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某某涉嫌強奸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經(jīng)審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被害人真真(化名,6 歲)父親的學徒。2017 年至 2018 年間,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趁真真父母外出之機,以陪真真玩耍為由,多次對年幼的真真實施性侵,直至真真偶然間和父親說起被性侵的事后案發(fā)。 承辦檢察官依法審查后認為,王某某的行為涉嫌強奸罪,其主觀惡性和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較大,依法對其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檢察官提醒:父母作為孩子的第一監(jiān)護人,應加強對未成年女孩的呵護,盡量避免孩子單獨與男性在一起。同時,適當為未成年孩子普及性知識,提高其自我防范和保護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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