,調(diào)和了道德和幸福之間可能存在的矛盾,從而構筑了一個德性的世界,人們在這個世界中可以按照德行分配幸福。 雖然在認識和實踐當中康德更看重實踐,但他的道德哲學并不像他的認識論那樣嚴謹。首先就是他將自由認為是一種無法再追究的本體,而自由存在的證明,就通過現(xiàn)實來提供。也就是說我能證明我自由的,就是因為我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行動,至于說再向前追溯,比如我的這些想法是不是也在一系列因果條件中,康德就沒有再去討論,或者說去討論那些無益于人的行動。 其次就是關于康德的目標,也就是確定一個“絕對的、必然的”道德律。如果從康德找到的東西來看,他的道德律只能說是理性的一個必然產(chǎn)物,而其本身并不能算作是對人類意志規(guī)定的絕對的法則。對此,康德首先排除掉了一切經(jīng)驗性的規(guī)定,包括自然的、情感的,那還剩下什么?也就剩下了理性,所以在只有理性的情況下,必然會有那個道德律的產(chǎn)生。但這種排除之后所產(chǎn)生的絕對、必然本身就是有條件的了。 最后,康德為了平衡德性與幸福,或者說為了許給人積德行善就會獲得幸福生活的一個愿景,引入了靈魂不朽和上帝存有兩個懸設,這在那個基督教還有較大影響力的時代是可行的,但在一個祛魅的現(xiàn)代社會里,又如何能夠通過其他方式來重構這種康德的道德宗教呢? 在《道德形而上學》中,康德這樣說到,“如果某人不能證明一個事物存在,那么他就盡可以去嘗試證明它不存在。如果這二者他都做不到(這是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情況),那么,他還可以問:他是否有興趣去假設(通過一個假說)一方或者另一方,而且雖然這種假設要么是理論方面的,要么是實踐方面的,亦即要么只是為了解釋某種現(xiàn)象(例如對于天文學家而言,為了解釋星星的倒行或者停頓現(xiàn)象),要么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這種目的又要么是實用的(純?nèi)坏募妓嚹康模?,要么是道德的,亦即可能時這樣一個目的,設定它的準則本身就是義務?!?/span> 在認識論領域,康德劃出了一個界限,也就是什么可知,什么不可知。而在道德領域,康德遇到的最大難題正是此前在認識領域里面遇到的,只不過道德領域的不可知或者不可證更大,以至于他想要追求一種絕對的道德律,以及在此基礎上構筑道德大廈的努力都不得不借助于一系列的假設。 歸根結底,有兩方面的原因讓康德的努力可能會毀于一旦。其一就是,與自然法則相對的自由法則,并不能如自然一般那么堅固和穩(wěn)定。人好比是一個黑洞,一切觀察只能徘徊在他的外界,真正內(nèi)部發(fā)生了什么是難以理解的。唯一的方法,被稱為同理心的東西,也并不足以稱為一個有效且穩(wěn)定的工具。對于自我,人可以有一定的理解和控制,但也是在有限范圍內(nèi),對于他人,就只能在摸索和猜測中,無法獲得猶如理解一個自然客體那般確切。 其二,就是從方法論的角度,康德采用了一些嚴格的劃分,比如將人類的意識分為感性、知性、理性等,用解構的方式去研究每一個部分的功能和特點。這就好比將一座鐘表拆開來,研究不同組成部分的細節(jié),但最終鐘表的零部件是無法單獨報時的,在形成鐘表的功能時,所有的零部件必須完美的咬合在一起,才能稱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功能完善的鐘表。所以在這個角度看,康德只是將人的意識拆開來研究和理解,同時讓它們像類似于在流水線上那樣組合起來工作。但實際上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完全以感性或理性單獨的思考,而且在感性與理性的結合中,也并不如鐘表部件那樣機械的結合,所以康德對感性理性、內(nèi)容形式等的劃分,更多的是在研究層面或者說理論層面更有效果,一旦要返回現(xiàn)實世界,組成鐘表或一個活生生的人的時候,康德的理論就會略顯尷尬。 其實康德自己也意識到這個問題,所以在后來他寫了《判斷力批判》,以彌補認知和實踐中情感的缺缺失,最后形成了自己三大批判,覆蓋“知情意”(知識、情感、意志),也就是科學、情感和道德三大領域的形而上學體系。但總的來說,康德就像一個鐘表匠,在拆解的過程中研究了人的本質(zhì),但在合成的時候,又過于機械,以至于他的理論在現(xiàn)實世界,特別是在當前的世界里,顯得有些古板和笨拙。 在康德的道德觀中,說謊永遠是不道德的,不論是帶有欺騙目的,還是所謂的善意謊言。當然康德也說,這并不能強制每個人都不說謊,只不過給人樹立了一個理想和追求而已。即便如此,如此一種絕對的道德哲學,當遇到了更復雜的現(xiàn)實世界,參雜了理性之外的人情世故的時候,就無法給人提供行動的指南,退一步來說,也無法給人提供一種對自我行為在道德層面的理解和安慰。 從現(xiàn)實的角度來說,當前的世界,沒有一個社會,甚至一個小的群體會完全遵從康德的道德理念行事。所以康德之于整個人類思想史、道德史,以及之于當前時代中的人們而言,最大的價值,并不是那個體系本身,以及那個體系究竟能夠如何應用在這個世界中。而是能夠提醒每一個人,在一個物理的、動物性的、感性的身體里,還住著一個理智的靈魂,也正是如此,一個人才能超越物理的限制,超越動物的本能,超越情感的束縛,在這個超越之后,無論我們說是一種超越人性的,還是獨具尊嚴的,還是神圣的,這都是一種形容而已,真正的意義,可能就在于作為每一個自己,能夠證明自己曾經(jīng)活過,曾經(jīng)為自己而成為了一個人努力過,曾經(jīng)在超越的路上成功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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