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囚論》是唐宋八大家歐陽修的一篇史論文章。文章評論唐太宗李世民的假釋死刑囚犯,犯人被釋歸家后又全部按時返回,從而赦免他們的史實。 文章開門見山,從“信義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說起,定下全文基調(diào)。接著通過唐太宗縱放死囚的史實,用君子與小人相比較,論析指出唐太宗的做法有悖人情,違反法度,是沽名釣譽的一種手段。因此,作者認為唐太宗的做法不值得效法,而應(yīng)該“堯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文章?lián)妨⒄?,層層辨析,論證充分,結(jié)論高遠,警醒人心。
作者:歐陽修 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漢族,吉州永豐(今江西省永豐縣)人,因吉州原屬廬陵郡,以“廬陵歐陽修”自居。謚號文忠,世稱歐陽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與韓愈、柳宗元、王安石、蘇洵、蘇軾、蘇轍、曾鞏合稱“唐宋八大家”。后人又將其與韓愈、柳宗元和蘇軾合稱“千古文章四大家”。
《縱囚論》原文及譯文信義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茍幸生,而視死如歸,此又君子之尤難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余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后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于人情哉? 對君子講信義,對小人施刑罰。刑罰定成死罪,是罪惡到了頂點,這又是小人中最厲害的了。寧可為了信義而死,不愿茍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這又是君子中特別難以辦到的。當唐太宗貞觀六年的時候,選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釋放了讓他們回家,并約定時間叫他們自動回來接受死刑;這是用君子難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壞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終于自己回來,竟沒有一個失約的:這是君子難于做到的事,小人卻輕而易舉的做到了。這難道是近于人情的么。 唐太宗之六年:632年(唐太宗貞觀六年)。唐太宗是我國歷史上有一定作為的皇帝,他在位年間,國勢強大,社會較安定,史稱“貞觀之治”。大辟:死刑。辟,法。刑法。大辟意為最重的刑罰。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fù)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fù)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有人說:“罪大惡極,的確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對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變成君子。因為恩德進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變?nèi)藗兊臍赓|(zhì),所以出現(xiàn)了象這樣的情況?!蔽艺f:“唐太宗之所以這樣做,正是為了求得這種聲譽啊。這樣看來,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預(yù)料他們一定再回來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釋放他們呢又哪里知道被釋放回來的囚犯,不是預(yù)料自動回來一定能夠赦免,所以才再回來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來才釋放他們,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們才再回來,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見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來造成這種聲譽,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義呢如果不是這樣,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這時已經(jīng)六年了,還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惡極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卻能使他們視死如歸,保存信義,這又是講不通的理論啊。” 意:估計。賊:用作動詞,竊,私下行動,引申為窺測。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爾。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既然這樣,那么怎樣做才好呢?我說:“釋放了回來的,把他們殺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釋放一批,他們又回來了,這樣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這是一定不會有的事啊。至于釋放了能夠自動回來再加以赦免,只能夠偶然試一試罷了;如果屢次這樣做,那么殺人犯就都不會死了,這能夠作為天下經(jīng)常的法律么不能作為經(jīng)常的法律,難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堯,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據(jù)人情,不標新立異來顯示高尚,不違背人情來求取名譽?!?/p> 三王:指夏禹、商湯、周文王和周武王。他們都是儒家崇拜的古代的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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