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教主任在主管校長的指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政教工作,主持政教處的日常行政事務。 二、負責擬定政教工作計劃,檢查落實計劃完成情況,總結優(yōu)化政教管理工作。制定政教一系列考評細則并組織實施。 三、審查班主任工作計劃,培訓、指導、督促年級組長、班主任搞好年級組建設和班級管理,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四、根據《德育大綱》《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并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有計劃、分階段、有針對性地開展德育系列活動。 五、掌握學生思想、行為狀況,檢查督促執(zhí)行《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班主任會、班干部會,分析存在問題,指導學生搞好養(yǎng)成教育,糾正不良傾向,處理學生中的違紀行為。 六、負責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的評選工作,具體執(zhí)行學生的獎懲條例,做好困難學生的減免費、品學兼優(yōu)學生表彰獎勵的評定審核工作。 七、抓好學校環(huán)境衛(wèi)生工作,培養(yǎng)學生良好行為習慣和衛(wèi)生習慣,提高學生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八、指導好家長的家庭教育;配合社會各有關部門,組織召開有關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的報告會;開展健康有益的參觀、聯誼、公益活動。 九、組織安排好升旗儀式、學校大型集會、班會,辦好家長學校,會同教務處定期召開學生座談會、家長會。 十、抓好學校體育藝術工作,組織開展學校各類文娛體育活動和各項文體競賽工作,組織做好運動隊的組隊、訓練、考核工作,組織文化藝術節(jié),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協助少先隊、團委做好學校的宣傳工作。 十一、組織做好學生的衛(wèi)生保健工作和體檢工作。 十二、與教務處協作,做好招生、新生建籍、學籍管理、學生畢業(yè)等相關工作;配合教務處、總務處、少先隊、團委做好學校的有關工作。做好校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
|
來自: 閑情聽雨 > 《原創(chuàng)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