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精神病人擁有反社會型、沖動型、表演型、偏執(zhí)型人格障礙,這些人都非常容易危害社會,變成犯罪分子,與蝙蝠俠斗爭到天荒地老的阿克漢姆瘋?cè)嗽旱闹T位病友們,大多都是其中一種或幾種人格障礙患者。 近期,一系列與精神病人相關(guān)的案件震動了大眾的神經(jīng)。既有表演型人格障礙患者、殺人兇犯李斯達,又有號稱“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患者的南京寶馬車主王季進交通肇事。稍微熟悉一些法律常識的朋友們都知道,精神病人如果觸犯法律,并不會像普通人一樣被追究一般的刑事責任,因此,刑事案件中對于嫌疑人的精神狀態(tài)的鑒定,一直是個深受大眾關(guān)心的問題。怎樣才能鑒定犯罪分子是否屬于精神病人患者呢? 精神病人 精神病的鑒定 很多人認為精神不正常的都是精神病患者,其實不然。精神病人是一群在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他們無法進行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也難以進行正常的人際溝通,思想嚴重病態(tài),行為也很難被大眾理解。 在學術(shù)界,精神病的判定主要有三條原則:第一,是否出現(xiàn)幻覺或妄想;第二,自我認知是否出現(xiàn)問題(通常精神病患者不會愿意尋求心理輔導和治療,也不會認為自己有?。?;第三,情感與認知是否統(tǒng)一,指情意是否一致,行為情緒是否已經(jīng)脫離理智控制(比如高興的時候會痛哭,悲傷的時候會大笑,吃到惡心的東西反而會很歡快等)。符合這些癥狀當中的一種或幾種(主要是一、三),才可能會被判定為精神病患者。除此之外,嚴重的焦慮、抑郁、強迫癥患者只被算作神經(jīng)癥病人,而非精神病人。 神經(jīng)癥一般沒有器質(zhì)性的病變,而精神病就不同了。精神病通常和器質(zhì)性病變同時出現(xiàn),如腦外傷、腦出血、顱內(nèi)腫瘤,甚至那些軀體癥狀,如心、肺、肝、腎發(fā)生疾病,導致腦供血不足、體內(nèi)電解質(zhì)失衡等,都會引起精神病。外界的刺激因素同樣可怕:一氧化碳、苯、鉛、酒精等多種急慢性中毒,對于鴉片等毒品的吸食,甚至是某些宗教性的迷信行為,都能引發(fā)精神病。從醫(yī)學角度講,精神病只能控制,很難被完全治愈。 很多精神病人擁有反社會型、沖動型、表演型、偏執(zhí)型人格障礙,這些人都非常容易危害社會,變成犯罪分子,與蝙蝠俠斗爭到天荒地老的阿克漢姆瘋?cè)嗽旱闹T位病友們,大多都是其中一種或幾種人格障礙患者。 古代如何看待精神??? 精神病在古代被認為是惡魔附身的結(jié)果。東西方古代都有專門用來驅(qū)除心魔的工作人員,如中國古代的某些方士、歐洲的驅(qū)魔人、非洲的部落大祭司、日本的陰陽師等,他們會通過一些咒術(shù)、儀式化的舞蹈等,來“趕走”附在病人身上的魔鬼。這其中要說有一些科學道理的話,也就相當于于一種樸素的催眠術(shù)。在中世紀的歐洲,有些宗教法庭認為惡魔盤踞在受害人的大腦中,因此需要在顱骨上鉆孔讓惡魔出來??梢韵胂?,在沒有麻藥的時代,這是一種多么痛苦的手術(shù),以致于后世不少人認為這其實是一種陷害人的酷刑。非洲、秘魯和玻利維亞等地也有過類似的儀式性手術(shù)。在很多博物館中,也可以看到被鉆孔的顱骨和花樣繁多的開顱工具。順便說一句,雖然顱骨鉆孔已經(jīng)沒有人使用,可是有些科學家認為這會增加大腦血流量,緩解一些精神病癥狀,甚至產(chǎn)生一種“自己變聰明的感覺”。 另一種對精神病的觀點則有些腦洞大開。早在公元前480年,古希臘的希羅多德就記載了一種“子宮脫位癥”,當時,人們認為由于性刺激或壓抑過度,子宮的在體內(nèi)胡亂游走,導致婦女出現(xiàn)瘋癲,要想治病只能摘除子宮。直到19世紀,人們才知道這種常見于青年女性的精神病是腦機能異常所致,就是我們熟悉的歇斯底里(癔癥)。當然,男人也會得這種病。 什么是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 在“南京6.20交通肇事案”中,南京腦科醫(yī)院司法鑒定所對嫌疑人進行分析,寶馬車主王季進被診斷為患有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那么這種病到底有什么特點呢?根據(jù)相關(guān)定義,它主要有三大臨床特征:急性、短暫性、精神病性。急性,是指起病過程很急,一般在兩周內(nèi)起??;短暫性,是指病程持續(xù)時間不長,整個過程至少持續(xù)一天,一般在一個月以內(nèi);精神病性,是指以幻覺、妄想進行邏輯推理,比較多見的如被害妄想等。根據(jù)肇事者交待,在開車之前他曾經(jīng)產(chǎn)生過一些幻覺,覺得“自己被人陷害,非常沒有安全感,手機里的信息好像都被人看穿”,所以才以195.2km/h的速度在城市中飛速行駛。又有證據(jù)表明,肇事者平時就是一個脾氣急躁,動不動就對人拳腳相加的人,或許擁有人格障礙。 在美國,這種病的發(fā)病率在精神病患者中占9%,而且女性的患病率高達男性的兩倍。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的病因有很多種,常見的是由于生理因素所致,如腦器質(zhì)性疾?。X炎等)、軀體疾病、精神活性物質(zhì)(酒精、毒品),是一種起病快、病程持續(xù)時間短并表現(xiàn)為精神病性且又找不到引發(fā)事件的精神障礙。在南京寶馬車主交通肇事案中,發(fā)病的導火索就難以被找到。 除了生理因素之外,還有很多心因性因素。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時代的進步,現(xiàn)代都市人的生活壓力與日俱增,人口密集、污染嚴重、交通擁擠、住房困難、人際關(guān)系緊張,這些都有可能成為焦慮和緊張的因素,成為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的根源。 但是,或許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國刑法第十八條還有這樣的規(guī)定: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在南京寶馬車主交通肇事中,肇事者是否在當時真的出于精神失常狀態(tài),還需要慎重研究,才能得出公正的結(jié)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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