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
陜西人社
發(fā)生勞動人事爭議怎么辦?調解仲裁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發(fā)生勞動人事爭議后,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或本單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在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向當?shù)貏趧尤耸聽幾h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聘任制公務員與所在機關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fā)生爭議的,應當自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者權益受到侵害怎樣通過勞動保障監(jiān)察落實? 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jiān)察舉報投訴窗口、電話、信箱等多種渠道進行舉報或投訴。任何組織或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可向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進行舉報;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可向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進行投訴。勞動者向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投訴,應當在用人單位發(fā)生違法行為侵害其合法權益的2年內提出。 行政復議的適用范圍有哪些?時效是怎樣規(guī)定的? 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 勞動者如何申請勞動能力等級鑒定復核? 不服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時,用人單位或者職工可以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申請期限為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如何進行申訴? 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服人事處理決定可進行申訴。公務員可以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30日內向原處理機關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15日內,按照規(guī)定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人事處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jīng)復核,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30日內直接提出申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申請復核或提出申訴、再申訴的時效期間為30日。復核的時效期間自申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人事處理之日起計算;申訴、再申訴的時效期間自申請人收到復核決定、申訴處理決定之日起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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