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五服”通常的說法是喪服制度。按照服喪的期限以及喪服質地粗細的不同,分為五種,就是平時所說的五服: 喪服示意圖 1.斬衰[cuī](服喪三年)。用極粗的生麻布制作,邊緣不用縫制。意思是最親的人死了,無心講究,也來不及講究,倉促制作而成。父死后,其子女要服斬衰;長子死了,丈夫死了,父親和妻妾都要服斬衰。曾、重孫對祖父也要服斬衰。 2.齊衰[zīcuī]。用次等的粗麻布制作,邊緣縫制。按服喪期限的長短,齊衰又分齊衰三年、齊衰杖期(一年)、齊衰不杖期(不執(zhí)杖,一年)、齊衰五月和齊衰三月五等。妻子死了,丈夫要服齊衰一年。兒子、未嫁女對母(含繼母)服齊衰三年;已嫁女為父服齊衰一年;孫為祖父母服齊衰一年;重孫為曾祖父母服齊衰五個月;玄孫為高祖父母服齊衰三個月。 3.大功(九個月)。用粗的熟麻布制作。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妹;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要服大功。 4.小功(五個月)。用稍粗的熟麻布制作。兄或弟之妻死后,兄或弟都要服小功。本宗族的人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及未嫁從堂姐妹,外親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服小功。 5.緦[sī]麻(三個月)。用稍細的熟麻布制作。緦麻是最輕的喪服,表示與死者的關系近乎邊緣。本宗族的人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姐妹服緦麻;外姓為中表兄弟、岳父母等服緦麻。 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親屬只是袒露左臂,用布纏在頭上。明清時期,用一尺布纏在頭上,同六世祖的親屬便沒有資格穿喪服了。 九族五服圖 許多地方都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就是由自己往上推五代,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一般情況下,家里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出五服的意思是:親屬關系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帶您穿越時空隧道進行一次尋根之旅, 展開一幅五千年長卷讓您盡享文化大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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