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nèi)經(jīng)中談到的陰陽,其實和五行理論類似,都是古人認識世界和解釋世界的一種世界觀和方法論。 在這里我簡要為大家介紹一下陰陽的含義和作用關系。 陰陽的最初涵義非常樸素,是指日光的向背。向日者為陽,向背者為陰。后來由此而逐漸引伸,不斷擴展,乃至把一切事物或現(xiàn)象本身所存在的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均用陰陽加以概括。 如凡是光亮的、溫熱的、向上的、運動的事物和現(xiàn)象,都歸屬于陽。凡是晦暗的、寒涼的、趨下的、靜止的事物和現(xiàn)象,都歸屬于陰。 古人把陰陽屬性的普遍存在及其相互間的運動變化,視作自然界的基本規(guī)律。強調(diào)宇宙間一切事物的發(fā)生、發(fā)展和變化,都是陰與陽對立、統(tǒng)一、矛盾、運動的結果。所以《黃帝內(nèi)經(jīng)》(陰陽應象大論)說:“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神明,指物質世界無窮變化的意思。 陰和陽代表著相互關聯(lián)而又相互對立的事物屬性。《黃帝內(nèi)經(jīng)》(陰陽應象大論)說:“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對于人體生命過程而言,中醫(yī)認為凡具有推動、溫煦、興奮激發(fā)等作用或表現(xiàn)的物質及功能,統(tǒng)屬于陽;凡具有凝聚、滋潤、抑制、寧靜等作用或表現(xiàn)的物質及功能,統(tǒng)屬于陰。 談到陰陽之間的關系,我從以下四個方面作個簡單介紹: [陰陽的對立制約] 陰陽學說認為自然界萬物都存在著陰陽兩個方面。就性質而言,是相互對立、相互矛盾的。就關系而言,又是相互制約、相互抑制的。 《黃帝內(nèi)經(jīng)》(脈要精微論)說:“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薄八氖迦铡笔侵笍亩恋搅⒋?從夏至到立秋,均為四十五日而言。冬至一陽生,故從冬至到立春,陽氣漸趨上升,陰氣漸趨下降,至夏季則陽氣盛極,陰氣伏藏。夏至一陰生,故從夏至到立秋,陰氣漸趨上升,陽氣漸趨下降,至冬季則陰氣盛極,陽氣伏藏。如此循環(huán),年復一年。這就是應用陰陽對立制約關系來解釋春溫、夏熱秋涼、冬寒四季氣候周而復始的變化規(guī)律。 對立的陰陽兩方,既然存在著相互制約的關系,那么,任何一方的過于強盛必然會導致對立面的相對不足。反之,任何一方的過于虛弱也必然會導致對立面的相對亢盛。這種由于陰陽相互制約而產(chǎn)生的陰陽消長,又必須在一定的限度內(nèi),才能維持其相對的、動態(tài)的平衡。若超出一定限度,就會打破陰陽的相對平衡,出現(xiàn)偏盛偏衰的陰陽失調(diào)的異常狀況,在人體就意味著疾病的發(fā)生。 [陰陽的互根互用] 陰和陽是對立統(tǒng)一的,兩者既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故陰和陽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而單獨存在。如上為陽,下為陰,沒有上就無所謂下,沒有下也就無所謂上,說明陽依附于陰,陰依附于陽,每一方均以對立面的存在為自身存在的前提,這就是陰陽的互根關系。陽依賴于陰而存在,陰也依賴于陽而存在,沒有陰就無以言陽,沒有陽亦無以言陰。 若陰和陽之間的互根互用關系遭到破壞,就會導致“孤陰不生,獨陽不長”。在人體則將引起疾病,甚至使生命運動隨之而終止。 [陰陽的消長平衡] “消長平衡”,指陰陽之間的平衡,不是靜止和絕對的平衡,而是在一定時間內(nèi)的“陰消陽長”、“陽消陰長”之中維持著相對的平衡。 陰陽的消長平衡,完全符合事物運動的規(guī)律,也就是說消長是絕對的,平衡是相對的。如以四時氣候變化而言,從冬至春及夏,氣候由寒冷逐漸轉暖變熱,就是“陰消陽長”的過程,但從全年氣候變化的總體來看,還是處在相對的動態(tài)平衡之中。 只有不斷地消長和不斷地平衡,才能推動事物的正常發(fā)展,對人體而言也就能維持正常的生命活動。如果只有“陰消陽長”而無“陽消陰長”,或只有“陽消陰長”而無“陰消陽長”,表示陰陽的相對平衡被破壞,形成陰或陽的偏盛或偏衰,導致陰陽的消長失調(diào),在人體就是病理狀態(tài)。 [陰陽的相互轉化] 陰陽雙方的主次關系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不斷地處于消長變化之中,一旦這種消長變化達到一定的程度,就可能導致陰陽屬性的相互轉化。陰陽的轉化一般出現(xiàn)在事物變化的“物極”階段,即所謂的‘物極必反”。 《黃帝內(nèi)經(jīng)》(陰陽應象大論)說:“寒極生熱,熱極生寒';“重陰必陽,重陽必陰”。這里所謂的“極”和“重”,就是指事物發(fā)展的程度,也是促使其陰陽轉化的條件。 《黃帝內(nèi)經(jīng)》(六微旨大論)說:“升已而降,降者謂天;降已而升,升者謂地。天氣下降,氣流于地,地氣上升,氣騰于天”。就是以天地之氣的升降來表明陰陽的轉化。 所以陰陽互根是陰陽轉化的內(nèi)在根源,而陰陽消長是陰陽轉化的必要條件。 綜上所述,陰和陽是事物的相對屬性,因而存在著無限可分性。陰陽的對立制約、互根互用、消長平衡和相互轉化,是說明陰和陽之間的相互關系,不是孤立的、靜止不變的,它們之間是互相聯(lián)系、互相影響、相輔相成的。 理解了這些最基本的觀點,進而理解陰陽學說在中醫(yī)學中的應用,就比較容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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