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指南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簡稱:公積金貸款),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委托商業(yè)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定向用于購買自住房時發(fā)放的貸款。 組合貸款,是指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房款時,其不足部分可同時向商業(yè)銀行申請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兩種貸款總稱為組合貸款。 一、貸款對象和條件 (一)貸款對象 凡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統(tǒng)稱“管理中心”)按規(guī)定連續(xù)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開戶時間距貸款申請時間滿180天,繳存賬戶狀態(tài)正常,按月連續(xù)繳存時間滿6個月,不含補繳)及以上的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二)貸款基本條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公積金貸款審核標準; 3、有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實購房行為,且除住房商業(yè)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外,該購房行為一般發(fā)生在一年以內;所購住房權屬清晰、手續(xù)合法齊全且無法律糾紛; 5、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6、同意以所購住房進行貸款抵押,或以國債、銀行定期存單、有價證券等管理中心認可的方式提供擔保。 二、主要貸款類型 (一)購一手房公積金貸款:包括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貸款;購買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資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 (二)購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貸款,房屋建成年限應在30年以內。所購住房必需為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的成套住房。 (三)商貸轉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將本人或配偶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商業(yè)貸款(不含組合貸款中商貸部分)轉換為管理中心審核發(fā)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必需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三、貸款額度與比例及計算公式 (一)貸款額度與比例 1.一手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比例: 購首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所購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貸款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貸款比例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屋總價的30%。 購二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且符合武漢市職工家庭現(xiàn)有住房的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規(guī)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后的差額,最高貸款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所購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屋總價的30%。 2.二手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比例:
購首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貸款比例和首付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為三個等級,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內的,所購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貸款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貸款比例不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屋總價的3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內的,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60%,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屋總價的3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內的,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屋總價的30%。其中房屋總價的認定以房屋評估價格、實際成交價格和交易計稅價格中的最低價格為準。 購二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且符合武漢市職工家庭現(xiàn)有住房的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規(guī)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后的差額,最高貸款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首付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為三個等級,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內的,所購住房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屋總價的3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內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屋總價的3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內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屋總價的30%。其中房屋總價的認定以房屋評估價格、實際成交價格和交易計稅價格中的最低價格為準。
3.商貸轉公積金貸款額度與比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剩余的商貸金額,同時不得超過上述關于一、二手房貸款額度與比例的規(guī)定。 (二)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貸款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45%×12個月×貸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shù)。公積金繳存賬戶必須為正常繳存賬戶。繳存時間系數(shù)詳見下表: 借款人繳存時間 | 繳存時間系數(shù) | 6≤繳存時間≤12(月) | 0.7 | 12<繳存時間≤24(月) | 1 | 24<繳存時間≤36(月) | 1.2 | 36<繳存時間≤60(月) | 1.5 | 繳存時間>60(月) | 2 | 注:(1)新參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賬戶開戶時間應距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間滿180天,按月連續(xù)繳存6個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補繳),且繳存賬戶狀態(tài)正常。 (2)已參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及以上的職工,按實際匯繳(含按月補繳,不含一次性補繳)月數(shù)計算繳存時間,確定對應繳存時間系數(shù)及貸款額度。 (3)對于異地調入武漢市的職工,應由異地公積金中心出具正常繳存6個月及以上的繳存證明,并將異地繳存的公積金全部轉移至本地公積金賬戶。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按其繳存時間系數(shù)(參數(shù)值統(tǒng)一設定為1)及繳存余額倍數(shù)參與貸款額度計算。否則,按武漢市新參繳住房公積金職工的審核條件,核定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4) 對于六個月以內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或繳存比例發(fā)生調整變動的,按調整之前的繳存基數(shù)、比例計算貸款額度。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套數(shù)認定標準 1.購首套自住住房的認定 借款人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漢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信息系統(tǒng)(依據(jù)市房產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詢結果通知單》)中無住房信息(或查詢的房屋信息與擬申請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為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漢住房公積金系統(tǒng)記錄系首次公積金貸款的。 2.購第二套住房的認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購買第二套住房認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信息系統(tǒng)中,登記其家庭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并與擬申請使用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積金貸款(且貸款金額不足60萬元)購買過一套住房,即公積金系統(tǒng)有貸款記錄并已結清貸款,且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信息系統(tǒng)登記僅有一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認定 職工家庭成員在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信息系統(tǒng)登記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積金系統(tǒng)的貸款記錄達2次及以上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均不予受理。 4.婚姻狀況變化等特殊情形的認定 (1)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單身時,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一套住房,現(xiàn)以夫妻雙方名義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認定。 (2)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xù)期間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一套住房并已結清貸款,在離異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認定;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xù)期間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過一套住房,貸款尚未結清,離異后公積金貸款歸屬借款人一方償還的,另一方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按第二套住房認定。 (3)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單身時,已分別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現(xiàn)以夫妻雙方名義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申請不予受理。 四、貸款期限與利率 (一)貸款期限 一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20年,商貸轉公積金貸款的期限在滿足前述規(guī)定的情形下不得超過商貸剩余年限,同時借款人年齡加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規(guī)定年限(男職工不超過65歲,女職工不超過60歲)。 (二)貸款利率 現(xiàn)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1-5年,年利率為2.75%,貸款期限6-30年,年利率為3.25%;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zhí)行。 貸款期限內如遇國家調整利率,已發(fā)放的公積金貸款,其利率當年內不作調整,具體調整時間為下年度的元月1日。 五、公積金貸款的歸還及結清辦理 (一)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日期 借款人自放款之日的次月開始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并在每月20日前歸還貸款。 (二)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 還款方式包括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兩種方式。 還款方式變更是指由等額本金變?yōu)榈阮~本息或由等額本息變?yōu)榈阮~本金。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證可直接到其貸款銀行柜臺或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還款方式變更業(yè)務。還款方式變更除了貸款發(fā)放的當月和每年的元月不能辦理外,其他時間均可辦理。 (三)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 借款人從貸款發(fā)放的次月起,可隨時(無次數(shù)限制)到其貸款銀行所屬公積金業(yè)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前還款業(yè)務。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須不少于5000元。 (四)公積金貸款結清辦理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在還款至最后一個月時,應親自到貸款銀行并在銀行柜面辦理還貸結清手續(xù);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后,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撤銷房屋抵押證明到房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六、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一)一手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第一步 貸款咨詢 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銀行進行貸款咨詢,領取《一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并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受托銀行: 第二步 提交申請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需簽署單身聲明); 3.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總價20%的首付款收據(jù)原件及復印件; 4.貸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第三步 貸款受理、銀行初審 1.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查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受托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jù)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簽訂合同 貸款初審通過后,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購房人面簽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寫房產抵押登記等相關貸款資料。 第五步 銀行復審 受托銀行對借款申請人的全套資料進行復審。 第六步 管理中心終審 管理中心對受托銀行復審通過的貸款資料進行終審, 第七步 銀行抵押登記 終審通過后,待相關部門辦理完抵押手續(xù)后,將貸款資金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第一步貸款咨詢 借款申請人向受托銀行進行貸款咨詢,受托銀行對借款人夫妻雙方及賣方夫妻雙方進行面談做好談話筆錄之后,對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fā)放《二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并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受托銀行: 第二步提交申請 1、借款人及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出售房產的書面文件,保證所售房產權明晰、交易合法; 5、《武漢市存量房買賣合同》(需在銀行面簽); 6、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 7、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三步貸款受理、銀行初審 1.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查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受托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jù)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簽訂合同 貸款初審通過后,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購房人面簽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寫房產抵押登記等相關貸款資料。 第五步 交易過戶 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辦理房屋“兩證”交易過戶手續(xù)。 第六步 銀行復審 受托銀行對借款申請人的全套資料進行復審。 第七步 管理中心終審 管理中心對受托銀行復審通過的貸款資料進行終審。 第八步 銀行抵押 銀行由受托銀行或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并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九步 銀行放款 終審通過后,由管理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受托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方的存款賬戶內。 注:為縮短貸款發(fā)放時限,借款人也可以選擇中心認可的擔保機構提供階段性擔保,在交易過戶后,憑兩證及階段性擔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請人發(fā)放貸款,再由擔保公司辦理抵押登記等后期手續(xù)。 (三)商業(yè)貸款轉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第一步 貸款咨詢,提交申請 轉貸人到原商貸銀行咨詢,領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轉貸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并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原商貸銀行: 1、借款人及賣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3、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辦理原商貸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經濟)房購銷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復印件 5、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估價報告書》(二手房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6、房屋產權共有人出具經公證的同意抵押的具結書; 7、管理中心和受托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步 貸款受理 1.受托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2.查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3.受托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4.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jù)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5.受托銀行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三步 辦理擔保 對初審通過的轉公積金貸款,由銀行工作人員通知轉貸人持下列資料到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xù): 1.轉貸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轉貸人為單身的由民政部門出具單身證明); 2.原商貸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3.受托銀行加蓋公章的《貸款審批信息確認表》。 第四步 簽訂合同 轉貸人憑擔保公司出具的《階段性擔保函》與貸款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第五步 預存資金 轉貸人將原商貸余額與轉貸的差額部分,用自有資金存入轉貸銀行開立的存款專戶,用于提前結清原商業(yè)貸款。 第六步 貸款發(fā)放 管理中心發(fā)放貸款資金,由轉貸銀行通知轉貸借款人將公積金貸款資金和借款人預存資金同時結清原商業(yè)貸款。 第七步 辦理抵押 由擔保公司代為辦理原商業(yè)貸款房產抵押注銷手續(xù),并辦妥轉公積金貸款抵押登記手續(xù)(此程序由擔保公司辦理)。 (四)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辦理流程 1.武漢繳存公積金,到異地申請貸款 在武漢繳存公積金、到借款人戶籍地購房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的,可攜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到武漢公積金中心所有分中心業(yè)務窗口提出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申請書》,領取《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2.在異地繳存公積金,到戶籍地武漢申請異地貸款 在長沙、合肥、南昌及湖北省內繳存公積金、到戶籍地武漢購房申請異地公積金貸款的,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繳存地房查證明、購房合同和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統(tǒng)一到武漢公積金中心貸款管理處提出異地貸款申請,辦理異地公積金繳存信息核實、錄入和標識。 七、辦理網點 受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托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銀行有18家: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漢口銀行、招商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浦發(fā)銀行、華夏銀行、興業(yè)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湖北銀行、平安銀行、廣發(fā)銀行,以及其受理公積金貸款的經辦網點。 八、政策咨詢及查詢服務 網址:www. 客服熱線:027-12329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民之家分中心 地址: 武漢市江岸區(qū)金橋大道117號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洪山區(qū)珞瑜路281號融科珞瑜 中心1層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武昌區(qū)小洪山東區(qū)34號湖北省科技創(chuàng)新大廈B棟1-2層 (武漢大學西門對面)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 地址:武昌區(qū)友誼大道沙湖友誼國際1棟4-5號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東湖分中心 地址:東湖高新區(qū)珞瑜東路2號巴黎豪庭廣場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漢陽分中心 地址:漢陽區(qū)漢陽大道626號七里香苑大門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漢口分中心 地址:東西湖區(qū)金銀湖路翠堤春曉小區(qū) 24棟商業(yè)裙房1層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洲分中心 地址:新洲區(qū)邾城街齊安大道350號(中國銀行附樓)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蔡甸分中心 地址:蔡甸區(qū)蔡甸街茂興路3附2號(知音人家小區(qū)門樓)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黃陂分中心 地址:黃陂區(qū)前川街百秀街30號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江夏分中心 地址:江夏區(qū)紙坊街江夏大道189號 (江夏一中斜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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