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法院在審理一起遺囑糾紛案件中,最后認定遺囑無效。作為原告的李某欲哭無淚,原本幾千萬的遺產(chǎn)可以歸原告,但現(xiàn)在卻要與其它繼承人一起平分。究其原因,只怪自己多此一舉。原來李某的父親在生前對李某寵愛有加,在生前決定立下遺囑,將財產(chǎn)的大部分留給李某。而在立遺囑的環(huán)節(jié)上卻出了問題。由于父親年事已高,右手書寫無力,便口述,讓李某代寫。李某樂于此事,寫完后父親捺印,自己在遺囑上面也簽了名。 其實上述的遺囑按《繼承法》的規(guī)定形式上屬于代書遺囑,但并不符合代書遺囑的要求。代書遺囑應(yīng)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根據(jù)《繼承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guān)系的人均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 本案中,此份代書遺囑有三個方面不符合要求,一、見證人數(shù)不夠,必須二人以上;二、李某父親只有捺印沒有簽名;三、兒子作為繼承人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所有此份代書遺囑應(yīng)該是無效的。 那么,如何立一份有效的遺囑呢?生活中又有哪些遺囑是無效的呢? 根據(jù)《繼承法》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就是說遺囑人如果處于昏迷、神志不清,無法表述意愿時所立遺囑是無效的。遺囑有自書遺囑、口頭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公證遺囑五種形式。 1、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如自書遺囑時只有捺印沒有簽名,或缺少日期均屬無效。自書遺囑時不需要有繼承人簽字,也不需要繼承人全部到場。 3、代書遺囑應(yīng)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繼承人建議回避,不要在遺囑上面有任何簽字。 2、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yīng)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繼承人建議回避,不要在遺囑上面有任何簽字。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3、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yīng)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繼承人建議回避。 4、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關(guān)辦理。 5、立有數(shù)份遺囑,內(nèi)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此外,對于不是上述五種形式以外的遺囑是否有效呢?比如打印遺囑、錄像遺囑。 打印遺囑如是遺囑人自己親自書寫打印,并簽名,且是自己的意思表示,則有效,可以視為自書遺囑。如是其它人將打印好遺囑直接給遺囑人簽名,則認定為無效。 錄像遺囑如是遺囑人自行錄像,則因不屬于法定形式應(yīng)認定無效。如有兩個見證人在場見證,則可視為錄音遺囑,可認定有效。 為了避免因遺囑的效力發(fā)生糾紛,建議有條件情況下可聘請律師做見證遺囑或直接去公證機關(guān)辦理公證遺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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