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貴 (緊接上文) 五、如何看待“所”字結構能作主語、賓語和定語 讓我們先看下面一些語言實例(下加橫線者為“所”字結構): ① 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牛者。(《莊子·養(yǎng)生主》) ② 所欲有甚于生者。(《孟子·告子下》) ③ 所與游皆為當世名人。(韓愈《柳子厚墓志銘》) ④ 殺所不足而爭所有余,不可謂智。(《墨子·公輸》) ⑤ 今當遠離,臨表涕零,不知所言。(諸葛亮《前出師表》) ⑥ 見漁人乃大驚,問所從來。(陶淵明《桃花源記》) ⑦ 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史記·陳涉世家》) ⑧ 所操之術,多異故也。(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⑨ 此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諸葛亮《前出師表》) 在上面幾例中,例①、②、③的“所”字結構作主語,例④、⑤、⑥的“所”字結構作賓語,例⑦、⑧、⑨的“所”字結構作定語。 人們往往據(jù)此認定“所”字結構具有名詞性,試問,是不是凡能作主語、賓語和定語的句法成分就一定是名詞性成分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在漢語中,動詞或動詞性短語本來就可以充當主語,比如“學不可以已”中的“學”;本來就可以充當賓語,比如“廣故數(shù)言欲亡”中的“欲亡”;本來就可以充當定語,比如“楚兵呼聲動天”中的“呼”。所以不能據(jù)此認定作主語、賓語和定語的“所”字結構就是名詞性結構。 更何況,漢語的表述習慣中本來就以適當?shù)氖÷詾槌R?guī),因為語言運用的本質(zhì)在于快速有效地交流思想,有時候在不影響交際有效性的前提下省略某些語言成分可以達到快速交際的目的,這時人們就樂于使用簡省的表達方式。據(jù)此,可以認為,例①中的主語“所見”就相當于動詞“見”的功能,“所”用在動詞之前起強調(diào)作用,盡管“所見”含有“所見之物”的意思,但它是偏正短語省略了中心詞的用法。例⑤中的賓語“所言”就相當于動詞“言”(說)的功能,“所”用在動詞之前起強調(diào)作用,盡管“所言”含有“所言之詞”的意思,但它也是偏正短語省略了中心詞的用法。這些被省略的中心詞都是不言自明的,不必因此而認為“所見”、“所言”具有名詞屬性。 其他幾例中“所”字結構作主語、賓語的例子都可以依照省略中心詞的用法來理解。至于“所”字結構作定語的幾個例子,因為定語后邊存在有中心詞,自然不會改變“所”字結構本來的動詞屬性??梢?,“所”字結構在本質(zhì)上具有動詞的語法功能。 六、“所”字結構能使形容詞活用為動詞 另外我還注意到,如果將形容詞用在“所”字的后邊,說成“所+形”的結構,那么該形容詞也就活用作動詞了。比如此前曾在《形容詞的活用》中舉過的兩個用例(下加橫線者為“所”字結構): ① 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驟,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莊子·齊物論》) 這段話的意思是:毛嬙、麗姬,眾人都認為很美,但是,魚見了她們就潛入水底,鳥見了她們就飛到高空,麋鹿見了她們就趕緊逃跑,這四者,哪個知道天下真正的美色是什么? 其中的形容詞“美”用在強調(diào)助詞“所”的后邊,因為只有動詞才能用在“所”字后邊,那么這樣用的“美”就了動詞的語法特點,那么這個形容詞也可看作活用為動詞了。 ② 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晁錯《論貴粟疏》) 這段話的意思是:因此一般世人看重的,正是君主所輕視的;一般官吏所鄙夷的,正是法律所尊重的。上下相反,好惡顛倒,在這種情況下,要想使國家富裕,法令實施,那是不可能的。 其中的形容詞“貴”、“賤”、“卑”、“尊”都用在了強調(diào)助詞“所”的后邊,因為只有動詞才能用在“所”字后邊,那么這樣用的形容詞也就具備了動詞的語法特點,因此“貴”、“賤”、“卑”、“尊”這個幾個形容詞也可看作活用為動詞了,“所貴”、“所賤”、“所卑”、“所尊”便可分別譯作“看重”、“輕視”、“鄙夷”、“尊重”等動詞意思。 既然“所”字能使形容詞活用為動詞,那么怎么能說“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的呢? 七、“所”字結構本質(zhì)上具有動詞的語法功能 綜上所述,我們從六個方面對“所”字結構的名詞性特點提出了質(zhì)疑,認為“所”字結構是名詞性結構這一傳統(tǒng)看法應予以否定?!八弊纸Y構在本質(zhì)上具有動詞的語法功能,“所”在“所”字結構中是一個表強調(diào)的助詞,它的功能在于強調(diào)它后面的動詞性成分,借以達到突出動作行為的目的。 人們之所以總是將“所”字結構誤認為是一個名詞性結構,其原因在于往往用“者”字結構去類比它,“者”字附著在其他詞語之后,如果該詞語不是名詞性的,也會使整個結構變成名詞性的,而“所”字卻不然,它不會改變與它結合的詞語的詞性,僅僅對跟它結合的詞語起到強調(diào)作用。這一點還可從下面幾例的綜合分析得到證實(下加橫線者為“所”字結構): ① 太后曰:“諾,恣君之所使之?!保ā稇?zhàn)國策·趙策四》) 這個例句很典型,它無可辨駁地證實了“所”字結構具有動詞屬性,而不具有名詞屬性。因為后一個“之”是“所使”的賓語,前一個“之”是取消主謂獨立性的助詞,全句可譯作:“好吧,任憑您支使他”,“所使”即“支使、安排”的意思,無疑具有動詞屬性。 ② 吾嘗終日而思矣,不如須臾之所學也;吾嘗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見也。(《茍子·勸學》) 這是一個多重復句,從分號處隔開的第一層次來看,“所學”與“博見”對文,從第二層次看,“所學”與“思”對文,而“博見”和“思”都是動詞性成分,以“對文必同性”的原則來看,可證“所學”為動詞性成分。另外從“所學”所在的分句來看,因為“須臾”與前一分句的“終日”對文,“終日”是作狀語的,則“須臾”也必應充當“所學”的狀語,那么,受時間副詞“須臾”修飾的“所”字結構“所學”也一定應該是動詞性的。 ③ 庖丁釋刀對曰:“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保ā肚f子·養(yǎng)生主》) 這一句中的“臣之所好者”的語法結構關系應當按如下A式分析,而不應按B或C式分析: 就是說“臣之所好”是個主謂關系的短語,“者”字加在這個主謂短語上構成“者”字結構,“之”字起取消主謂獨立性的作用,“臣之所好者”應譯作“我喜好的”而不應譯作“我的所喜好的”,“所好”的語法功能相當于“喜好”,可見“所好”即便放在“所……者”格式中仍然具有明顯的動詞性。 ④ 時為將,身所奉飯飲而進食者以十數(shù)。(《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這句話的意思是:“當時趙奢作將領,親自捧著食物送給士卒吃的行動用十來計算”,意謂趙奢親自多次給士卒送飯送水。其中“身所奉飯飲而進食者”的語法結構關系當作如下分析: 很明顯:“所奉”與“飯飲”之間為動賓關系,“進食”是“進獻而使之食”的意思,“所奉飯飲”與“進食”之間的“而”字將前后兩個動詞性成分聯(lián)結成一個動詞性的聯(lián)合短語,表示親自意思的“身”字修飾限制整個聯(lián)合短語作狀語,最后再粘附“者”字構成“者字結構”?!八铒堬嫛边@一語言片斷處在語法結構的深層,只能譯作“捧著食物”,而不能譯作“捧著的食物”,那么“所奉”即相當于“奉”(捧)的意思,無疑是動詞性的成分。 據(jù)此,特將“所”字結構不是名詞性結構而是動詞性結構的觀點提出來,期待著同行學人的進一步探討,以求對“所”字結構的語法性質(zhì)早日達成符合它本來性質(zhì)的共識。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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