魄之所以異于魂者,魄為物,魂為神也。 《易》曰:“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p> 魄為物,故雜而止(有形體,有止境); 魂為神,故一而變。 謂之營魄,言其止也。蓋道無所不在,其于人為性,而性之妙為神,言其純而未雜,則謂之一;言其聚而未散,則謂之樸。其歸皆道,各從其實(shí)言之耳。 圣人性定而神凝,不為物遷,雖以魄為舍,而神所欲行,魄無不從,則神常載魄矣。 眾人以物役性,神昏而不治,則神聽于魄耳。目困以聲色,鼻口勞于臭味,魄所欲行而神從之,則魄常載神矣。故教之以抱神載魄,使兩者不相離。此固圣人所以修身之要。至于古之真人,深根固蒂,長生久視,其道亦由是也。 神不治則氣亂,強(qiáng)者好斗,弱者喜畏,不自知也。 神治則氣不妄作,喜怒各以其類,是之謂專氣。 神虛之至也,氣實(shí)之始也, 虛之極為柔,實(shí)之極為剛。 純性而亡氣,是之謂致柔。 嬰兒不知好惡,是以性全。性全而氣微,氣微而體柔,專氣致柔如嬰兒,極矣。 圣人外不為魄所載,內(nèi)不為氣所使,則其滌除塵垢盡矣。于是其神廓然玄覽,萬物知其皆出于性,等觀凈穢而無所瑕疵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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