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多酷吏,所謂的酷吏,不是后來意義上的吏,都是朝廷命官。他們的酷,不是貪酷,更不是耍帥,而是嗜殺。為政一方,只要境內(nèi)有違法者,抓住之后,當場殺掉,不管他是誰,有什么來頭。如果地方上有豪強大戶,即使不為非作歹,在酷吏眼里也是禍害,早早晚晚,得尋個不是把給你鏟了。 兩漢地方官,基本上屬于承包制,郡太守對于刑獄,大體上可以專擅行事,說有罪該殺,殺就是了,然后上報,上面說殺錯了,殺多了,自己負責就是。下面的縣令,理論上沒有這個權(quán)限,但真的要殺人,殺也就殺了。這種做法,實際上是秦政的余緒,秦朝的酷吏估計更多,然而歷史記載少,也就被忽略了,兩漢存續(xù)時間長,歷史文獻多,所以,看起來好像偏偏兩漢酷吏特別扎眼似的。 犯錯就殺,而且一定要掃平境內(nèi)的強人大戶,這樣的治理,沒有不致太平的,路不拾遺,夜不閉戶,是可以期待的。但是,這樣的太平,是需要用很多無辜、罪不至死的人的生命換來的,是用人人戰(zhàn)戰(zhàn)兢兢換來的。在酷吏的字典里,沒有寬松和仁義這些詞兒,對他們來說,只要寬松下來,秩序就完了。所以,有的酷吏,最不喜歡的事兒,就是皇帝大赦天下。有人甚至大赦的圣旨下來,他先給擱那兒不打開,派人把獄中他認為該殺的都殺了,再開圣旨宣讀大赦令。 當然,酷吏最炫的事跡,還是跟豪強權(quán)貴過不去。東漢首都在洛陽,因此,洛陽就成了皇親國戚和權(quán)貴的大本營。誰做洛陽地方官,都對這些權(quán)貴和貴戚們打怵,惹又不敢,不惹吧,他們中有人凈縱容家人家奴干壞事,弄得地方大亂。所以,皇帝比較喜歡任命個有名氣的酷吏,出任洛陽令(因為是首都,跟郡太守平級,兩千石)。一是能保證絕對忠誠,只聽他的話,讓他睡得安穩(wěn)。二則可以打擊一下皇親國戚的氣焰,讓他們有所忌憚。有的酷吏,比如漢章帝時的周?,就任洛陽令,下車便問境內(nèi)大姓有誰,屬吏對億閭中豪強姓名,周?說:我問的是皇親國戚,誰要知道這些買菜傭呢!此言一出,境內(nèi)的皇親國戚都老實了。 董宣也是個狠角色,在任洛陽令期間,光武帝的姐姐湖陽公主家里的一個蒼頭(家丁奴仆),白日殺人,然后被公主藏匿在家,沒有人敢闖公主府拿人。董宣就親自帶人埋伏在路上,待這個蒼頭乘公主的車出來,當場拿下,就地格殺。公主到皇帝哪兒告狀,湖陽公主對劉秀有養(yǎng)育之恩,皇帝哪能怠慢?;实郛斨鞯拿鎯海俣?,要殺他。他大聲抗辯說,陛下圣德中興,而放任公主縱奴殺人,將何以理天下?言畢頭撞欄桿,血流滿面。光武帝說那不殺你了,得給公主叩個頭,賠個不是吧。董宣死活不肯,使宦官強按頭,他兩手據(jù)地,直著脖子,就是不肯低頭。由此博得了強項令的美名。光武帝最后之所以沒有殺董宣,而且還賞了他三十萬,就是因為董宣所為,實際上是皇帝所樂見的。 皇帝跟一般人不一樣,一般人發(fā)達了,哪怕是個宦官,也會把自己的家人親戚都照顧起來,讓他們跟著自己沾光。皇帝在面上,雖然也照顧皇親國戚,給他們封官拜爵,但是,骨子里,對這些人其實是有所忌憚的。因為恰是這些人,才最有可能取而代之威脅他的地位。所以,讓酷吏時不時地打擊打擊這些人,對皇權(quán)永固,大有好處。光武帝劉秀回答湖陽公主為何不懲罰董宣的話,說到點上了——天子跟白衣是不一樣的。 而且,漢代的酷吏,實際上多數(shù)都是廉吏,非常廉政,一塵不染,鐵面無私也無情。而清廉恰恰給了他們施展強硬手段的膽氣,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看誰不順眼,都可以以皇帝的名義給你拿下。整個朝廷,他們只為皇帝一個人服務(wù),別的什么人,賬都可以不買。盡管,這樣忠實的鷹犬,如果得罪人過多,皇帝還是一樣會殺了他們安撫官心的,但是,從來朝廷,都不乏這樣的鷹犬。皇帝一時的恩寵,就是他們存在的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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