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十 八.
故 備 前 則 后 寡, 備 后 則 前 寡, 備 左 則 右 寡, 備 右
則 左 寡, 無所 不 備, 則 無 所 不 寡。 寡者, 備 人 者 也*; 眾
者, 使 人 備 己 者 也*。
* 注 釋
1. 寡 者, 備 人 者 也: 兵 力 弱 是 需 分 兵 以 防 對 方。
2. 眾 者, 使 人 備 己 者 也: 兵 力 強 皆 因 能 迫 使 對 方 分 兵
把 守。
三 十 九.
故 知 戰(zhàn) 之 地, 知 戰(zhàn) 之 日, 則 可 千 里 而 會 戰(zhàn)。 不 知
戰(zhàn) 地, 不 知戰(zhàn) 日, 則 左 不 能 救 右, 右不 能 救 左, 前 不 能
救 后, 后 不 能 救 前, 而 況 遠(yuǎn) 者 數(shù) 十 里, 近 者 數(shù) 里
乎?
以 吾 度* 之, 越 人* 之 兵 雖 多,亦 奚 益* 于 勝 敗 哉?
故 曰: 勝 可 為 也。 敵 雖 多, 可 使 無 斗*。
* 注 釋
1. 度 (duo): 推 斷。
2. 越 人: 春 秋 時 期, 吳 越 兩 國 長 期 交 戰(zhàn), 孫子 助 吳。 故
常 以 越 指 敵 對 一 方。 此 處 即 為 泛 指敵 方。
3. 奚 (xi) 益: 何 能 有 益 于 ……。
4. 無 斗: 無 法 與 我 戰(zhàn) 斗。
四 十.
故 策 之 而 知 得 失 之 計*, 作 之而 知 動 靜 之 理*, 形
之 而 知 死 生 之 地*,角 之 而 知 有 馀 不 足 之 處*。
故 形 兵* 之 極, 至 于 無 形: 無 形 則 深 間* 不 能 窺, 智 者
不 能 謀。 因 形 而 錯* 勝 于 眾, 眾 不 能 知; 人 皆 知我 所 以
勝 之 形, 而 莫 知 吾 所 以 制 勝 之 形。 故 其 戰(zhàn) 勝 不 復(fù)*, 而
應(yīng) 形 于無 窮*。
* 注 釋
1. 策 之 而 知 得 失 之 計: 策 度、 分 析 可 知 敵 情 之 優(yōu) 劣 得
失。
2. 作 之 而 知 動 靜 之 理: 激 動 敵 人, 從 其 反 應(yīng) 弄 清 敵 方
行 動 規(guī) 律。
3. 形 之 而 知 死 生 之 地: 以 偽 裝 陣 形 誘 惑 敵 人, 以 探 知
對 方 生 死 要 害。
4. 角 之 而 知 有 馀 不 足 之 處: 角 量 試 探 敵 人 實 力 以 判 斷
敵 人 優(yōu) 劣 所 在。
5. 形 兵: 偽 裝 陣 形 誘 敵。
6. 深 間: 深 藏 的 間 諜。
7. 錯: 措, 放 置。 錯 勝 于 眾: 將 勝 利 置 于 人 之 前。
8. 不 復(fù): 不 (會) 重 復(fù)。
9. 而 應(yīng) 形 于 無 窮: 適 應(yīng) 情 況 而 變 化 無 窮。
四 十 一.
夫 兵 形* 象 水, 水 之 形, 避 高而 趨 下; 兵 之 形, 避
實 而 擊 虛。 水 因 地 而 制 流*, 兵 因 敵 而 制 勝。
故 兵 無 常 勢, 水 無 常 形; 能 因 敵 變 化 而 取 勝 者,謂 之
神。 故 五 行 無 常 勝*, 四 時 無 常 位*, 日 有 短 長, 月 有 死
生*。
* 注 釋
1. 兵 形: 用 兵 之 方 式、 規(guī) 律。
2. 制 流: 制 約 流 向。
3. 五 行: 金、 木、 水、 火、 土 為 五 行。 中 國 古 代 認(rèn) 為 五
行 相 生 相 克, 均 不 能 獨 勝。
4. 四 時 無 常 位: 春、 夏、 秋、 冬 四 季 更 替, 永 無 休 止,
均 不 能 常 在。
5. 月 有 死 生: 指 月 有 盈 虧 圓 缺。
軍 爭 篇*
四十二.
孫 子 曰: 凡 用 兵 之 法, 將 受 命 于 君,
合 軍 聚 眾, 交 和 而 舍*, 莫難 于 軍 爭。
軍 爭 之 難 者, 以 迂 為 直*, 以患 為 利*。 故 迂
其 途, 而 誘 之 以 利, 后 人 發(fā), 先 人 至*, 此 知 迂 直 之 計
者 也。
* 注 釋
1. 軍 爭: 即 兩 軍 搶 先 爭 奪 制 勝 條 件。
2. 交 和 而 舍: 和, 指 和 門, 即 軍 門; 舍: 駐 扎。 意 為 兩
軍 對 壘。
3. 以 迂 為 直: 變 迂 曲 為 近 直。
4. 以 患 為 利: 化 患 害 為 有 利。
5. 后 人 發(fā), 先 人 至: 比 敵 人 晚 出 發(fā), 先 到 達(dá)。
四 十 三
故 軍 爭 為 利, 軍 爭 為 危*。 舉 軍而 爭 利, 則 不 及;
委 軍* 而 爭 利, 則 輜 重 捐*。
是 故 卷 甲* 而 趨, 日 夜 不 處, 倍 道 兼 行, 百 里 而 爭
利, 則 擒 三將 軍*; 勁 者
疲 者* 后, 其 法 十 一 而 至[7];五 十 里 而 爭 利, 則 撅 上
將 軍*, 其 法 半 至; 三 十 里 而 爭 利, 則 三 分 之 二至。
是 故 軍 無 輜 重 則 亡, 無 糧 食 則 亡, 無 委 積 * 則
亡。
* 注 釋
1. 為: 有。 全 句 為: 軍 爭 有 利 亦 有 險。
2. 委 軍: 丟 棄 軍 隊 物 資 裝 備。
3. 捐: 捐 失。 4. 卷 甲: 即 披 鍺 甲。
5. 則 擒 三 將 軍: 結(jié) 果 上 中 下 三 軍 將 領(lǐng) 均 為 敵 俘。
6. 疲 者 后: 疲 弱 者 掉 隊。
7. 十 一 而 至: 只 有 十 分 之 一 土 卒 能 到 達(dá)。
8. 撅 上 將 軍: 先 行 將 領(lǐng) 會 受 挫。
9. 委 積: 物 資 儲 備。
四十四.
故 不 知 諸 侯 之 謀 者, 不 能 豫 交*;不 知 山 林、 險
阻、 沮 澤* 之 形 者, 不 能 行 軍; 不 用 鄉(xiāng) 導(dǎo)* 者, 不 能 得 地
利。
* 注 釋
1. 豫 交: 結(jié) 交。
2. 沮 (ju) 澤: 水 草 叢 生 之 沼 澤 地 帶。
3. 鄉(xiāng) 導(dǎo): 向 導(dǎo)。
四 十 五.
故 兵 以 詐 立*, 以 利 動, 以 分合 為 變 者 也。 故 其 疾
如 風(fēng), 其 徐 如 林, 侵 掠 如 火, 不 動 如 山, 難 知 如 陰*,動
如 雷 震。 掠 鄉(xiāng) 分 眾*, 廓 地 分 利*, 懇 權(quán)而 動*。 先 知 迂 直
之 計 者 勝, 此 軍 爭 之 法 也。
* 注 釋
1. 以 詐 立: 以 詐 取 勝。
2. 難 知 如 陰: 蔭 蔽 難 測。
3. 掠 鄉(xiāng) 分 眾: 分 兵 掠 奪 城 邑。 (另 一 種 解 釋 是: 掠 來 財
物 給 與 軍 隊。)
4. 廓 地 分 利: 開 拓 疆 土, 分 守 利 害。 (另 一 種 解 釋 是:
分 與 有 功 者)
5. 懸 權(quán): 秤 錘 懸 秤 桿 上, 在 此 指 衡 量。
四 十 六.
《軍 政》* 曰:“言 不 相 聞, 故 為 鼓 鐸*, 視 不 相 見,
故 為 旌 旗?!?/p>
夫 金 鼓 旌 旗 者, 所 以 一 人* 之 耳 目 也。
人 既 專 一, 則 勇 者 不 得 獨 進, 怯 者 不 得 獨 退。 此 用
眾* 之 法也。
故 夜 戰(zhàn) 多 火 鼓, 晝 戰(zhàn) 多 族 旗, 所 以 變 人 之 耳 目
也。
* 注 釋
1. 《軍 政》: 古 代 兵 書。
2. 鼓 鐸: 古 代 指 揮 軍 隊 用 具。 鐸 即 “金”,一種 大 鈴。 擂
鼓 則 進, 鳴 金 收 兵。
3. 一 人: 統(tǒng) 一 士 卒。
4. 用 眾: 指 揮 眾 多 軍 隊。
四 十 七.
故 三 軍 可 奪 氣 *, 將 軍 可 奪心*。 是 故 朝 氣 銳, 晝
氣 情, 暮 氣 歸。
* 注 釋
1. 奪 氣: 挫 敗 銳 氣。
2. 將 軍 可 奪 心: 動 搖 敵 將 之 心。
四 十 八.
故 善 用 兵 者, 避 其 銳 氣, 擊 其 惰 歸, 此 治 氣* 者
也。 以 治 待 亂, 以 靜 待 嘩, 此 治 心* 者 也。 以近 待 遠(yuǎn), 以
佚 待 勞, 以 飽 待 饑, 此 治 力* 者 也。
無 邀* 正 正 之 旗, 勿 擊 堂 堂 之 陳*,此 治 變* 者 也。
* 注 釋
1. 治 氣: 掌 握 軍 隊 土 氣 之 規(guī) 律。
2. 治 心: 掌 握 軍 心 之 方 法。
3. 治 力: 掌 握 軍 力 之 要 領(lǐng)。
4. 邀: 迎 擊。
5. 陳 (zhen): 同 “陣”。
6. 治 變: 掌 握 因 敵 而 變 之 靈 活 戰(zhàn) 術(shù)。
四 十 九.
故 用 兵 之 法: 高 陵 勿 向, 背 丘 勿 逆*,佯 北 勿 從,
銳 卒 勿 攻, 餌 兵 勿 食, 歸 師 勿 遏, 圍 師 必 闕*, 窮 寇 勿
迫。 此用 兵 之 法 也。
* 注 釋
1. 背 丘 勿 逆: 敵 人 背 倚 丘 陵, 不 宜 逆 攻 之。
2. 圍 師 必 闕: 圍 敵 三 面, 留 一 缺 口, 使 有 生 路 而 不 死
戰(zhàn), 此 乃 攻 心 之 術(shù)。
九 變 篇*
五 十 .
孫 子 曰: 凡 用 兵 之 法, 將 受 命 于 君,
合 軍 聚 眾。 圮 地 無 舍*, 衢地 交 合*, 絕 地 無 留, 圍 地 則
謀*, 死 地 則戰(zhàn)。 涂 有 所 不 由*, 軍 有 所 不 擊, 城 有 所 不
攻, 地 有 所 不 爭, 君 命 有 所不 受。
* 注 釋
1. 九 變: 九 為 極 數(shù), 九 變 指 極 其 機 動 靈 活 之 作 戰(zhàn) 方
法。
2. 圮 (pi) 地 無 舍: 山 林、 險 阻、 沮 澤 難 行 之 道, 不 可 屯
兵 駐留。
3. 衢 地 交 合: 于 四 通 八 達(dá) 之 地, 要 廣 交 諸 侯 以 求 互 助
合 作。
4. 圍 地 則 謀: 于 四 周 險 阻 地 帶, 要 出 奇 謀, 以 免 被
襲。
5. 涂 有 所 不 由: 涂, 通 “途”; 由:通 過。 即 有 些 道 途 不
要 通 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