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上交所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投資者參與ETF期權分為三級。其中,一級權限投資者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shù)量的備兌開倉,在持有期權合約標的時,進行相應數(shù)量的認沽期權買入開倉,以對所持有的合約進行平倉或者行權。一級權限投資者如果參與ETF投資,由于ETF只能買入或者賣出,在看空或者認為上漲空間有限時無法獲得額外的風險補償,通過ETF期權可以進一步優(yōu)化持有ETF的收益特征。本次專題主要面向一級權限投資者介紹兩個常用的利用ETF期權管理ETF投資風險的方法。 備兌認購期權策略 該策略是指,在擁有上證50ETF(510050)份額的同時,賣出相應數(shù)量虛值的50ETF認購期權,若后期50ETF下跌,賣出的50ETF認購期權到期作廢,賺取期權權利金,彌補50ETF損失,相當于攤低50ETF持有成本;若后期50ETF上漲,雖然賣出的認購期權限制上方盈利空間,但到期依然能夠賺取不菲的預期利潤??梢?,備兌認購期權策略平衡了單獨買入50ETF的高風險高收益狀況。在長期看好股市的前提下,可將備兌認購期權作為一種長期交易策略運作,定期(如每月)賣出認購期權,這樣做具有如下幾個優(yōu)點:定期(如每月)獲得收入;比直接擁有ETF風險更低;該策略使用現(xiàn)券擔保,不需額外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因此通常無須每日盯市,無強平風險。 例如,某投資者長期看好上證50指數(shù),在2015年12月3日以2.461的價格買入100000份上證50ETF,但2016年初市場出現(xiàn)下跌,截至2016年4月19日,上證50ETF收盤價為2.161,該投資者賬面浮虧30000元。但該投資者還是堅持看好后市,不想賣出ETF,因此他采用賣出虛值認購期權的方式給ETF組合提供風險補償。4月19日當天,該投資者以0.0102元每份權利金備兌賣出10張“50ETF購6月2500”合約,該期權將于6月15日到期。如果到期時ETF價格低于行權價2.5元,該投資者將獲得1200元的權利金,ETF的持倉成本降低到每份2.45元。如果屆時ETF價格高于行權價,則投資者選擇行權,其收益鎖定在(2.5-2.461+0.0102)*100000=5000元。 保護性認沽期權策略 該策略是指在擁有50ETF份額的同時,買入相應數(shù)量的認沽期權,如果后期50ETF下跌,認沽期權的盈利會彌補虧損,如果后期50ETF上漲,其盈利超過認沽期權權利金損失的話,同樣可以賺取利潤。顯然,保護性認沽期權策略相當于為50ETF多頭的下行風險購入了保險合約。 保護性認沽期權與購買財產(chǎn)保險類似,采用該策略的投資者通常已持有50ETF,并產(chǎn)生了浮盈,但是擔心短期市場向下的風險,因而想為ETF已經(jīng)實現(xiàn)的收益做出保護。保護性認沽期權策略實際上比只買50ETF更為保守,其測算公式為:每份期權的最大損失=支付的權利金-行權價格+ETF購買價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