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作者向無訟閱讀獨家供稿,轉載請聯(lián)系無訟閱讀小秘書(wusongyueduxms) 摘要:陳瑞華老師十年潛心力作,講解中國式刑事辯護,刑辯如何展開,法官如何說服等,讓刑辯的律師有尊嚴,讓律師的刑辯有藝術!刑事辯護一直是法律領域中備受關注的內容。作者結合大量新的刑事案例展開,總結了律師界在刑事辯護實踐中的智慧、經驗、技巧和策略,提出了適合不同案件的刑事辯護的藝術,希望對推動中國刑事辯護的發(fā)展有所助益。 正文:
《刑事辯護的藝術》系北京大學陳瑞華教授潛心力作,作者主要研究刑事訴訟法學和證據法學,在法學界具有廣泛學術影響力。作者長期分析律師的辯護經驗,進行總結、加工和提煉,使之成為符合中國律師特點的辯護藝術。翻開本書如同推開一扇窗戶,了解現(xiàn)今刑事辯護狀況,展望刑事辯護未來前景。年輕律師閱讀此書,醍醐灌頂,受益匪淺;資深律師閱讀此書,畫龍點睛,頻獲啟發(fā)。
作為一名刑事律師,閱讀《刑事辯護的藝術》之前,從未想過“刑事”一詞能與“藝術”二字相提并論。本書2018年5月出版,轟動法學界,一時洛陽紙貴。作者雖然將本書定位為“一部隨筆性作品”,但是讀完才發(fā)現(xiàn)滿滿的都是“干貨”。
閱讀本書體驗感甚佳,猶如資深司機手把手教你開車,閱盡沿途風光美景的同時,路途之兇險也都了然于胸。作者的筆法打破了市面上某些帶有強烈教科書色彩的刑事書籍。本書將理論與實務用“太極”揉合一起,頗有舉重若輕之感,字里行間,都告訴你如何去“發(fā)力”。一筆一劃,無不滲透作者的心血。
本書分三篇--上篇:刑事辯護的經驗;中篇:刑事辯護的智慧;下篇:刑事辯護的趨勢。最大的亮點在于作者將刑事辯護的相關理論總結為通俗易懂的形象化表述,諸如“刑事辯護的黃金救援期”“刑事辯護的前置化”“刑事辯護的庭后延伸”“專業(yè)化過程理論”“階梯理論”“相似案例的援引”“戰(zhàn)略威懾理論”“為權利而斗爭”“政治問題法律化”等。觸動我的點滴所感,寫于此以拋磚引玉。
律師說話給誰聽
有的律師以為,刑事辯護就是要說服對面的公訴人。曾有律師開庭后,洋洋得意地對被告人家屬說:“你看我在法庭上的氣場,公訴人被我說得沒話說了?!笨墒?,律師在法庭上不是要說服公訴人,事實上也不可能,因為雙方的職業(yè)角色定位決定了這一切。律師是要說給法官聽。
作者指出:“刑事辯護是一種說服法官的藝術?!蔽蚁肫鸨彼螝W陽修《賣油翁》,“乃取一葫蘆置于地,以錢覆其口,徐以杓酌油瀝之,自錢孔入,而錢不濕?!辟u油翁這一瀟灑、熟練動作,回想起來,畫面感依然極具沖擊力。我認為這已是行業(yè)最高標準,衡量的尺度正是藝術。試問,我們這些專職刑事律師,是否真正能夠做到“無他,但手熟爾”,用自身專業(yè)技能說服法官呢?
大腕也得親自閱
閱卷是辯護律師的基本功,也是律師了解案件情況、發(fā)現(xiàn)控方證據漏洞、形成辯護思路的必由之路。有的刑事案卷動輒幾十本、上百本,需要科學閱卷,常見的閱卷方法有表格法、標注法和思維導圖法等。
本文不談閱卷的具體方法,只談作者在本書中的觀點,一言以蔽之:無論律師多大腕,也必須親自閱卷。書中舉例有位頗有名氣的律師,從不閱卷,讓助理閱卷后匯報觀點就匆忙開庭。后果非常可怕,畢竟助理可能囿于實戰(zhàn)經驗欠缺,導致有些地方沒有重視,甚至沒有看出問題癥結所在。刑事辯護涉及到被告人的人權、財產權,甚至生命權,如此草率,當然不可取。所以,某次庭審結束后,委托方直接要求這名律師退費。
什么是階梯理論
在說服法院作出完全無罪裁決沒有可能性的情況下,律師在論證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不成立的前提下,還要論證被告人構成另一較輕的罪名,并說服法院作出較輕的刑事處罰。這樣,律師就為法庭提供了一個“臺階”或者“階梯”,從而提供了一種可替代的裁判方案。對于這種帶有妥協(xié)性的辯護理念,我們可稱之為“階梯理論”。
我認為,階梯理論是站在法官的視角來看問題。辯護人所提觀點,法官即使內心予以贊許,基于相關因素考慮,又不能全部采納。這種情況下,如果適時地、有理有據地向法庭提供一個“臺階”或者“階梯”,比如將故意殺人辯護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很多案件都是可以做到的,而不是但凡接手案件就一味堅持無罪的辯護觀點--當然,結合具體情況,有的案件堅持無罪。
相似案例的援引
近年來在司法實踐中,普遍對相關指導性案例予以前所未有的重視。特別是中國裁判文書網的上線,表明我國正在走向一條更加開放的法治之路。面對浩如煙海的裁判文書,刑事律師如何使用好這把利劍,成為一個現(xiàn)實而迫切的問題。
目前具有“參考”性質的指導性案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公布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導性案例。此外,影響力較大的具有指導方向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主辦的《刑事審判參考》,很多律師都會從中援引相關案例以論證辯護觀點。那么,如何有效地引用呢?實踐中有的律師從網上打印厚厚一堆案例提交給法官,也不考慮法官是否有時間翻閱。
作者首先指出,援引相似案例的辯護策略,主要適用于案件中的法律適用問題,而通常不適用于事實認定問題。其次,作者也指出律師界存在一種有待糾正的習慣,即過分重視某些結論性的法律規(guī)定或者觀點,而不重視對裁判理由的關注。再次,舉例一位律師在對相似案例遴選后,對裁判文書進行縮寫作為附件提交。這一方法解決了許多律師的痛點,畢竟有的判決書很長,法官即使想采納辯護律師的觀點也得翻好久,而進行縮寫則清晰明了,事半功倍。
最后,閱讀本書,就像有人在你前行的道路上不斷設置了明確的指示箭頭,不致于迷失方向。這,正是我推薦的理由。
編輯/王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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