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chǎn)買賣時,購房者有時會與開發(fā)商簽訂房屋認購書,目的在于初步確認商品房有關(guān)事宜。一般來說,商品房認購書也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旦簽署,就對雙方當事人產(chǎn)生了相應(yīng)約束力。因此,購房者在簽署商品房認購書時絕不能掉以輕心,否則很容易發(fā)生定金套牢自己的情況。為了規(guī)避風險,小編提供廣大購房者一定要注意以下這6點,防止被套! 第1、冷靜對待售樓小姐的宣傳 為了訂單背后的提成,售樓小姐會使出“渾身解數(shù)”,所以一定要謹慎分析售樓小姐的促銷手段,無論是“最后一套”還是“明天就漲價”,無論是“小區(qū)配套完善”還是“智能管理”,無論是“超大樓間距”還是“60%綠化率”,都請您保持冷靜,不要因為一時頭腦發(fā)熱而被“套牢”。 第2、不要輕易掏錢包 為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利益,購房者絕對不要輕易掏錢包。而且在定金交付之前,《商品房認購書》中的定金條款并不生效,因此如果在已經(jīng)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之后,但是尚未交付錢款之前改變主意,《商品房認購書》又沒有約定其他懲罰性條款的情況下,消費者還可以選擇及時抽身,這個時候開發(fā)商或銷售公司無權(quán)要求或起訴消費者支付錢款。 第3、《商品房認購書》可不用簽 雖然很多樓盤都要求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但從法律上講,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并不是房屋買賣的必經(jīng)程序,購房者可以爭取直接與開發(fā)商就《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補充協(xié)議)等內(nèi)容進行協(xié)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4、明確退房標準 由于簽訂《商品房認購書》時,樓盤的一些細節(jié)尚未明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很多條款都沒有明確,很多不確定性因素都可能導致難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例如申請貸款不被批準等,因此必須明確退房要求,以保證在自己沒有過錯的時候能夠隨時退房 第5、最好不交定金 如果還沒有下定最后的決心要買這套房子的話,一定不要交“定金”,可以交訂金、預付款、預訂款、誠意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等。為了更容易抽身退出,最好不交“定金”。 第6、不要放過賣方違約機會 一旦開發(fā)商或銷售公司出現(xiàn)違約,一定要抓住機會,要求開發(fā)商或銷售公司解除《商品房認購書》,并全額退還已經(jīng)收取的款項,如果是定金,還可以要求雙倍返還。為了能夠順利抓住開發(fā)商或銷售公司的違約行為,需要在《商品房認購書》中詳細約定開發(fā)商或銷售公司收取“定金”或“預付款”的目的,并把銷售人員的承諾寫入,這樣一旦出現(xiàn)違反約定的情況,消費者才能夠底氣十足并證據(jù)充分地要求對方返還款項。 一旦看到“定金”兩個字,就一定要同時想到這兩個字背后隱含著的“定金罰則”。所以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認購書》時,最好不要輕易交定金,否則很難全身而退。不知道大家在簽署房屋認購書時,都遇到過哪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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