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困境”。 什么是“囚徒困境”呢,就是說,警察抓住了甲乙兩個嫌疑犯,分別關在不同的屋子里接受審訊。警察知道兩人有罪,但缺乏足夠的證據(jù),他告訴兩個人:如果兩人都抵賴,各判刑1年;如果兩人都坦白,各判8年;如果兩人之中一個坦白一個抵賴,坦白的放出去,抵賴的判10年。對于甲來說,如果乙選擇抵賴,自己也抵賴就會被判1年,但如果選擇坦白就可以直接被放出去;如果乙選擇坦白,那他如果抵賴就會被判10年,如果選擇也坦白,就會判8年。所以對于個人來說,不論對方怎么選,自己選擇坦白都是最優(yōu)選擇。結果就是甲乙都選坦白,各判8年。但其實集體利益最大化的選擇結果應該是兩人都抵賴,各判1年。囚徒困境反映出的深刻問題是,人類太顧及個人利益,而在集體利益博弈中自作聰明,最后導致整體失利、作繭自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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