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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xié)議是約束雙方當事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拆遷的雙方當事人從簽訂協(xié)議之日起就要受協(xié)議的約束。在簽訂協(xié)議時,被拆遷人一定要注意下列事項:
1主體是否合法 我們與之簽訂協(xié)議的主體一定是合法的、能夠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否則一旦出現問題就會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諸如指揮部、辦公室等機構,在征地拆遷后就會撤銷,找都找不到的情況下,履行、承擔責任等問題更是無從談起。 二、主要條款是否明確 2主要條款是否明確 大部分人可能一生只經歷一次拆遷,在簽訂合同時,不清楚哪些細節(jié)應當注意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如果主要內容不明確,一旦在履行中出現問題,就可能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合同中應當注意的主要條款包括: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補償款的支付時間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積、具體位置等等。 3是否約定違約責任 一般情況下,雙方已經達成一致的事項,尤其是落實到合同中、已經明確規(guī)定的事項,基本上都能實現。但為了以防萬一,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約定違約責任。該條款對督促對方履行合同也有一定的作用。 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 很多拆遷項目都要求合同簽訂后,被拆遷人馬上騰房,在房屋交付后才支付拆遷補償款,極個別項目甚至要求先騰房,后簽合同,最后才支付補償款。這種合同履行方式具有很大的風險。事實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xié)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5是否有不公平條款 例如一些可變更條款,一旦拆遷協(xié)議中出現這種模糊條款,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就很難得到很好的維護。不要認為這些內容與自己無關。在大量的拆遷案件中,很多問題都是顯而易見的,只是在簽約過程中未引起足夠的重視,最終引發(fā)問題。事關自己利益的事項一定要重視。如果已經出現問題,一定要盡早咨詢專業(yè)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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