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沂市羅莊區(qū),一名六旬老人為了省幾塊錢,不舍得坐出租車,在路邊隨手攔了一輛三輪車,四塊錢的車費,可是沒料到身上的幾千塊錢遭搶。 據(jù)《生活幫》報道,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刑偵大隊二中隊民警姚樂樂:“我局接到報警,在化武路夢緣站牌,有位大爺被搶劫。通過調(diào)取附近天網(wǎng)的卡口錄像,我們通過受害人指認出了嫌疑人的駕駛車輛,一輛紅色的三輪車。” 民警到達案發(fā)現(xiàn)場后了解到,受害人在路邊隨手招停了一輛三輪車,到達站點付車費期間,三輪車駕駛員搶走了他身上攜帶的五千多塊錢,隨后迅速駕車離開。 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刑偵大隊二中隊民警姚樂樂告訴記者:“經(jīng)過三天的監(jiān)控,跟隨到了嫌疑人居住的小區(qū),我們通過蹲守,嫌疑人到達小區(qū)之后,換了一輛摩托車,在小區(qū)門口摩托車修理部給車充氣的過程中,我們將其抓獲。”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殷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犯罪嫌疑人殷某供認:“我看有那么多錢,我一把拿過來,我用這個手推著他的肩膀一把推出去了,之后他下來了,我要掛擋的,他又起來板著我這個車門,我拉著有十米八米就把他甩掉了。” 犯罪嫌疑人殷某,今年41歲,臨沂市羅莊區(qū)人。據(jù)殷某供述,這是他開三輪車第一次載客。 犯罪嫌疑人殷某說:“我不是專業(yè)干出租車的。當時我考慮的他給點賺個油錢,也不是很遠,順路。最后也是見財起意,引起的這個念頭?!?/p> 據(jù)了解,嫌疑人殷某曾因盜竊、故意毀壞財物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三次,目前殷某因搶劫罪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 刑偵大隊二中隊指導員宋為順提醒廣大市民:“在出行時盡量選擇安全的出行方式,同時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做到財不外露?!?/p> 出門在外,一定要謹慎,選擇正規(guī)可靠的出行方式,否則上了“賊車”,就是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責任編輯:楊凡、韓薇、賈曉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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