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對待
訪謁占較單純,主要是能分清楚主體、客體及相關(guān)類神及其陰神,茲事理臚列如下: 1.以日為我,支辰為他人,宜相生,不宜相克。 2.日辰上逢三六合而不空亡,訪之得見。 3.日貴、日德發(fā)用者,必見。 4.發(fā)用與年往方之神合(如年往方是寅,發(fā)用亥,亥與寅為六合,所往方是申,發(fā)用為子,子與申為三合),亦主必見。 5.日上見巳亥,或支上見小吉,亦可望見。 6. 斗罡辰加四孟神,立見;加四仲神,須稍待而后見。加四季神則決不出見。 7. 又當(dāng)視所謁之類神,如見文官視青龍,見武官視太常,余類推。若類神臨日辰或發(fā)用者必見。 8.課體得伏吟,或陰日昴星,亦不見也。 9.若支上神生合日干,但陰神克日,則其人雖有相為之心,恐有畏忌而不果,未可恃也。辰陰所乘天將即其所畏之人與事。如陰神乘太常,則有父母尊長之畏;乘天后則有婦女之畏等。相反的,若支陰生比支陽而與日干作合,則彼中必有相為之人可暗中撮合,此撮合之人亦視所乘天將而論。 10. 干支上神作六合,而地盤反作六害,名“外好里槎枒”,虛應(yīng)故事而已。 11. 支上神發(fā)用朝其干神,主人來見我,若干上神發(fā)用朝其支神,主我往見人。 12.成神最吉會神嘉。如成神、會神乘旺氣入于課傳,必得相見而成事。 13.三合課缺一神,得干支上神湊合之,主有意外和合。 14.六處有兩貴相加者,占謁貴必不得見,此為兩貴自會必難諾。但如占仕宦則佳。 15.貴人害合或貴人所立之地,亦當(dāng)審視,如貴被下克或臨六害,主貴人自有煩憂,亦不得見也。 16.欲知往見之人行蹤,以日德陰神。如壬午日,干上申,亥為日德,日德陰神見申,申為驛馬,夜占乘白虎,其人必遠(yuǎn)出。 17.課得閉口課,不宜往見。 18.若先送禮,欲知餽物是否收受,則視日辰上神相較。若支上神克日上神,收受;若日上神克支上神,不收。 19.末傳合處是成期,得以往見之日期尋末傳之合處。 占訪謁之重要神煞為成神、會神、月厭。
例一 空白常玄 寅卯辰巳
青丑
勾子
亥戍酉申
合朱蛇貴 ㈠占斷:貴友當(dāng)有出行之事,此去當(dāng)半途相見而回。 ㈡解析: 1.蓋因日德陰神見丁神驛馬,故知其有出行之事。(乙日之德神為申,申之陰神為巳,故日德陰神為巳,乘遁干丁神驛馬,故主出行在外。) 2.傳將首尾相沖,初中干支空陷,且乙主半道言旋,故知半途而回。(初傳丑旬空,中傳戍坐丑空,為陷空,末傳為未,初末丑未沖。) 3.干支乘空亡之六合,子午為天地之道路,故知為在途相見也。(干上丑,支上子皆空亡,但子丑六合。) 4.后果如所占。 ※本例錄自劉赤江《六壬粹言》趨謁占例。 例二 蛇貴后陰 午未申酉
朱巳
合辰
卯寅丑子
勾青空白 ㈠占斷:訪友必見,文稿亦得 ㈡解析: 1.蓋因課得連珠三奇,成會二神全入課傳,末傳貴人又與合上神六合,必見無疑。(亥子丑為連珠三奇,七月成神亥,會神丑,皆在三傳中見。其命必為亥,其上子與末傳丑貴人六合。) 2.朱雀與太歲、發(fā)用作三合,文稿亦得,毋庸以克歲也。(朱雀卯主、太歲未、發(fā)用亥三合,故文稿亦得。) 3.后果如所占。 ※本例錄自劉赤江《六壬粹言》趨謁占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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