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函數 如果在區(qū)間I上,F’(x)=f(x),則F(x)稱為f(x)的一個原函數,即dF(x)=f(x)dx 原函數存在定理:若函數f(x)在區(qū)間I上連續(xù),則f(x)在區(qū)間I上存在原函數. 【注1】不連續(xù)的函數也可能存在原函數. 如 【注2】如果一個函數存在原函數,那么它有無窮多個原函數,而且其中任何兩個原函數之間只相差一個常數. 二、不定積分 函數f(x)在區(qū)間I上所有原函數的一般表達式稱為f(x)在I上的不定積分,并且有 其中C稱為積分常數或任意常數,函數f(x)稱為被積函數,f(x)dx稱為被積表達式,x稱為積分變量,其余符號對于積分而言為常數.F(x)是f(x)的在區(qū)間I上的任意一個原函數. 【注】不定積分是所有原函數的集合,結果一定不能缺少C!沒有C則僅僅是原函數集合中的一個元素。 三、不定積分基本性質 【注】不定積分與求導、微分互為逆運算,交替使用相互“抵消”。最后的一個運算決定結果形式,最后運算為不定積分,則結果不能忽略任意常數C;為微分運算,則結果不能缺少dx. 四、不定積分線性運算性質 與求導的線性運算法則相對應,有不定積分的線性運算法則: 如果f(x)與g(x)的原函數存在,則 其中α和β為常數. 五、基本不定積分公式 由基本初等函數的導數基本公式,有如下函數不定積分基本計算公式,它們是求不定積分的基礎,必須熟記和數量掌握! 【注1】以上公式中的x可以直接替換為任意可導函數表達式,如 【注2】對于不定積分結果在計算出來以后,一定要通過求導運算驗證其結果是否就為被積函數。只要求導結果就為被積函數,則不管結果形式如何都為正確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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